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完可以再嫁
 
依利沙白泰萊嫁了八嫁,其中與李察波頓結婚兩次,也算有過七個正式丈夫:至於霧水姻緣,一夕之歡的入幕之賓,誰都不曉得,可能包括她自己也沒有統計過。
不是非議她,時潮興離婚:公眾人物的影響力是不能低估的。泰萊小姐「換畫」《香港人對換性伴侶的謔稱》當有其自主權。但七嫁八嫁未免濫情一點吧!說者有以為,不結婚誰知道他好不好呢?這個理由不錯:但是,除了那些霧水姻緣不說:就算那七嫁,最低限度證明泰萊小姐沒有帶眼識人,要不然,「單料銅煲」《又是粵諺,喻容易被「滾」的女人》之譏也會篤定了,因此也難辭其咎。唯一能原諒的,泰萊小姐的結婚對象,仍是與她的年紀相髣髯。和一些老明星專吃嫩草,還洋洋得意誇自己的艷遇,不只其言可恨,其行也可鄙!他們對社會觀念影響太大了!
像「朝代」那個姣婆鍾歌蓮絲:剛剛離了婚,撇了那個吃軟飯的小丈夫《年紀比她小》;賠了一筆贍養費和律師費後,破口大罵一番,使人想起她在邂逅之初的誓言,想作嘔,曾幾何時,這位姣婆連日又頻吹她的艷遇,以五十四歲的女人,居然和一位廿四歲的小伙子打得火一般的熱。說她和他是天生的一對,真正的愛情云云。如果這些是鍾小姐第一次講的,還可以引起人的同情,可惜她有了前科;這些話變了臺詞,令人覺得份外的虛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