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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作家與作品表現的同異 11/3/2019 6:20: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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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鄉願‧拒絕顛倒

 

醒華報慶的餐會,有許多令人感觸的人與事。當年還是年青的舊友,如果不是雪花蓋頂,也屬鬢髮漸稀的人。如此大好頭顱,也禁不住韶光的磨損,轉眼就變了樣。「我見青山多嫵媚,願青山見我亦如是。」文人一廂情願的:「青山原不老,為雪白頭。」雪融了,青山依舊。人白了頭,是生理退化一端,體能老化了,染色體無法源源供應,落得白頭;或某種元素少了,落得牛山濯濯;難復舊觀。自己變了個樣,而願青山見自己嫵媚,也未免難為青山,強其所難了。

一、世俗冒瀆真情的辨正

這些舊友,使我回憶三十五年的流金歲月,都湧上心頭。平生不作謏詞,卻並不等於沒有情感的人。相反的,惟其不謏於偽,所以能真而誠。也許有人以為我改變作風,於人稱善,似己釋前嫌,如有這種存心,實在可惡。大儒崔述說:「人之情,好以己度人,以今度古,以不肖度聖賢,……而其人終不自知也。」這種人自己有愧,有嫌,度人亦必有之,其可惡在此。這個世界公義不彰,是人類的大禍,國家的劫數。個人的小我,偶有點不平,又算得什麼,不應去計較,故君子無私怨,何況前嫌。人生數十寒暑,轉眼成空,我們留戀情誼尚惟恐不及,去斤斤計較前嫌,人生本末顛倒了,真是小人之見。對小人之可惡,乃在公義言。私心自問,則頗憐憫其無知。自皈佛以後,許多我心目中的小人,我似都曾他唸經或在觀想中帶引他坐在佛前,共同唸經,希能減少其「業」障。我是受三戒之人,不敢打誑語,佛家有「當頭棒喝」。就是喝醒迷癡。貪、瞋、癡是人生三大害。寫文章的人,能喝醒迷癡,應屬功德,不是口「業」的。這個分界,我很守分寸的。

二、國民黨應以情義、理想再建基礎

萬重山先生不管從那個角度看,都應該得到應有的獎勵;這也不是專為了萬先生講的話。凡行心之所安的人,他不會計較報酬的。「惟其義盡,所以仁至」。這是求仁得仁,在仁者心中已得到報償,此外都是多餘的。因此我提議本報要呈報國民黨中央頒予勳章,不是專為萬重山著想,乃為國民黨以獎飾後之來者,做了一個良好示範。因此,是為國民黨多著想。不必諱言,國民黨近年主動開除了不少著名黨員,也有不少黨員主動離開,凝聚力大不如前。且予人有冷酷的感覺。然國民黨能繼往開來一百零三年,傳統上必是個有情義的政黨。如果以萬重山對黨的效忠言,橫算豎算都應得到勳章的,國民黨中央接報,豈有相應不理。這也是公義言,並不及於私。如果此人不是萬,我也會這樣做。

三、不虞之譽,顛倒眾生

報慶刊中有兩篇文字,作者對僑社的真象未了解,因此對僑社人物的真面目也糊塗。一些靠僑社討生活的社棍,在作者筆底下卻衣冠楚楚,其不知為衣冠禽獸也。當然,人物的鑑評,由於「角度與觀點」不同,容有所謂「橫看成嶺側成峰」的形像。但要知道,還是有限於「嶺與峰」之間,有個範圍,而實質還是山。如果把衣冠禽獸看成衣冠人物,就相去太遠了;不可不小心,不可為社會作壞的示範,顛倒眾生。尤不可對官員獻媚。「巧言令色鮮矣仁」,好的公僕不希罕你,而必然知你有所求,否則何須自己矮了幾寸?壞的公僕則喜。菜根譚有言:「寧為君子所嫉妒,毋為小人所喜。」小人喜你,你已入小人之列矣,可不慎乎!

其中的一篇,細讀也不能說他不了解僑社。他的偽裝做得好,還全部送高帽。列舉之人,除張進文和李礽斌仍保留鄉土的敦厚,其他的人,自有一番不同的真實評價,全部戴高帽是不妥當的。拜託,這種文字少寫為妙!另一篇對官員「伶牙利齒,舌燦蓮花」的讚語。然為官不在多言,應有明訓。則這幾個字是褒是貶,真有「嶺峰」的角度問題;千萬不要作江湖賣藝者看待。以上這些文字,很容易受人挑撥。但我只說了真話,並非刻意令人難堪,彼此無怨無仇,實話實說而已。

四、報人和作者崇高或最低的期許

言定坤舉拿破崙對報人應有的身分:「是一個鳴不平者、責難者、忠告者、帝王的指導者、國家的監察者。報人是更廣泛的涵蓋了作家在內。」拿破崙真有了不起的胸襟和識見,不可以成敗論英雄。我曾到比利時與奧大利間看過拿破崙與聯軍決戰的戰場遺址和博物館。到了現代,拿破崙還是他們的英雄,不僅法國人而已。不但英雄,他實在是歷史罕見的軍事家、詩人、政治家和有真知灼見、不世出的天才。他對報人的立論,到現代愈益明顯,足證他目光如炬。每一位作者,應以此為自勉。辦報,寫作都屬苦中作樂的,其樂就是有拿翁所言這種崇高的身分。如果像賣藝者流,或等而下之做個應聲蟲,不是太委屈了自己嗎?我們不必自抬身份唱高調,作社會正義的化身,或必然能達成拿翁之所望,但我們總可以拒絕做鄉願,拒絕做顛倒眾生的事吧!

五、國內政黨比例分配到海外來

立法院以僑務員的分配,民新兩黨大表不滿,認為僑委會未依國內政黨得票的分票比例任命,將大量刪減僑委會經費以為報復。查憲法規定華僑有參政權,與國內政黨得票比例毫無關係。如果說體認政黨政治,亦應依海外政黨歸屬的人數比例來定,不只是依國內政黨得票人數而定,天下間沒有這種邏輯。如果要投票選舉,讓全體華僑有選擇機會也可以,但只能在海外舉行;如難予執行,要政黨比例,必以海外各黨之黨員的人數計算作比例分配,以符憲法保障華僑參政權。尤希僑委會不能屈服在憲法精神的政治勒索,海外僑社應起來表示自己的意見,不可任人宰割,也是拒絕顛倒的法門。

關於拙文「拒絕鄉願‧拒絕顛倒」的異議

這十年來,沒有寫過僑社事;都是批評時政。然畢竟還是希望僑社能健康發展,致有「拒絕鄉願‧拒絕顛倒」這一篇。同文黃蒼先生對其中一些文字,頗不以為然,亦有誤會拙文用意,或直接引用拙文而質疑者,稍加解釋如次:

一、關於「伶牙俐齒,舌燦蓮花」:原文:「則這幾個字,是褒是貶,真有「嶺峰」的角度問題,千萬不要作江湖賣藝者看待。以上這些文字,很容易受人挑撥。」顯非指黃先生為江湖賣藝;所慮者,恐黃先生或相關人士受挑撥耳。

二、黃先生引述拙文一段後,說:「何不為這些衣冠禽獸超渡一下,以免他們墮入畜生道,普渡眾生,功德無量。」佛教與其他宗教有不同處,講因果。自己種甚麼樣的因,便結甚麼樣的果。好意者,祗能為他唸唸經,希望「回向」他,「希能減少其業障。」自份我的修為不夠,也無此法力超渡。如有,當是一件功德。由於沒有這種能力,不敢說妄語,「普渡」更不敢說。佛教徒受三戒者,不能打誑,只說自己已做的。

三、黃先生另引拙文:「其他的人,自有一番不同的真實評價,」但黃先生沒有引用接下來到完結句:「全部戴高帽,是不妥當的。」到此才是完句的標點符號。也就是說,其他的人,有其正面的評價,也有負面的評價,這正是拙文所謂「不同的真實評價」;重點是「真實」兩字,並不是全是正面的。同理,當然也不全是負面的。所以接下來才說:「全部戴高帽,是不妥當的。」並非「一棍子打死。」寫「真實」人物,抹黑抹粉都不適宜。

四、黃先生說:「許先生那段『國內政黨分配到海外來』的話,那位官員就是有同感,也不敢說,不知許先生認為然否?」既然問到,我只可答:他人我不敢代答,就我自己來說:「如果有一些不妥的措施,我敢說。」這種事還不少,以公務員離職,須有五年時間的保密義務。他日還有緣,當有記實的回憶錄相贈。

黃先生年長於我,文中其他議論,不是直引直問的,我就不可多寫了。緣「余非好辯,迫不得以也。」

(一九九七年醒華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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