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僑務會議不要淪為政治大拜拜
 
2001年5月10日
中華民國第三屆全球僑務會議,將於本(五)月十六日、十七、十八日在臺北舉行。這是中央政府搬遷臺灣後的第三次,原本從第一屆開始,就稱做全球華僑
第一屆代表大會。因為大陸初陷,政府撤至臺灣,勢孤力弱。美國已發表了對華白皮書,放棄防守臺灣,蔣公號召全世界華僑共赴國難。當時交通不便,旅費高昂,但華僑的代表自付旅費,響應而來者,都真能代表一方,望重僑社的領袖。影響所及,僑資先來,以後奠定臺灣經濟發展的基礎;僑生隨後而到,僑社願意把子弟送來臺灣,也就表明與國府同舟一命,故對國策、國難;無不擁護,國府亦由此轉危為安。到僑生不斷學成返回僑居地,助長了當地僑社和僑居地的反共勢力,歷久不衰。
李登輝繼大統,召開了第二屆,當時臺灣已「錢淹腳目」,代表已由相關部會指派,包括應屈僑選立、監委、國代和僑選委員,陣容人數已多,所餘名額至少,海外上報單位,每又以旅費由政府負責,主管者把選拔當人情。
這樣的大會,能產生結合僑社的力量自然不大,流於形式,與每一次僑務委員會議無分別,只是加了「全球」兩字,頗感體大不當。這一次是民進黨執政,是所謂第一次政黨論替後舉行,又在阿扁政府就職一週年前夕,給人的錯覺是:民進黨雖然有臺獨黨綱,也能「四海歸心」。
但往往海外僑社的聲音,也未嘗不是反省好材料,問題在參加會議成員的水準,出席者會不會和有沒有發言獻策的機會,是否像大拜拜一樣,為執政黨塗脂抹粉後散伙就算。
我出席這第二屆會議,而且擔任審查全會提案大會的主席;二百九十多條提
案,在我主持下準時全部審查、修正後通過。而我又曾予於役僑委會,在籌備第三屆全球僑務大會時適在臺北,會中有主事者徵詢我的意見,那是極平常的事。
由於我已脫離政壇,原無必要參加,何況我對現政府的失措,頗感失望。如要參加,匆匆趕回多倫多又即起程返國,然後又再回加,長期奔波不好受,何況這把年紀;但礙於一些朋友的鼓勵與激勵。
僑委會近年有些措施,常使人產生誤會,我祇可接受參加,在十天中來回三次,真不好受,既然應邀了,總須為僑社盡一些發言的責任,我會廣徵僑社的意見,將在會議提出。也希望新知舊雨給我意見,臺灣這一年來可議之處不少,中華民國的憲法賦與華僑有參政的權利,何況議政!做華僑這些年來已夠委屈了,緘默又何必出席。惟問政與罵術不同,總不能存心「以暴易暴」,做個有格調的問政人,還是必要的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