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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認同到重新認識“華僑”這個名稱 作者 陳世超(2014-08-17)

 

博主按:作者陳世超先生,(曾任加拿大移民難民局法官)在國際關係急劇的變化中,華裔散播世界各國日多;我們如何自處?傳統的華僑的稱謂還適合嗎?〈必也正名乎!〉陳先生有精闢的見解。以下原文照錄:

“華僑”,即僑居此地的華人之意。這個稱呼是有其歷史因素的。一方面,我們的先輩離鄉別井來到加拿大,目的是為自己及兒女尋求較好的生活,傳統上是要回到原居地過渡晚年的;另一方面,歷史上,早期的移民是不能成為加拿大公民的。事實上,在一九四七年排華法被廢除之前,華裔是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的。這大概就是”華僑”這個名稱延續至今的兩個主要原因。

但是,時至今曰,不但大多數華裔移民已成為加拿大公民,並且加入了加拿大各行各業,包括參政。自從一九四七年排華法被廢除後,歷屆的聯邦國會、各省議會、市議會、市教育局都有華裔參選。最近的安省選舉,就有多名華裔參選,其中更有幾名華裔候選人當選為安省省議員。他()們都已宣誓效忠加拿大,並以加拿大為家,大多數都不會認為自己只是”僑居”於此地。更何況,我們的子女很多是在加拿大土生土長的,其中更有不少與非華裔結婚、生育兒女。”華僑”這個名稱根本不適用於他()們。

我在一九六五年從香港來到多倫多大學工程系讀書。和很多初到加拿大的移民一樣,在一個很長的時間內,我是認同”華僑”這個稱呼的。事實上,我初來多倫多時,除了大學的同學外,認識的就是來了加拿大較長時間的”華僑”,我所接觸的第一個社區組織就是名為多倫多華僑福利協會的組織。認識了華僑福利協會的一些朋友,瞭解到這些朋友需要幫助學習英文,我在一九六九年成立了大概是當時華裔社區的第一個義務英文學習班。這是我在加拿大的第一份義務工作,也是我在加拿大做義工的開始。

大概是八十年代初,我向華僑福利協會的一些朋友提出了我們名稱中的”華僑”一詞已經不太合適,提議改為”華人”。這提議得到了大多數會員的同意,從八十年代開始,華僑福利協會就更名為華人福利協會。英文從Chinese Welfare Association 改為Chinese Canadian Welfare Association (CCWA)

我從認同到重新認識”華僑”這個名稱,其中的歷史及過程,華裔社區很多新舊成員未必瞭解,讓我在此介紹一下。

從在華人福利協會創辦英文班開始,幾十年來,我參加了一些其他社區組織,以義工身份參加了很多社區活動或運動,其中包括:為福利協會及社區人士提供各種福利服務,加中文化交流活動、七十年代初的保釣運動、反對移民綠皮書、支持東南亞難民、抗議CTV-W5、反對歧視、爭取平等和人權的活動、以及人頭稅平反運動等等。很多華人福利協會的朋友都有參加及支持這些運動。其中,安省華人聯會發動的抗議CTV-W5、及全加華人平權會開始的平反人頭稅運動,對我影響最深。

一九七九年九月三十曰全國最大的電視臺之一的CTV,在其W-5(What, When, How, Why and Who)時事評論節目中播出了一個環節,主持人用多倫多大學一些藥劑系的華裔學生的影像,聲稱”加拿大的大學校園被外國人霸佔了”。所以該W-5環節被稱為”校園大平賣”(CampusGiveaway)。但事實上,節目中當年顯示的華裔學生沒有一個是外國人,他們全是加拿大人,有些是土生土長的、有些是隨家人移民後已成為在加拿大納稅的公民,是華裔加拿大人。W-5節目最大的錯誤在於只因為那些學生的面孔膚色不是白人,就宣稱他()們為外國人,這是種族歧視或種族主義在作祟,是非常危險的。這也是我們抗議W-5的原因。抗議運動從多倫多發展至全國,持續了近半年,結果CTV在一九八○年四月正式向華裔社區道歉、承認”校園大平賣”的報導不公正、有種族主義成份。這次抗議行動是華裔在加拿大歷史上一次大的政治覺醒。可以說,這是為後來的人頭稅平反運動創了很好的先例。

我不是人頭稅及排華法案的直接受害人。我參加了人頭稅平反運動的義工行列是因為深感這兩項歧視法案的不公義。要瞭解其中不公之處,就需要瞭解一下華裔在加拿大的歷史。

一八八○至八一年期間,為了興建橫貫加拿大的鐵路、以保障卑詩省繼續是加拿大的一部份,加拿大太平洋鐵路公司召慕了共一萬六千多名華工來到加拿大修築鐵路,這些鐵路華工承受了極其危險的工作及艱苦的生活,其中有四千名華工為此而喪生就是最好的明証。但是,就在鐵路完成後的一八八四年,鐵路公司立即解僱了這些華工,至令他們陷入了更潦倒的生活。接著,聯邦政府在翌年通過了人頭稅法案。並更在一九二三年通過排華法,基本上禁止所有華人進入加境。至使很多華裔家庭被迫分離二十四年,直至一九四七年排華法被廢除為止。在這期間,華裔沒有選舉權,唐人街成了”王老五”社區,窒息了華裔社區的發展,並因而阻遲了華裔加入主流社會(例如參政)的機會。這兩法案是種族歧視法案,因為它們都只是針對一個族裔(華裔)而立的。

全加華人平權會從一九八四年就開始爭取平反人頭稅和排華法,與其他社區組織、人士共同努力了二十多年,終於在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我們的總理哈珀為人頭稅和排華法的不公,在國會向華裔社區正式道歉及賠償。當曰,我見証了很多老華僑、華裔,為國會這一歷史性行動深為感動。

經過抗議CTV-W5及平反人頭稅運動,我開始認識到華僑與華裔或華人的分別,以及這個分別對我們、尤其是在加拿大土生土長的我們下一代的重要性。

事實上,上述提及的我們在抗議W-5以及人頭稅平反運動中,除了爭取社區包括主流社會的支持外,兩次運動都採取了法律行動,所依據的就是我們是加拿大的公民及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所以,自抗議W-5運動之後,我們採用了華裔加人(ChineseCanadian)、而不是加國華人(CanadianChinese)的稱呼,就是刻意表明我們與其他族裔加人無別,都是承擔公民責任和享有公民權利的加拿大人。

我們華裔今天能享受加拿大的生活,實是與無數前輩為爭取我們在加拿大的平等地位所作的不斷努力和貢獻分不開的。我在這裹只想提及這些前輩的其中一位,那就是在一九五六年成為加拿大歷史上首位華裔國會議員的鄭天華 (Douglas Jung) 先生。鄭天華先生是加拿大二次大戰的復員軍人,他們與當年的華裔前輩包括那些鐵路華工,為捍衛及建築一個統一的加拿大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鄭天華先生曾在一次演講中說,現在華裔社區很多人不知道的一段歷史: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雖然加入加拿大軍隊的華裔人數並不多,但他們參軍行動的本身,有力地說服了及促使國會在大戰結束後第二年即一九四七年通過廢除排華法案、並讓華裔開始享有與其他加拿大人一樣的選舉權。一九五七年,被當時的總理狄芬畢加(Diefenbaker)任命為加拿大代表團團長的鄭天華先生,到紐約聯合國大廈參加會議,當他進入會場正要坐上加拿大代表團的席位時,一位工作人員攔住了他,說這是加拿大代表團的座位,鄭天華先生回答說:”我就是加拿大的代表!”

多倫多華人福利協會已成立了六十年,華人福利協會與其他傳統華僑組織有一不同的地方,福利協會的會員除了老華僑外,還有一些大學生,並且,會員不計姓氏及不限原居何鄉,大家來自各地、互補長短,同心合作。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再加上國際形勢的轉變,華人福利協會和其他傳統華人組織在社區擔任的角色已經不可能同以前一樣。這些組織將來如何、未來何去何從?我想答案可以從華僑福利協會更名為華人福利協會中得到一些啟發,即從認同到重新認識”華僑”這個名稱開始。我們的將來的角色應是與華裔加人,尤其是我們的下一代,在加拿大的生活息息相關的。


2013年 許之遠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