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傑未能指出香港選制的缺陷
 
曾蔭權和梁家傑經過兩場公開辯論,雖然無法改變勝負已定的結果;但對香港人爭取普選的意義言,還是重大的。因此,曾蔭權答應這兩埸公開辯論,不管是他自作主張,還是徵得北京的允許,都應在香港人爭取普選的過程記上一功的。如果他不同意,按照北京過去的意識形態,是不會自動向曾蔭權建議答應的。
曾蔭權積取第一次辯論的教訓,不再拘謹於防守,表現也確實比第一次好得多。最可圈可點的一段,當梁家傑自詡為無權無錢無票的族群代表時,被曾蔭權將了一軍:我不但可以代表無權無錢無票的族群,還代表了有權有錢有票的族群,反對將香港分裂成階級鬥爭(大意如此)。曾能把握機會,他的急智與口才真不錯。梁身為大律師,對曾的辯論反而沒有回應,計不及此已是疏忽,臨場應變也缺少了才智。如果梁能回應說:身為香港特首的候選人,誰不想他的代表包括全港各個階層,就是因為現行的選舉制度不合理;公民的權利是平等的,如果能一人一票產生特首,就知道誰更有代表性;我是爭取和諧而不是分裂。
能選香港特首的選舉人票只有八百張,已是十分嚴重背離真實的民意,這個制度當然不合理。更不合理的,竟容許一部分人不只投一票。例如黃宜弘等四人,可以香港立法局議員(一票)和港區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另一票)投下兩票。又能像李嘉誠、蔣震兩個家族,李家三父子三票,蔣家父女三票。八百票絕大部分控制在有權有錢的人手上,這個不合理制度不改,少數統治多數很快成型。
(原文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刊於多倫多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