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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責黃毓民擲蕉的異議

 

香港新科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曾蔭權站在該會臺上做施政報告的時候,用香蕉擲向他,但斜飛向主持會議主席的曾鈺成,幸未擊中。

近年泛民派言論與行動,每不協調。這是自由民主的社會的現象,不足為怪。如果泛民派像建制派一樣:口徑統一、行動統一就怪了。這是民主言論可貴之處。社民連的崛起,就是泛民派中不同意公民黨參加特首的選舉,明知陪選是不合理的制度設計,反有礙於普選的進程,因此反對。雖然公民黨認為:參加才突顯制度的不合理,所以明知選不上,也可迫使曾蔭權面對廣大的人民,必須提出政綱和公民黨的梁家傑辯論。這一次立法會議席的選舉,也是選民對社民連和公民黨的主張,作一次間接的檢驗,黃毓民的當選,與梁國雄的高票連任,多少體驗香港選民對普選特首與此次議席的取向,應是平情之論。

前民主黨主席李柱銘對黃毓民擲蕉的表現,在「明報」專欄上寫了:「黃毓民與朱高正」一文,記錄了朱高正當年在國府立法院出於行動上(打架、搶咪等)的抗議為例,乃亦突出當時制度的不合理的手段;朱並說立法院每年只有一次會議,如不以暴力對抗,就不能突顯不合理的制度。我和朱高正是同屆委員,私交亦屬談得來的朋友。所知並不如此。立法院每年分兩個會期;每個會期「總質詢」(院會)一次,每年就有兩次;但立法院有許多委員會,針對行政建制而設,例如外交部、立法院就有外交委員會,國防部就有國防委員會,如此類推。立法院的委員會,就是針對作為審查部會提交的政策或措施,更重要的是部會編列的施政預算和提出的立法。立法院代表人民對行政施政監督與看管納稅人的荷包。委員會根據需要召開會議;委員可以出席發言,週日排得滿滿的。如果朱高正說一年才開會一次,是誤導了。否則,就是李柱銘記錯了。我在任內(每屆三年)發言近六百次,立法院都有紀錄,不是可以亂說的(還不計書面質詢七百多次)。當時由於大陸時代選出的委員佔了大多數,民進黨初期建制,少數委員難以抗衡,也是實情。後來退職條例通過,實行普選,立法院的生態改變了,和民進黨的抗爭不能說沒有關係,這也是平情之論。朱高正以後也就沒有用暴力了,可惜民進黨的本土化,本質上有強烈的排外性,漸而不認同國家,以致朱高正退黨。在退黨時,他對民進黨許多領袖發出嚴厲的批評:「陳水扁只是個狡猾的刀筆吏、小律師;謝長廷只懂耍嘴皮」等。後來崛起的呂秀蓮、蘇貞昌等所謂大老,當時還不入流、不值得朱高正提出。如今檢視,不能不佩服朱高正有知人之明。

海外對黃毓民的批評也分兩極;時事評論人張無忌在中文電臺且列舉歷史名臣的議事暴力,有足名垂千古者。黃毓民為民請命,擲蕉尚嫌不足。並舉例:英二戰英雄之蒙哥馬利元帥,領老人金時,為少領兩元而抗爭,舉國並不因他有足夠的金錢而有異議,這是他應有公民的福利;陳方安生的批評,竟也沒有這一段史識,至為訝異。而曾蔭權郤要審查老人資產,黃為老人爭取公民應有的權益,擲蕉已經溫和的抗爭了。讀報曾蔭權改變了,不須審查資產。可知黃毓民的抗爭發生了效應。曾、黃雙贏,大家加分。

因此,只責黃毓民的行為是議會暴力,而無視立法的暴力、建制的暴力、對老人無形的暴力等不合法不合理的制度;恐怕也有「見樹不見林」之譏吧!

黃毓民過去用「癲狗」自辦報紙、雜誌的名稱。張無忌說:黃以「癲狗」的綽號為榮,所以他也以「癲狗」來說他,不是貶他云。張的解釋,可知這個名稱,在一般人聽來是有負面的;否則,張何須解釋?今黃毓民已廁身於民主殿堂,不再是「維園阿伯」之流,是個市民選出的議士︳不必自嘲「癲狗」。司馬溫公說:「正色立朝,為天下讀書人增顏色。」君子愛人以德,余厚望焉。

四十年來我看到黃毓民的成長過程,疾惡如仇的個性;要是香港特區未來變得合法、合理的制度,以黃的聰明才智,他何須自苦扮「癲狗」!


2013年 許之遠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