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美國與臺獨朋比為奸
 
2006年3月31日
很多人認為:站在「主權在民」的民主信念中,「臺獨」是臺灣人民的一個選項,是沒有錯的。連馬團隊都沒有例外,否則馬英九不會這樣說的。其實這種說法是錯的;是違憲的。中華民國的憲法第四條有明文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國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這條文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臺獨」就是將臺灣分割出來獨立;臺灣人民如果有「臺獨」這個選項,不管那年那日,只要有一次不管用「公投」或其他足具認可之投票佔多數,臺灣便從此脫離「固有疆域」而分割獨立。這根本是違憲的。不要說不是聯邦國的中華民國,就是聯邦國,也沒有那一個國家,任由組成的一邦可以隨時公投或其他認可選舉佔多數便脫離,必仍有其他附帶條款或信守;何況不是聯邦國。
所以臺灣獨立是臺灣人民的選項是誤導而且違憲。中華民國憲法不只是臺灣,還包括大陸省份,都在「固有疆域」之內。如果有一天,中華民國憲法不包括大陸,那已經不能稱作中華民國了。因此,國家原有的稱號和「固有疆域」是一個生命共同體,是不能分割的。陳水扁不必耍文字遊戲,真要獨立,就應重新製定新憲法、換新的國家名稱。你問馬英九:「我錯了嗎?」你不錯是誰錯呢?日前我在一個電視辯論中,由於時間的限制,不能暢所欲言,於此補上。
中國人還有一段失去外蒙古的痛史:當國共衝突時,由蘇聯唆使下,外蒙要求獨立。那個混帳的王世杰去和史太林談判。史太林騙他,你們讓外蒙獨立,我可約制中國共產黨。結果,外蒙獨立了,蘇聯沒有約制得中共。今天美國為臺獨說項,認為「終統」不會打破現狀,他可以約制臺獨。到臺獨成為唯一的選項時,恐怕就是外蒙的翻版了!
立此存照,以免後世笑此代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