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人道的移民改策
 
加拿大地廣人稀,疆士遼闊,除蘇聯外的第二大國,但人稀少,只有二千萬強。是個適合移民開發的國度。實際上,加拿大亦以其經濟榮枯,來訂定當時移民政策的。
如果經濟景氣的時代,她對移民入口就放寬,不景氣就收緊,至於是自由黨或保守黨,都沒有放棄這個原則,所以說那個政黨特別對移民好與壞,都是漠視或者無視於這個原則,是偏見的。
除了經濟的景氣,加拿大對人道的因素,也是一向重視的。例如一九七九年,越南難民桴海待救,而加拿大在能源問題,通貨膨脤和經濟不景的壓迫下,仍原則上答允先後接引五萬難民來。這是發生在保守黨執政的時候。意大利的大地震,匈牙利抗暴的難民,以至從西藏逃亡的難民,加拿大都本著人道,加予接引收容。她絕沒有強迫遣返一個政治難民,更不要說押解那樣不人道。至於個別的移民,同樣以人道,以團聚為考慮要件。例如申請父母,移民局是不允許只有其中一人,除非全部不批準,要批準是夫妻一同批準,未成年子女也將同行。許多以身份不符申請的人,也常常在人道的原則下,加移民局會網開一面,讓他們能團聚。這種情況是屢見不鮮的。有些姪兒申請無人照頭的姑丈、姑母,提出有力的証據,終於成功的事例不少。諸如此類的案件,都是基於人道的因素,成為特別處理的移民,就這樣來加定居了。以前許多非法入境的人,也靠特赦、自首等寬大,終能在加合法居留下來。
加拿大今日對移民案件的人道問題特別注意,也可以說是過去對許多移民的不人道的贖罪。尤其對我華僑的苛刻。那些刻骨難忘的惡例:入境稅、人頭稅、禁絕華人入境的「四三苛例」等等,都是華僑災難的名詞,許多老華僑,說起來還熱淚盈眶,聲音沙啞的。歷史的陳跡,有時還隱隱看到血淚的斑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