歌迷雜感
 
平生好文好藝,可惜命生不辰,國家多難;故少小時逃難之時多,學文學藝之機少。中年以後稍安定,努力於藝文事;但有一些以年紀大了,很難學,音樂是其一。好藝事而不懂音樂,真是一件憾事。
大凡藝,無才情天賦者難出人頭地:我缺少音樂細胞,即使學,難望有成,所以很羨慕那些對音樂有天份的人。所以雖然不懂音樂,但很樂於做個臺下客,安份地做個欣賞者。我想,提倡音樂,能做個音樂家,固所願也,如不成,退求其次,做個知音客也不俗;音樂家是須要知音者的掌聲的。
記得做苦學生的時候,臺北的「純聽歌」剛剛開始,一杯清茶,可以聽一個晚上,只化臺幣八元,那時雪華、霜華這對姊妹花剛出道,我便是座上客,她在臺上唱,欣賞之餘,還在臺下寫過這闋詞:「眉淺青山黛,眸橫秋水波,紅燈夜夜寄笙歌,敢問知音可識共唱和。 卿本江南女,命何雪中花,不知他日落誰家,只將靈犀一點付琵琶。」那時的歌女,和現在的歌星相去太遠了。為花憂風雨,為才子佳人憂薄命,那寫詞的歲月,只是二十出頭,如今想來,倒是純真得很。
港、臺來加拿大的歌星,我少有不是忠實的捧場客。姚蘇蓉第一次到多倫多王子酒店演唱,紅透半邊天,二十年後,她在尖東一夜總會唱,我還是座上客,音色依然,而朱顏不再,時間是這樣無情。想雪華、霜華就更不必說了。
臺、港兩地聽歌,我還是喜歡臺北。歌聽輪唱者十八位歌星;不像香港的演唱會,專聽一人,而且已不只純屬聽覺之娛,視覺似更講究。而時下的紅歌星,注重「包裝」、「音響」和燈光設備,宣傳的焦點也不以歌藝為號召,可知演唱會之「演」比「唱」更重要,對傳統的唱自然遜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