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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肅貪是法治的基本準則(2012-09-06)

 

不必說現代什麼政治體制,即使專制王朝,能否整飭吏治,也是王朝治亂的分水嶺。遠的中國歷史或者較模糊。明太祖殺貪官一個不留,他對官吏的暴虐,是有歷史上不好的名聲;但他眼見元朝官吏的貪腐,導致人心的怨恨而覆滅,其肅貪雷厲風行,也是理所必至、勢所必行的措施;明朝開國之初,國力與聲威;從鄭和三下西洋可知。雍正整飭吏治,能繼康熙而成盛世;至乾隆始敗壞。以後每下愈況,咸豐以後,賄賂公行到賣官鬻爵,王朝不保尤在其次,開民族二百多年惡運的遺禍,至今未復;令人對官吏的貪腐,仍感切膚之痛。

 

多倫多市長用市府信箋籌小欵的厄運

 

前年多倫多市長以大比數當選的福特先生,是從市議員以敢言、清廉的好名聲而崛起的。當選後對腐敗的公車局實施鐵腕的整治;對工會的威脅不就範。對公共服務市民的市府聘僱人員,立法可以談判而不可罷工;公車司機、市府街道清潔人員,過去由工會代表談判,市府不就範則罷工;市民飽受罷工之苦。福特市長就是不就範;用立法、遣散而外判包工,還為市府大量樽節支出。市議員通過一體加薪;市長福特獨持異議:你們自肥,我並不同意;你加你的,你為我加,我就是不要。這個由市長為市民管荷包而不是議員,也真咄咄怪事。福特這種清廉,當然使很多想撈油水的人想盡方法趕走他。逮到一個小把柄:福特任市議員時,用市府的信箋,為一個足球基金會籌過僅三千餘元;認為他用了公物、利益衝突,觸犯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條款。被人告上法庭;而這裡絕對是司法獨立的法庭,福特身為市長,也只好請律師或自辯。他沒有權利影響法官的裁判,如敗訴,他必須辭職,還可能被禁止七年內不得任公職。福特頗受市民的愛戴,但涉到法律程式,大家只可等候法庭的判決。這就是法治;市長用了幾張信箋幫助私人籌體育基金,如構成利益衝突而敗訴;市長和普通老百姓沒有兩樣;做市長還認為不適任而等於強迫退職。如果肅貪到這個地步,官場還有貪腐嗎?可見肅貪從上開始最有效。

 

臺灣的貪官跑不掉

 

國民黨抗戰勝利後吏治失修,貪腐失盡人心,是掉了大陸最主要原因。到臺灣整飭吏治,雖然窮苦,民無怨恨;從穩定到發展只需二十五年。到蔣經國逝世,李登輝開始黑金政治:黑道與金權掛鉤,臺灣的吏治失修。陳水扁連貪污也學李,自己握權分配職位,金錢假妻子的白手套和建立金權的網路;以致臺灣空轉了二十年。尚幸臺灣的輿論還是民間企業掌握,那些明顯貪腐的,在輿論監督下不得不辦。民進黨的十一個縣長,有七個因貪污受刑;政、事務官就更多;可知臺灣的吏治多麼糟糕。馬英九能奪回中央政權,重大的原因是人民討厭陳水肩執政團隊的貪腐、馬英九從政的清廉。我們看到陳水扁政府對馬的誣告陷害,經法院取證、審判後對馬的清廉更突出,人民的選票,幾乎使民進黨崩盤。馬英九上臺,整飭二十年的貪腐吏治,是臺灣能否再站起向前行的指標。陳水扁依法取證、審判、入獄。馬英九又怎敢冒民怨,利用總統特權特赦他?陳水扁也辦了,臺灣的貪官很難逃出法網。連國民黨籍的貪官,包括二十年前我認識的從政的人;恐怕也不敢再回臺灣,有錢未必快樂,一直提心吊膽:不知什麼時候入獄,人生又何必作賤自己!臺灣的輿論、法院都不受政治力量的干擾,做了很好的示範。

 

政府肅貪 決不護短

 

臺灣近日正在追究陳水扁時代許多舊案,所以馬對肅貪的決心,只要有證據,是逃不掉的。錄一段肅貪消息:〈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嫌自92年(2003)起,在陸續辦理多起採購案時,涉嫌圖利廠商1億多元。在其 9810月退休後,檢調經過長達三年的監控,發現黃季敏近來頻繁處分財產,疑似將不法所得換成黃金規避查緝,於是在829日採取行動,約談相關涉案人到案,全案將依違反政府採購法擴大偵辦。黃季敏是在陳前總統任內任命的常任事務官,其在半年內從消防署副署長升為署長。所涉之採購弊案也在陳前總統任內發生。有心人士誣指馬總統縱容貪官,絕非事實!〉

 

馬英九出面強調:政府四年來努力肅貪、決不護短,結果就像屋子裡面有灰塵,不打掃看不出來,一打掃後灰塵滿天,但不經歷這個階段,就無法打造廉能政府;政府堅持「不怕家醜外揚、有案就辦」、「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的原則,持續防貪肅貪,決心不變。可知肅貪必須領導政局者的決心和支持;臺灣的吏治經馬的決心整頓,可能又是一些落後社會的借鏡。

 

從盛治仁、林益世到蘇嘉全

 

去年慶祝辛亥建政一百週年晚會的經費,民進黨一直追究怎樣支出不放,還告上法院。到昨日才經審判正式簽結,公佈:〈馬英九、吳敦義、盛治仁未涉不法,但盛應負政治責任,函請行政機關究責。〉馬擔任的職位,大案一定扯他落水。吳當時是行政院長,是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的上司。盛治仁被告上法庭,因而辭職備查核已辭職掉官。這種大型慶祝,用專業的限制性招標方式公開評選辦理,經調查:〈沒有內定情事。作業上時更改,雖不涉刑責,但使文建會因此蒙受損失,函請權責機關就行政缺失部分予以究責。〉臺灣的官不聊生,是行政略有缺失便被告上法院,即使沒有貪污也負行政責任;官不聊生好還是民不聊生好?就等於問:一家哭還是萬家哭好一樣。

 

還未結案的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權位比盛治仁大;還當過國民黨的副主席,被偵檢單位調查出貪污有證據,立即停職、拘押、待審。一切依法定程式執行。他是執政黨三大幕僚長:總統府秘書長、國民黨黨中央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之一。馬英九已聲明:政府肅貪、決不護短。林秘書長何得例外。如此一來,曾是蔡英文搭檔的副總統候選人蘇嘉全,在陳水扁時代的農業委員會主委的蘇嘉全,興建農舍在農耕地上,又不供農業用;又侵佔鄉有耕地興建祖墳。身為農委會主委,知法犯法。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會處理。蘇嘉全當然說監察院抹黑;等如陳水扁貪污的贓款俱在,還說國民黨抽家一樣,已令人聽不下去了。臺灣經過這一次大掃除,雖然暫時灰塵滿天;終會幹凈;比塵封垢積發黴的地方,不是更適合人住的地方嗎?


2013年 許之遠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