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新作:《如何寫出好文章》(專著)、《情歸》(小說)、《中華民國能沖出百年宿命?》(專著)

中、西作家與作品表現的同異 11/3/2019 6:20:49 PM

《詩論與詩人》補遺(許之遠) 7/5/2019 4:51:15 AM

第九章:自學可成詩人 3/14/2019 11:49:10 PM

附錄2:陳新雄近體詩格律 3/14/2019 11:41:00 PM

附錄1:詩學的基本常識 3/14/2019 11:32:13 PM

第十章:詩的高妙與評詩 3/14/2019 11:27:42 PM

第八章:古今詩人的評析 3/14/2019 11:22:15 PM

為馬來西亞壓迫下的華人請願

 

星加坡、馬來西亞,過去常合稱「星馬」;地緣上也屬唇齒相依。如果馬來人和華人能和平共處,以星加坡的國際關係和管治能力;馬來西亞廣大的肥美腹地、豐富自然資源,兩地互補而成東南亞大國,真可謂水到渠成。可惜馬來人對華裔公民,始終以多凌少,曾發生「馬華仇殺」事件;雖然平息,但馬來人妒忌華人之心還是沒有改變。以後在李光耀倡議之下,以兩國未來利益計,曾一度合併;但不久又由李光耀的堅持,再度分開。以今天馬來西亞的政局看,我們不得不對李堅持分開,是非常睿智的決定。假使馬來人以政治上多數暴力,侵入了星加坡,日久必不能分開。星加坡決沒有今日進步繁榮,在馬來人管治下只成為附庸,而且是忍氣吞聲的被宰割,一如今天生活在馬來西亞的華人一樣,飽受種族的歧視,生活在窮困環境中,星加坡也失去光彩。

與華人合作的政黨,最高職階的政治人物安華,曾位居副首相。從被起訴致判刑十年,又坐滿了十年牢獄。今天復出,依法可重新得到議席,便立即被十年前「雞姦」過的助理告上法庭。稍有法律常識,十年前當安華被起訴為「雞姦」罪時,為甚麼獨有此人不及時一同控告呢?要待十年坐滿後,重提舊事?法律追訴期是否失效?報紙在提上法律程序後,完全不避嫌疑大事宣傳警檢單位提問證人的過程和證言,是否影響法律的公正性?華人社會都認為又是迫害。早幾個月大選,一黨獨大的政黨輸得一敗塗地,不思改進,看到安華的復出,又來一次打擊與華人合作的政治人物,其用心路人皆知。華人在馬來西亞的處境可知。

馬來西亞的華人太善良了,他們在當地出生的,也會被當地官吏認定說「馬來話」不及格而被定為二等公民(紅色識別的「公民證」,與藍色的公民證有別)。在屬地(出生)憲法規定下,竟違憲和公開種族歧視。這種由政府帶頭的種族歧視,根本違背了聯合國憲章。這些二等公民,應該聯合起來向聯合國提出訴訟。我們也希望佔有席位的會員國聲援,特別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馬來西亞的華人,對四川的震災和支援奧運,是何等令人感動!他們也是血濃於水啊!不要雙重標準啊!

我在馬來西亞親見親聞後的激烈反應和憤慨,友人說:你在馬國,大概也是「監躉」一名!


2013年 許之遠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