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難逃的陳水扁
 
陳水扁在任期間誹謗的「連宋案」,誣毀他們搞「政變」。此案當時已經連、宋兩人按鈴申告;以憲法保護現任總統,又能奈何。卸任總統失去保護傘,此案經調、檢單位重新提出,陳水扁更狡猾,也無法在證據下否認他的誹言謗語;被判罪名確定。幸好連宋只求道歉和在臺灣三大報刊出,沒有求刑。以陳貪瀆之富,三大報刊全版三日,固如九牛一毛之失;又以其皮面之厚,道歉又算甚麼?
然而,陳水扁頂著總統的光環,直接間接做過多少傷天害理的事呢?其「鴨霸」的言行又傷害過多少人?還有許多貪瀆的案件,又多少直接間接與陳的關係有關,例如迫死「兩顆子彈案」的無辜者,子婿姻親所犯的貪瀆,又與其妻成共犯的國家機密費、炒股瞞稅、政治假獻金真貪污、假收據申報、崇光案、多個銀行倒閉案等的嫌疑,都將一一重新上枱。陳固然膽怯先說落臺誅九族的放話。但調、檢單位不能有任何徇私而延續臺灣過去踐踏司法之弊;馬英九政府更不能網開一面,以婦人之仁,使搞亂臺灣政風的罪魁逍遙法外,有負七百多萬選民的殷望。
陳水扁罪惡滿盈,豈只貪瀆而已。其間接使得臺灣人民不聊生,自殺率高據世界第一,都是數據實在,陳不負政治責任嗎?總之,不愁沒有證據,只愁姑息養奸。馬政府絕不能護短,一切讓證據說話就夠。依陳的運氣來看,他已經尸居餘氣。今年立春以後,陳的惡運接踵而至。到明年夏至以前,大概火木通明之季,陳水扁己燒得焦頭爛額;過後倍加淒慘。小人不惜福、不顧後果之孽障,將為世鑑,以儆後尤,試拭目以待。絕非個人之喜惡,是喜法理重振!天理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