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訪臺與臺灣自處的改變
 
99年4月13日
美國前總統卡特到臺北訪問,並發表一場演講,說當年與臺灣斷交,乃世界和平的新秩序考量,要與中共建立正常關係。臺灣亦因此而安定繁榮;美國的臺灣關係法,每條都是他親自訂定云云。中美建交勢不可免,在世界事務中,如無視大陸的影響,站在美國利益言,自然有他的道理。如說臺灣因此次衝擊而沒安定繁榮,顯得無視臺灣全島人民的團結憤怒,未免令人難予茍同。而臺灣關係法更係國會對當時卡特政府斷交的反彈結果,並非卡特政府主導,更非卡特個人有愛於臺灣而親手訂定。卡特之言,可謂荒謬。這種言行,亦足證明他是美國有史以來最窩囊的一位總統,並下是沒有原因的。
臺灣當局並沒有及時對卡特不誠信的演講提出辯正,只在他離開後,由當年幾位親歷者對空質疑。而又大談我國恕道,以德報怨等說詞做懦弱的掩飾,真令人難過。倒是民進黨的桃園縣長呂秀蓮,當場要他道歉,顯得巾幗勝鬚眉多了。
記得當年「劉自然案」,臺灣民眾搗毀美國大使館,能說還是蔣經國先生是幕後主持人。與美斷交時,青年學生的激烈抗爭行動,美派特使來臺疏解,錢復當年就是一位抗議的主將,影響錢復以後派駐美國時,兩度不擭美政府同意,就報當年之恨。反觀今日臺北風尚所習,已不復舊觀,仰承風旨慣了,似都在哈哈混,正義反而不適了。
信心不足才產生不確定,不確定的心情,很難要求官員作長治久安的卓建。大家不知道在職多久,這些年來,有許多官員被換了下來,而自己還不知道,如何能要求他們去擘劃遠景。法律定下來,由於政治的需要,可以將行之有素的法律撤銷,例如近日的入圍法,過去在全國性的要冠上中華民國的上款,例如「中華民國商業總會」等,但昨天認為「臺灣」亦可以,過去「臺灣」只是地方性,不是全國性。現在以政治的需要改了,那過去一切全國性的又怎辦。不但如此,大法官還解釋,如不準以「臺灣」為全國性,則以違憲論。我近月看到與大陸相關的新聞,都用「中國」,這個改變,我才恍然了解自我的稱謂,就用「臺灣」。過去期期不可的界定,終於明確下來。因此我還是第一次用「中美建交」來談中共與美建交,否則我就違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