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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臺獨」立論的基本原因

 

         2000年6月30日

我常常有個感覺,寫政治評論的人,要寫得好,文字還是其次,重要的是立論正確,才不致誤導讀者,甚至後世。立論正確須具備條件,最基本的,對所論要熱悉;此外,對所論要公正。如不公正,偏好者等於諛詞;偏惡者等於謗書。一點價值都沒有。如果要判斷事件的後果,還須有點歷史知識,起碼對近代史有若干程度的了解;如果是個事件的參與者或相關人物,那就更有價值。

我們每天發生的事,集合起來,就是人類明天的歷史;而歷史是教人聰明的。「以史為鑑,可以知興衰。」這是歷史的功用。要判斷事件的後果,做政治評論者,何能不懂歷史呢?我們中國經歷一百五十年的喪亂,到現在稍稍喘過氣來,但不幸成了兩岸分治的現狀,這是有其歷史淵源的。很多人都想急於解決,也有人想維持現狀,甚至有人想臺灣獨立。民主時代有不同意見是難免的。有智慧的民族,當以民族的生存和發展最為重要。基此,急於解決還是維持現狀,或至獨立?假如獨立對民族的生存和發展有助益的話,我們也不反對,事實不然,從長遠的利益計,臺獨顯然是藉美、日的力量,從中華民國的疆土分裂出去,不說民族利益,只從中華民國憲法來說,已經是違憲之舉。若從國家民族長遠利益而言,分割了疆土和人民,當然削弱了力量。這個結果,是指歷史的中國而言,未必適合其他國族。例如美國、加拿大、澳洲的脫離英國,這些國家,一因是英國的殖民地;二因美國並無受到列強的威脅,地理又沒有像中國一樣,有個以侵略中國為必要發展的日本。根據臺灣發掘的史料,一萬年前的石器時代,漢民族已遷移臺灣。我們即使不當稱為原住民,難道高山族又能嗎?以名器來爭取族群而不顧歷史,是非常不妥當的。我們支持中華民國,是從法統和文化道統的地位著眼,不能以支持臺灣獨立相提並論;臺獨若成功,必成美、日的附庸,對我國族不利:中共不等於國族,其理甚明。


2013年 許之遠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