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七》鬼屋﹝上﹞
 
多倫多市登打街西,有兩屋毗鄰而建,形式一樣,以前為「入息屋」──賃散房,現在唐人街發展,寸金尺土,已裝修成律師樓,劃則師等的辦公室了。
這兩幢屋,原屬於華人業主,他交一位周姓老人管理,在六十年代中,許多單身漢卜居於此,因在唐人街當中,做廚師的,當侍者或雜貨店的幫傭,上工下班都方便,所以常常住滿。
林君,廚師也。家人住在大陸,他隻身來加,在唐人街做廚師,人甚木訥,是個典型的農家子。有一次偶抱小恙。到一位華裔西醫診治,驗出肝臟有肝蟲。本來肝蟲之病,在加拿大是罕見的,是氣候關係的緣故。且肝蟲在體內,不會蕃殖,而肝蟲壽命只有五年,如果五年留在加拿大,體內的肝蟲都死了,就不藥而癒。
南中國人患肝蟲的人很多,每每因吃魚生而起,肝蟲寄生在湖沼、海水中,又附在魚肉內,吃了便潛入人們的肝臟去,在那裡寄生。由於中國人多患肝蟲,所以叫做「華肝蟲」。林君沒有這種常識,受那西醫一嚇,便輕易開刀,開刀以後,在小腹側處開一小孔,將藥水灌肝臟洗滌,靠小管倒流出來。可是久久不癒,又不能工作,精神十分苦悶。坐食山空,當時,救濟金的制度還沒有周全,大陸家人又嗷嗷待哺,一時百感交集,竟自吊死在自己房裡。到管理的周伯發覺時,已氣斷多時了。
林君逝世後,同屋的住客,膽小的他搬了,但不知道大膽的又搬進來,因為這種「散房」屋方便,地近唐人街的緣故。所以這兩幢屋依然常客滿的。
不過,鬧鬼的事也從此傳了出來。可能林君為人和平,也就不是厲鬼,他不擾人,如果住客見到,要不是膽小,可以各行各路,但人心裡總會因此發毛,也就驚恐萬分了。最清楚的一次,是四位廚師收工回來,深夜湊成牌局,玩到中宵了,大家都倦,一人小解,回來時,卻見林君代他湊腳,他也忘記了林君早已死了,他既然小解同來,就站在一旁看他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