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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作家與作品表現的同異 11/3/2019 6:20:49 PM

《詩論與詩人》補遺(許之遠) 7/5/2019 4:51: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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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司法四案的意義(2011-10-28)

 

我十月初到臺北旅遊,會當慶祝辛亥革命百周年,亦即創建民國的同年。百年回眸,在這為期半月的重遊,有四件事在臺灣發生。一、陳水扁案二審無罪案,經檢察署上訴逆轉有罪:被告五人中陳水扁夫婦判刑罰款。二、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蘇嘉全,在從政任期中,多次利用職權謀私。三、前汐止鎮長廖學廣違法徵稅判刑。四、宏亞食品公司向提供從大陸進口含三聚氰胺的銨粉求償勝訴。這四件司法案件,使我確信司法獨立審判,雖有時難免缺失,但法官不受外間的政治勢力干預,都會矯正過來。司法的獨立,保障了民主政治的發展。是臺灣慶祝辛亥百周年,最感到有希望、有意義的事。

 

一、 陳水扁夫婦貪污案,第一審判了重刑。陳上訴,合議庭由著名深綠法官周占春抽籤出任主審;周認為總統職權,憲法上並無明文規定有支配金融改革的權力,因此任何指控陳對金融改革的實證,他都不採信。也因此在判詞對陳水扁作政治責任的譴責,卻不負刑責而脫罪;全國譁然。檢察署因而上訴;也是抽籤決定。這一次是個沒彩色的法官,他只把陳水扁歷次公開在記者會的強調:財經官員,誰不配合他的金融改革誰就下臺。這些鏡頭在陳水扁面前放映,陳變色無言以對;這證明陳水扁已充分表現他可以支配金融改革。緣所謂金融改革,其實是由他操控銀行的合併,視對他獻金多少而定。貪污的證據又無可抵賴,被判刑十八年、其妻十一年。充公及罰款近八億。陳當然還要上訴,但我還是對司法獨立有信心;因為即使周占春,也沒有受到政治干涉。上訴又另一批法官,周占春就不能參加;沒有周的庇護,陳水扁就難脫罪。所以極少數的政治審判,無法阻擋多數法律公義、司法獨立。

二、 蘇嘉全這個副總統候選人,在県長任內強制拆除違建農舍,而自己違建豪宅的農舍;以後又發現另一所違建的鐵皮大商戶。經輿情每日討論和民眾叩應,已從詭辯到拆除鐵皮屋和把農舍捐出。但問題在蘇已犯法在先,以後的補救,仍無法洗刷犯法;等於一個偷竊賊,被捉到了,不是交回贓物就等於沒有偷過。現行犯還能有資格當副總統候選人?不但如此,丘毅委員又揭發他的存款與收入不符、又揭發蘇嘉全夫婦控制的椰林文教其金會,以公庫通私庫;他已十足是陳水扁的中生代了!未來的發展真不可想像的嚴重。要看民進黨換不換人!如果不換,蔡英文還要選嗎?所以自由選舉,對防止不法、貪腐的政治人物,是最大心理和實力的威脅;沒有它,就像孫悟空沒有頭上的金剛咒,再沒有任何力量約制了。

三、 汐止鎮長(1990)廖學廣,向建商徵收地方建設經費每戶一萬元,否則拒發〈無損公共設施證明〉。另又以〈設立使用費〉,向黃昏市場、觀光夜市額外收費。雖然並沒有發現收費私用,都用在地方經費。但是檢察署認為廖學廣已觸犯〈公務員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罪。〉經十六年依法和廖學廣緾鬥,更三審終於確定廖鎮長違法,入獄一年確定。這個判例,保障了人民納稅或政府徵收任何經費,一定是合法的,不是主管說了算、或藉權力阻擋而人民不得不屈從。檢察官能為人民對不法官吏提公訴罪,對保障人民免于恐懼的自由;起了示範的作用。這種保護人民權益,真到了無微不至的地步;做到了防微杜漸的作用!令人敬佩!

四、 南亞食品公司三年前被驗出部分產品含三聚氰胺,查出是潻加的銨粉出問題。供應商為東堿公司,將大陸入口含三聚氰胺的原材料供應,經衛生單位查出,造成南亞食品回收下架,商譽、業績等各項損失,向東堿求償共兩千八百萬。惟臺灣高等法院認定南亞也要負一半責任;判東堿賠南亞三百零一萬餘元。官判東堿販售的銨粉含三聚氰胺,造成下游食品業者下架銷毀等應負賠償,責任既確定;看來跟著的不少。三聚氰胺害苦了多少大陸兒童、父母心;尤應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從民事商業不法的查證、起訴到賠償、對七品芝麻官違法的十六年緾鬥、對未來可能成為副總統的貴人不賣帳、對曾權傾一時的前總統追究刑責。拍蒼蠅與打老虎;都同樣重要,當遍地遍野都是蒼蠅,這個環境能活下去嗎?所以一切遺害法紀,都要認真依法、鍥而不捨對付,不管拍蒼蠅或打老虎,都以獅子撲兔的魄力去完成責任;有這種執法者,人民才免于恐懼的自由。


2013年 許之遠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