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又曾掏空案陳水扁沒有責任?
 
2007年2月21日
王又曾算是臺灣一個有名的大財閥,曾擔任中華總商會的理事長,是力霸集團的始創人。旗下有力霸酒店、酒樓、中華商業銀行、亞太固網、衣蝶百貨,嘉食化、東森電視臺等。至於其他關係企業、跨國企業,實非局外人所能全盤數得清。他曾是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他在國民黨失去政權以後不久,便再沒有擔任,卻由他的弟弟承其缺。又有兒子王令麟擔任過民選立法委員,以後又為不分區委員。這一個財閥,是李登輝時代的產物,一典型的金權政治的代表人物。有四位太太,至於其他密友、一夜情的女藝人,恐怕王本人亦難以屈指算出,他可謂享盡人間艷福,金錢 、 財富與權勢了。卻突然間在發出檢控的前夕,還經禮遇通關,揚長飛 離臺灣,翌日發出的通緝令,他早已鴻飛溟溟,緲不可尋了。留下三千億債務要老百姓埋單。陳水扁治國無方,又是一例。
王在臺灣的口碑一直不好;兩蔣時代,像王又曾那種人,絕對無法得入權力的範圍,不必說中央常委,連中央委員或中央評議委員都不可選上,政治人物,必須與金錢隔著絕緣體。可知國民黨的金權政治,到李登輝時代才建立起來,人稱李為「金權政治之父」是確當的。不信,試找一個兩蔣時代的財閥,能廁身權力圈內?國民黨到李登輝主導時,才見到辜振甫、王又曾、高清愿等大財閥成為中常委或擔任總統府要職。李去陳繼,陳又以自己貪瀆,更大事籠絡財閥為其幕後的「金主」 ,也方便扁嫂暗通內幕消息而炒股,蛇鼠一窩。今天阿扁要責蘇貞昌追捕王歸案,獨不想到自己曾帶王又曾到非洲投資。王跟著阿扁,在電視記者面前向當地民眾撒銀紙一幕,其氣大財粗,阿扁微笑以對的欣賞,今天又有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