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選立委之辯
 
僑選立委訪問團到多倫多來,還是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以來的第一次。除周庭和是資深委員以外,其餘五位都是增額委員;加上左光煊委員和我《屬當地遴選》,增額委員共七位,約為僑選增額委員總人數的四分之一。我在去年六、七月到東南亞考察;因此今年沒有隨團,算是臨時就地加入座談,亦屬稍盡地主情誼之舉。以賓主之別,非不得已不發言。但還是說了不少話,非好辯,迫不得已也。
不管在座談會上發言質詢的僑胞,其措詞容有激烈或不盡不實;其意則在熱切的關懷中華民國。基此,自無不可容忍之理由。惟真理愈辯愈明,故亦自無委屈吞聲之必要。優優有容,侃侃而辯,是我一向的信條與態度。
遴選制度的缺失,國內已有共識,否則何會廢棄而另行審慎設計?過去幾個月,屢聞有由國內以政黨得票比例而分配海外立委名額,剝奪僑胞選擇自己的代表的權利,我曾直指乃屬違憲和反民主之舉。近日讀報,聞由海外僑民直接通訊選舉,如立法週詳,當不失為可行之道。
海外僑胞參政權,乃過去先僑以血汗換來的憲法的基本精神的精要部分,不可輕言放棄。不完善的設計可以改,但基本精神的毀滅,既有負於先僑,復傷害民國。試想:中華民國的國會衹有臺灣選出的代表,能不自動矮化而淪於地方政權嗎?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