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非法合法人
 
僑社有許多不合理的情事發生,但選舉之不合理最普遍。本來,社團為眾人之事,何必心勞日拙,想盡方法去撈取一銜半職呢?這些人的心態,固然有名利因素在,但面子問題也是一大主因。
由於有了這些因素,就是贏得,但輸不得。為了求贏,甚麼手段都出了。選舉種種不合理的情事,就此發生。
這裡有一份日報,董事長由董事互選,董事由選舉產生。有一次選舉,其中的一位年老的董事,已病危在彌留狀態。大家去探望他,選舉董事長的選票還擱在枕榻上。可是開票箱的時候,赫然發現那病危董事的選票。有一位不服氣的董事立即趕去求証,那選票不見了。但家屬証實沒有去代他投票,而董事本人已在彌留,無法言語了,不幾天逝世,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又如最近一次選舉,規章明白寫溝楚,不得少過半數才合法。可是,還是少了,產生了兩名代表,大眾鼓噪,認為依法不合。可是,鼓噪由你們鼓噪,代表還是代表(即使人們不承認),坐了飛機,揚長回國參加去了。臨行還有歡送會,回來也有歡迎會。質問當事人,太極一推,說是某某認為合法,就算合法好了。問者說,這樣一來,要規章做啥呢?倒不如問某某就好了。答者又說:某某和中央關係密切,我不信他信誰呢?問者說:誰都不信,信黨章黨規。答者不答了,咧咀一笑,顧左右言他,現在討論也太遲了,大會馬上召開,趕不上再選了。於是,非法又變成合法了。這種事,每次 都這樣過了關。
上一次代表產生,沒有經過選舉,引起很大風波,大家反對。可是,那兩名代表到雲高華開會,威脅大會,如果不承認他們的代表資格,便聯合其他代表不出席會議。此外,也不出席另一項大會。於是,大會只可妥協,於是,非法又變為合法了。
有一位正義的青年說:我們連圈內都如此烏煙瘴氣,還有什麼希望呢?有種的站起來,先把這群城狐社鼠剷掉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