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張醒非
 
張醒非,四邑之開平人,五十年前來加拿大,略識之無,初時尚務實,在一洗衣館工作。後來,以工字不出頭,寧可到華埠混,希望得機緣,做個僑社聞人,總比做工人好,主意已定了,便從此洗手不幹,立心做僑領了;不做工作了。
以前的僑領,多半是不務正業的,這最適合張醒非的了。可是,自從他掉了工作以後,在僑社依然一籌莫展,主要的原因,是他人緣差,處處撿人便宜。連他所屬的宗親會,都不賣他的賬,在百無聊賴當中,經友人的介紹,跑到京士頓
去,做的是「番攤館」的扒攤工作。在那裡幾年,也積不到甚麼積蓄,又耐不住寂寞,依然跑回多倫多,繼續混下去。
歲月不留,壯年的他就這樣渾渾噩噩的過了。到他五十歲的時候,才在會社渾到一個秘書,那已是不可一世的了。他下定決心,甚麼都可以掉,惟秘書一職,說甚麼都不能掉。
本來,秘書是會社唯一可以拿點津貼的人,雖然每月數十元,但張醒非是樂此不疲。原來當秘書,好處不少,會社每週日在戲院放映粵語片,他是管財政和守門口的,這樣的好處就太多了。
張醒非當秘書,一做就做了十多年,漸漸變得老氣橫秋,開會的時候,站起來講話的時候,比做紀錄的多。嗓門又大又尖,中氣充足,耳膜為之震動。有一次,惱了當主席的,老實不客氣的問他:究竟你做秘書?還是做主席?
當他做了十六年秘書,到底被人轟了下來,那個接任的,為他清理秘書處,也要化兩個月時間才清理好,塵封的文件,垃圾堆積,甚麼都有,連女人的內褲也不缺少。
他是頭尖黑髮,額窄而沒有門牙,這個尊範,加上一副又響又尖的嗓門。但到底得到了勳章,代表了加拿大華僑,向忠烈祠上香獻花的。害得站在一旁的加僑暗中禱告:烈士們啊!我知道你們無氣。不過,他不是我們遴選的啊!他不能代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