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從變天到沉淪」序
這是我在加拿大星島日報「每週專論」,將有關臺灣的時事評論依次編輯成集的文字,每篇約千言間,當然也有例外。除了「每週專論」,也有短篇的札記;或「專題研究」的長文。按其性質結集的,都不在本集之內。
本集從一九九九年開始,那是臺灣「變天」的前夕,至二零零四年,陳水扁第一任總統任期為止。這六年,是臺灣政權輪替的第一次,也是整體最動盪的時期。我們從臺灣以後發生的「兩顆子彈」的總統連任,紅衫軍二百萬的「圍攻」,以至阿扁全家、親戚、兩秘、三師結成貪瀆的金權網絡;終於阿扁夫婦成為限制出境的共犯。已證明臺灣「從變天到沉淪」的階段中。後任的四年,是變本加厲的沉淪而已。這本結集,限於臺灣相關的「專論」,固未能整體道出臺灣全面政經、社會各層面的變動,如果讀者參閱作者相關的「臺灣專輯」、「遠觀樓扎記」第一輯和「臺灣沉淪紀事詩」,便可得窺全豹。
本集不是有系統的著述,屬時事評論。每週單元的「專論」,乃依時依事而評。對人不先定好惡,對事不作無根據的認定。譬如李登輝,從他掌權的那一刻(國民黨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一九九九),我就在會場,還勸趙少康、郁慕明、李勝峰忍耐一下支持李(見另輯「臺灣駭客—趙少康」)的記述,翌年我當了立委,那年也正是陳水扁初當立委,而聲名鵲起的年代,朝夕相處了三年,我對陳的的言行太熟悉了,他的「鴨霸」作風也是從那三年累積起來的,不是個人無端的好惡而定。李登輝位在總統,在我的任期中,對他的言行也起了懷疑。有一次,宋秘書長約見,我坦率的說明我的憂慮。宋楚瑜說:「以經國先生的練歷,難道也給他騙了?我們只可相信經國先生沒有看錯吧!」到「廢省」的事發生了;李登輝的「兩國論」也出爐了,以後李登輝也對蔣經國的認定改變了;而宋楚瑜也修正對李的態度。由於宋過去的解釋持之成理,我也接受,對李的若干獨臺言行,還有一些向善意處著想;甚至還寫了一篇「願李總統走出易象的『亢龍有悔』」,希望他恢復「貴而有位,高而有民」的再得民心;亦盡我的言責。可知我並不是主觀無據的好惡。以後李登輝續的例行逆施,我對他的口誅筆伐也從不輕恕。
李、陳這兩人,是這六年「從變天到沉淪」的主要人物,是臺獨父子一脈相承,所以本集的「專論」也較多。以後兩人反目成仇,也是以利害相結納,又以利害衝突而終結。小人往往利盡義絕,李、陳其為小人,於此確定。
關於李登輝,我在「一個海外中國良心的異議」的第二輯,有他的「歷史定位」、「未蓋棺已定論」等諸篇「專題」的評析。至於陳水扁,到此結集時,他的貪瀆與洗錢正在司法的追究階段中;有一位文友,已彙集他十七個第一郵電給我,錄之如下:第一個由臺獨之父交給臺獨之子的總統;二、第一個由三級貧戶出身而歛財百億身家的總統;(以後「第一個」、「的總統」從略)三、自導自演槍擊;四、被提案罷免;五、元首迷航;六、二百萬人民集會要求下臺;七、法庭作證;八、被起訴;九、名列共犯;十、限制出境;十一、被法庭下令搜查住宅;十二、被外國報紙(華盛頓郵報)痛批貪腐;十三、被外國雜誌(News Week)詳述二零零六年全球貪腐第六名;十四、被國際反洗錢組織檢舉海外洗錢;十五、把兒媳當人頭;十六、被稱為最會演愛老婆;十七、稱為陳錢總統。如果由我知道的開列,當不只此。在他治下的臺灣:全世界自殺率第一、股市倒跌第一、資金流失第一、部長貪污起訴(十一部)人數第一、更換行政首長第一、提拔親信(二秘三師及所有內戚)第一諸如此類,舉不勝數舉。都是有據有贓。如果司檢不繩之於法,恐難副臺灣人民殷望。「水能載舟亦可覆舟」,馬總統真要認真依法處理。臺灣法治能否建立,懲辦陳總統是一個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