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正罵查良鏞不爭氣
 
2006年2月1日
香港人這些年頭,為了特首的普選,常常走上街頭。董建華大失民望固然是個原因,但董已落臺,問題還是存在,可知董做不好只是導火線。「港人治港」才是問題的根本;但董建華以至曾蔭權所有責任官員都是香港人;因此「港人治港」不是管治人的身分問題,而是管治人的產生問題。
民主政治當然要看官吏權力的來源,權不在市民,官吏的施政不須向市民負責,效忠的對象當然不是市民,而是權力的來源。這是香港人要普選特首的原因,說來說去一句話:還政於民。
在《基本法》訂定的時候,討論過普選特首,明定行政長官第四屆、立法局第五屆進行全民普選的程序。卻附加四個條件。這個附加案的提出是查良鏞(即金庸)和查濟民。港人稱為「雙查案」。哪四個條件?一、立法會多數通過;二、行政長官同意;三、全國人大批準;四、合格選民百分之二十以上贊成。缺一不可。
想想看:二十年後(第四屆完畢)還需這些條件,不必說四個,一個也不容易做得到;但訂定《基本法》時通過了。查良鏞對香港民主進程是功是罪?當時臺灣立法委員朱高正跑到香港質問查良鏞,吵了一架,不歡而散。
香港報紙把兩人對話刊出來。朱高正當時還是民進黨籍,也是臺灣立法院第一個動手打架的人;他對查良鏞提出的「雙查案」深為香港人不平。朱高正說:「我認為你提的方案委屈之極,委屈之極!」查答: 「我們有個困難,我們香港草委不能抱著大陸草委在地下打滾,你說我
們香港人不爭氣?」朱說:「好,我就說你查良鏞不爭氣。」查說:「那沒有辦法,內地草委有的已九十歲,打架有危險。」查也譏笑朱打架。兩人也就不歡而散。
平情而論,朱的打架,當時是人數少要搶鏡頭,但總是民主政治壞的示範;查良鏞的擦鞋提案,使香港民主不知退後到甚麼年代!以後香港普選特首遙遙無期,「雙查案」是個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