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李豋輝不能讓政治污染司法正義(2011-07-05)
 
我回臺北出席會議,碰上兩個喜訉:一、大陸同胞到臺灣自由行啟動。這是兩岸人民自由接觸的實現,分歭了整整六十年,人民才能自由交往,對兩岸乃至民族前途,當然重要而且太重要!二、臺灣司法院檢察署的特偵組六月三十日宣告:起訴前總統李豋輝。這個消息當然震撼,不只臺灣一地。當晚的電視新聞與政治評論都呈熱烘烘的勢頭,次日頭條、社論、政評佔據大量篇幅。此案起于偵辦陳水扁時,阿扁為求自保,一再宣稱李豋輝涉外的秘密項目,金額支出比他的更大更多,為什麼不偵辦他?陳水扁這樣多次公開宣稱,又在法庭公開質疑;特偵組能裝聾作啞嗎?經過一段日子,符合起訴條件;當然就要起訴,那會因就快將選舉而延誤。何況還有半年!司法案件不會也不應與政治同時考慮。台獨人士稱李豋輝為台獨之父、民主之父;美政府稱之為麻煩製造者;日本稱為海外傑出三日裔人士之一(另有曾任秘魯、帛琉總統的日裔人士)。就是李說:釣魚臺是日本的。我曾用上十二年時間,收集他的失政紀錄,寫成《臺灣沉淪紀事詩》的大部分;和許多批判他的文字,並在國民黨中央評委會提案開除他。現在起訴他,證明我的論據對了!雖然是遲來的社會正義;但對我來說,當然是我的判斷受到證實的肯定,私衷欣慰。
民進黨對党人、同路人的證據確鑿的貪污案,一向慣用的手法就是國民黨政治追殺、政治迫害。假政治的訴求之名,行阻擋司法正義之實。陳水扁貪瀆案,鐵證如山,狡猾如阿扁也無法脫身。但所謂四大天王也用人權去質疑司法;下層的深綠人士;還是不分皂白說國民黨抽家滅族、政治迫害。而無視每件擺在眼前的證據。如果民進黨執政,那裡還需要說三道四,陳水扁示意不准辦,自然就不辦了。陳從李接了總統之位;曾經有一段蜜月期。但阿扁摸清楚總統的權力,其中由總統支配的國家安全秘密帳戶(簡稱〈國安秘帳〉),包括外交撥款和一切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項目。因而發現李豋輝利用總統職權,略約估算就超過十億美元。這次偵辦的一項,是援助南非執政黨的〈一帳兩報〉。専欵撥了一次,因是秘帳,在總統職權下撥了,沒有人能去追查。但李貪得無厭;命國安局向當時外交部長胡志強請欵。胡難抗只好撥出。要李豋輝簽字就不肯;當有人奉命作代。陳水扁當然看得懂玄妙;拿去給李看。也就是說,你有許多把柄在我手裡;最好的回報只有支持我、不要再耍老大了!過去陳自認是臺灣之子,現在對臺灣之父這樣威脅,這口氣能呑下嗎?但又能怎樣?到阿扁貪污刑責確定;名譽掃地之際,李開腔了:他責備不認錯悔罪,又批扁扭曲司法搞對抗、臺灣人之恥,並高吭著:貪污者應當切腹自殺!李陳先後朋比為奸、主持台政二十年;落得如此下場。陳當年放李一馬,而李全不相念還不算,簡直落井下石。故陳自辯時,都咬著李不放!檢察署能不辦嗎?兩個狠毒是否同歸於盡!就看李有沒有武士道精神、敢不敢切腹自殺了!
李豋輝可大剌剌要陳切腹自殺,而他十九不會自殺的。他沒有這個膽量。他讀台大時參加共產黨,後來被捕,因為怕死出賣同黨。他近日說:“他已九十歲了!死都不怕!”意思就說還怕什麼?如果他不說九十,還有點氣概,有點不怕的味道;強調九十,內心在乞憐了!他一向裝模作樣,其實心虛膽怯,他不會自殺。他貪污被起訴,確是陳水扁任滿後被拘押後,咬緊李為重要原因。也不是當時還在野的國民黨沒有監督能力,立委邱毅表示:在02年就曾針對此案連同張顯耀、周錫瑋向北檢告發,被檢察長陳聰明壓下。他要再次告發陳包庇李豋輝。看來特偵組查李豋輝,決不只此案就了。不管民進黨用什麼抹黑的攻擊話,我們聽到現任檢察總長黃世銘說:“如果辦到政治人物就是政治追殺;難道只能辦老百姓?”這真是擲地有聲的答覆。臺灣偵檢機構能不畏權勢,法治的基石就此奠下。黃世銘這樣的反批,立刻被台獨攻擊:揭黃剛從大陸回來,奉命起訴李豋輝。也教人驚栗這種扣紅抹黑的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