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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英國政府在談判中挫敗主因及其後果

 

〔一〕鐵娘子的失算

香港成為英國的殖民地,是一八四二年由滿清政府與英國簽訂的「南京條約」所確定下來的;以後又有「中英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確定了「永租」和租權的租期。這些都屬於當時帝國主義侵華的不平等條約,在槍口威脅下所產生的。除非人類文明就此停頓,世界永遠停留在帝國主義的弱肉強食階段,視作理所當然的國際輿情;或者中國永遠就此積弱下去,永無翻身的機會則已;否則,原屬中國土地的香港終有一天會提出主權歸屬的問題。雖然歷史歸於歷史,但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還是不能不面對和要解決的,這是八十年代的英國人最不願意面對的現實;因為一九九七年香港部分土地的租約滿期了,牽涉到整個香港主權的再確定。

老謀深算的英國人,當然不會對經營了一百五十年的香港掉以輕心的,何況那塊殖民地,自第二大戰後對經濟凋疲的英國的貢獻,長期執政的保守黨最清楚不過;能保持香港既得利益最好,不然,也要想辦法維護英商在香港的優越地位,及利用過去在香港所建立的各種關係,繼續影響香港,使香港在脫離管理以後仍對英國有利。英國急於要與中共談判「九七」問題,無非為英國利益作及早打算和因應。

一九七九年,港督麥理浩訪問北京。向中共外交部提出:「根據『拓展香港界址專條』,英國租借新界九十九年、將於一九九七年期滿,英國希望在九七年租滿後續租。」這是英國正式就「九七期滿問題向中共提出續租的建議。「許家屯香港回憶錄」透露中共「對此沒有一點準備,請示中央後才答覆他:中國收回香港。」「外交部還希望他在會見鄧小平時,不要向鄧提出這一問題,麥里浩仍然堅持向鄧提出了,結果鄧小平明確告訴他:「中國屆時一定要收回香港主權。」

中共外交部要麥里浩不提,不外兩個原因:一、外交部對香港前途仍沒有週詳的決定和規劃;向鄧提了,不知鄧的答覆會怎樣,如果責成外交部立即提出建議,一時之間難有周全的答覆;萬一答覆沒有符合鄧小平或其他高層人士的意見怎辦!二、鄧小平如果提出答覆,而辦法不妥當或難行,外交部亦無法善後,怎辦?大概這兩項的顧忌而請麥里浩不要提。中共外交政策謀而後動,往往在主動搶得先機。麥里浩還是提了,原因也不外兩個:一、外交部答覆是收回香港,鄧小平可能有異議。誰都知道鄧小平才是「大政」決策人,如果徇外交部之請不提,讓外交部有時間去影響鄧小平,倒不如馬上向鄧提出,也可能令外交部措手不及,袛要鄧反對或有所猶豫,英國便有機可乘了。二、麥里浩端不會是個人對「九七」問題而徵詢中共的意見,他出身外交體系,他必然是奉命而來的,要準確得到中共的意見;一九七九年,鄧小平在中共體制已定於一尊,不得到他親口說的很難作準。可是鄧小平的答覆和外交部大致一樣;而且更富外交口吻。外交部是:「收回香港。」鄧是:「收回香港主權。」給英國人猜兩者的分別。

鄧小平的答覆,其實是非常高妙的一著棋,英國人果然上當。這一著棋,使英國人迷頭昏腦,一廂情願往好處想。一子錯著,全盤皆落索。英國到現在當然已發覺,但沒有說出來。也因此,許多沒有細意研究談判過程的人,都可能說不出來,容在此賣個關子。以後才會因情勢發展而揭盎。

其實,英國人不會不知道中共要收回香港的。麥里浩到北京試探,祇是祈求萬一的僥倖而已;並希望得到確定的答案,好做個準備和因應而已。誰知鄧小平的答覆和外交部有異,把英國人過去的研究準確的結論,反給打亂了。以後在談判中,我們所看到的,常是虎頭蛇尾,舉棋不定,完全處於被動的狀況。乃正確的結論給鄧小平一句話打亂的緣故。

我說英國人不會不知道:中共是要收回香港的,是有根據的。不必舉以前的論據,就以麥里浩到北京去的那一年(一九七九年)發生的,是英資集團將資金調離香港,該年比前更多。同年英國工黨下議院有三位議員的秘書來香港訪問,其中一位是「東亞學者問題研究會」及「香港研究會」的會員伊斯先生,他對香港問題有深切的研究;曾在一九六二至六八年任職香港警務處反貪污部門,來港時接受本港記者訪問時,已很明確的表示:「英國將基於形勢,將與中共秘密交易,準備放棄香港。」他又說:「中英兩國不可能談判新界租約問題,他引述英國國會議員的質詢記錄,政府就質詢的答覆是:『不打算修訂這個條約。』這意味著英國對租約的問題無能為力。」伊斯先生還具體指出:「國民黨政府和中共政府,都不承認十九世紀訂立的不平等條約。而這一立場,看來是有國際法支持。例如一九六一年便有先例可援,葡萄牙控告印度強行收回她的殖民地果阿,但海牙國際法庭不予受理,原因是果阿在炮艦的壓力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而割讓給葡萄牙的。」又在同年,十月廿二日英國下議院復會,執政的保守黨提出並通過移民新法案:將公民分為英籍及海外英籍,以阻止海外英籍大量移民入境。而英國唯一有大量海外英籍人士的,就是唯一的殖民地--香港。英國人知道中共要收回香港而有所準備,還不夠明顯嗎?

同年,港府大量賣出土地。

伊斯先生為議員的助理,對英國的香港政策相當清楚,是無可懷疑,他甚至引述政府的答詢來證明,是最明顯不過。照他的理解,英國要和中共秘密交易而放棄香港的,後來發展的結果,還是沒有脫離他的結論,秘密交易還是秘密交易,只是公開知道英國和中共在秘密談判中交易,與完全不知道的秘密交易之比較而已。實質上,「中英談判」乃在兩方不洩漏談判內容下進行。雖然知道他們在談判了,內容與進行的交易條件,香港人從頭至尾被蒙在鼓裡,等到談好了,一紙協議聲明,香港人不接受也得接受,完全沒有置啄的餘地,不是秘密交易是什麼?

為什麼英國既定的「秘密交易」,轉變成中共的「公開談判,秘密交易」?試問秘密交易達成,英國立即便能撤手不管,中共就算是管冶能手,也無法接受這個早已國際化、現代化的香港。她必須拖住英國,才有利於香港的穩定,並讓她在過渡時期學習管治。「公開談判」達成的協議,正是英國為香港在過渡時期的穩定而背書,完全對中共有利。鄧小平這一句話,正是誘使英國放棄「秘密交易」轉到「公開談判,秘密交易」的形式而收回香港的。

麥里浩得到鄧小平對香港的訊息,英政府重新研判,自不在話下,也必須假以時日。從麥里浩到英首相戴卓爾夫人到北京(一九八二年九月),相距三年,中共當然也積極準備因應和對香港作全盤了解。我們以後看到許多似屬突發的事件,或在談判中一些無法想像的周折,其實並非偶然,應都在雙方預計之中。不過,其間仍有差別,乃中共出人意表的多於英國,就可證明中共對談判的準備較周詳,也證明英國每有不虞有此一著,是迷於煙幕無法準備的緣故。英人常以外交人員維持捭闔於世界舞臺而自豪。大概只有兩次最丟人的事:一次是英相張伯倫與希特拉之會談;另一次是英相戴卓爾與鄧小平之會談。英國人也自嘲:張伯倫和希特拉會談以後,狼狽而出,忘了拿回雨傘,出門後才想起,也不敢再進入拿回。戴卓爾和鄧小平相見,軟硬都失靈,給鄧頂得精神恍惚,離開談判桌,鐵青著臉,走下人民大會堂臺階時跌了一跤,幸好隨從及時扶上,沒有四腳朝天的失態;都入了電視鏡頭,觀眾看得清清楚楚。英國人還沒有想好對這次會晤的幽默笑話,將來大概也會有一個。

戴卓爾夫人以女性執政,又在長期執政的保守黨中克服群雄,在英國人的保守勢力中脫穎而出,非有過人的智慧與魄力,談何容易;還得個「鐵娘子」的綽號,其硬朗幹練,可以想見。其對中共的認識,也決不是魯莽從事,麥里浩先做採子去摸底回來之後,許多報章已把中共收回香港的意圖刊出,香港人對其前景的憂慮,已漸漸擴散起來,也有人主張英國人應向港人負起道義的責任,不能一走了之;有大多數港人做後盾,也未嘗不可以港人自決,來定未來香港的管理誰屬;甚至有人認為,如爭持不下,也可以交聯合國監管等;不管那一種聲音,當時都比「回歸祖國」的大。不久,南美福克蘭島的事件發生了。這個與阿根廷為鄰的小島,在英國勢力到達南美時,成為英國的屬土,一直也與阿根廷相安無事,阿人以地緣關係,到褔克蘭捕魚、貿易和定居都很自然和方便。惟一九八二年阿政府片面宣稱褔克蘭島為阿根廷的島嶼,戴卓爾夫人以為天假其便,宣佈出兵保土。很多戰略家都認為這樣長的航線,補給困難,阿根廷以逸待勞,英國難有勝算的把握。政略家也認為:為了這個小島開戰,即使戰勝也得不償失:戰敗則後果不堪;不要說戴卓爾夫人要負責任,連保守黨的執政地位也恐動搖。結果,英國得到美國的旁助,很快獲得決定性的勝利,大出一般世人意表;戴卓爾夫人聲望如日中天。不久,便宣佈到北京來談香港主權問題。世人才訝然悟解:「千里來龍,到此結穴。」英國艦隊長途跋涉經福克蘭島,是把戴送去北京談判香港主權的。

戴卓爾既然有備而來,而且持決心且戰勝阿根廷而來,其勢之銳可以想見;加上鐵娘子那種硬朗作風,很清楚就是英國要保有這塊殖民地;但部份土地約滿,條件當然可以談。再放明白一點,要想就此收回,沒有這樣便宜的事,福克蘭就有先例。不管戴怎樣表達,但骨子裡就是這個意思。

鄧小平的回答大概比較直接:香港一定要收回,希望是和平的收回,也就是經談判收回,如果談判不成,也要收回。

戴首先的表達,無法得到預期的效果。跟著就以香港實際情形警告,大概包括:香港要繁榮,英國留下來是有必要,並暗示香港的民意。如果中共霸王硬弓上馬,後果不堪設想。

鄧小平可能就針鋒相對:格老子有信心,香港不會大亂。如果有甚麼後果,格老子負責,不須你擔心。

事後戴在記者招待會宣稱:「從國際法論,這三個條約是有效的,我們的一切行動也是以這三個條約為依據。」因此,可以想像,戴也會在最後無可奈何的時候,不得不以條約做依據向鄧小平提出。這正是最弱的一環。在槍百威脅下的條約,海牙法庭就不理葡萄牙的投訴,裁決:不予受理。這一點,鄧小平的答覆就更理直氣壯了。也不必猜想他的答覆。

寫到這裡,我必須說明:戴、鄧會談後至今,並無完整的對話記錄公佈,我從當日的剪報,和許多散見的評論中過濾後,以臆測寫出那次歷史性的會面,這還沒有離開現代史學家所提的「史意」。因此,我在「凡例」說:「所有史料,必有依據,排除任何臆測之詞。」由於我仍有所據,故此段不應屬無所據的完全臆測之詞,暫以補未公布史料空白之憾,事非得已也。他日有緣,當整個會晤的對話公佈以後,還期後之史者,有以修正。

戴來北京之前,有了鄧小平與中共外交部不太一致對香港收回的立場;又挾香港的民意;和福克蘭之戰的餘威。乃屬乘興而來,怎料碰到軟硬都不吃的鄧小平,對保住「不義的戰爭」得來的殖民地,從滿滿的信心掉下來,確屬情何以堪!其敗興而歸的心情是可以想像的。

惟戴來北京之前,乃舉世所知;她是為談判香港主權而來的。鄧小平雖然態度強硬, 但沒有拒絕談判。戴又怎能拒絕簽署兩國要對香港問題談判的「聯合公報」呢?不過,這袛是其中的一個理由;此外,在戴夫人的想像中,既然談判,必有條件的,否則,還談甚麼?英國是談判老手,也有美國做後盾,還有許多國家在香港的投資者,香港是舉世矚目的城市,何況還有許多反共的、拒共的港人做後盾,談總比不談的好;於是就簽了。

正如賭「撲克」,知道對方的底牌而示弱,是引誘對手跟進,不跟進這副好牌就泡湯了。鄧小平是此中高手。戴卓爾究竟是個民主國家的強人,對付明來明去的對手,她是綽綽有餘的,要對付能三下三上的共產主義國家的首領,似乎稍遜一籌,最重要恐怕還是無法摸到底牌。如果戴耍賴,我就是不簽,以後再算。恐怕鄧小平就煞費思量。戴就是捨不得香港玉碎;如果拼著玉碎,鄧小平那會捨得到手的玉碎了。歷史可能改寫。鄧有「寧為玉碎的決心的表態,才有玉不碎的效果。戴恐玉碎,只可瓦全了。做了香港平穩過渡的背書人,就是簽了談判的「聯合聲明」,以後又不得不簽了「協議」。

〔二〕「三腳櫈」論港人在談判出局

一九八二年九月英相首次到北京和中共談判香港問題,並簽訂了「聯合公報」,也就雙方同意談判,以後雙方接觸,乃是自然的發展和必要,英國駐北京大使館和中共駐倫敦大使館,對雙方在談判的準備工作,從交換意見到具體討論談判的形式和程序,自然擺上抬面,但無法交集而達成協議,主要恐怕是英政府堅持其首相以「三條約」為依據,也就是認定其合法性,等於要中共承認英國「三條約」對香港的主權的認定前提。這個爭議已在戴、鄧之會時各自表達不同的立場,延伸到兩個政府展開正式談判之前,還是無法交集,因此也無從談起。但雙方已積極準備,已是無庸置疑的事。

一九八三年四月,中共任命許家屯為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中共港澳工作委員會書記。許在未上任之前去拜會港澳辦主任廖承志,席間首次會晤香港的查濟民(就是後來「雙查提案」的人,另一位是查良鏞)。據許的記載,查見廖承志,主要是他草擬二十多條「有關中國收回香港時的建議」。由此可知,中共不但有自己的研究、調查的計畫,還透過各種關係,徵集熟悉港情的人的意見。

對香港問題的談判,和以後中共對香港過渡時的政策;甚至收回後對香港的規劃,廖承志是一個重要關鍵的人物。早在一九三八年,中共已在香港公開成立了八路軍辦事處,港府當時鑒於日本的威脅,希望得到中共的支援,因此準設該處;就是由廖承志負責,可知廖與香港淵源之深。-九七八年,中共國務院成立港澳辦公室,首任主任也是廖承志。還必須指出,自從一九三八年開始,廖承志一直代表中共中央主管香港中共地下黨務。由他主持起草了十二條收回香港政策的基本方針,關係香港未來的演變至大,錄之如后:

「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十二條的主要內容是:(1)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2)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權,國防、外交由中央管理;(3)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立法、司法和終審權,現行法律基本不變;(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宮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由行政長官提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門任職的中外籍公務人員和警務人員可以留用,可聘請外籍人士擔任顧問或某些公職;(5)香港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依法保障居民的權利自由和私有財產;(6)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地區的地位;(7)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金進出自由,港幣自由兌換,繼續流通;(8)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財政獨立,中央不向香港徵稅;(9)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同聯合王國和其他國家建立互利的經濟關係;(10)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各國、各地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係;(11)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負責維持社會治安;(12)中國將以「基本法」規定上述基本方針政策及對這些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五十年不變。」

談判既成必行,鄧小平也傳達策略性的指示。其中重要的兩點是:一、須先談九七以後的管治問題,不先談主權問題。這是鄧的高明處,已免還沒有其他問題做成的決議之前,萬一不談了,怎麼辦?假如管治都談好,英國就算不談,顯然理虧,主權還有甚麼可談,香港割讓本來就是不平等產生。二、談判日期要設限,以免長期拖下去,對中共是不利的。因此,要使英國知道,談判不成,中共會單方面宣佈,這也是鄧小平的狠處,還是擺出一副「玉碎」的態勢,迫英國就範。

大概這些方針和策略的意見,中共在與英國接觸很能委婉的轉達,使英國又憧憬再上談判桌,對英國是有利的,不然,算是兩敗俱傷,英國似犯不上。這是一念之差;中共雖然口口聲聲不承認「三條約」,但沒有說要毀約收回。英國沒有想到這一點是關鍵所在,先自行自己搖動了立場。外交如戰場,誰能忍耐支撐得最後五分鐘誰便贏了。戴卓爾到底未似鄧小平久經戰陣,自己也等得煩燥起來,竟然致函中共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說明了解中國的立場,不反對中國以自己立場進行談判,並表示她會將香港主權重新提交國會討論。這在外交詞彙中,就是自己放棄原有堅持的立場的同義語。於是談判的前提的障礙消除了,雙方政府正式談判便水到渠成。

大概戴夫人的決定也還不算鹵莽,在此之前,她已轉派談判老手的外交家尤德接替麥里浩,並且擔任港督已有一段日子,頗得港人的好感;港人年來的表態,對中共的管治大多數不贊同,但港府對「香港前景研究社」建議舉行正式的民意調查,一直猶豫不決,只有私人委託的民意調查相繼刊出。例如三位民選議員在深水埗西區進行一次抽樣問巷謂查:一、一九九七年後由誰治理香港最理想?百分之五十八認為由港人自己治理最理想;百分之三十二點九選擇英國人;只有百分之一點六選擇中共。二、「港人治港」時擔心什麼?百分之八十四擔心中共干預;百分之八十擔心司法不獨立;百分之七十一點九擔心個人自由受剝奪。港府未及時進行正式調查,在事後看來是失當的,大概由於左派市民堅決反對有關。港府的遲疑,失誤了一張真憑實據的民意皇牌。但英國知道民意可用,卻因太有信心了。惟可惜的是,後來又糊裡糊塗掉了。英國既然自認準備就緒,亦認為時間對己不利;於是同中共正式談判。

尤德總督出身英國外交系統,是談判代表團成員。記者問他代表英國?還是代表香港?尤德回答是以總督身分代表香港市民。但中共外交部立即反駁:尤德只代表英國。可知兩者在認知上有差距,而且中共拒絕港府新聞處長曹廣榮參加談判。這是一個周折,中共一方面強烈表態,談判是兩國間的事,不能讓第三者插一腳;一方面在左派報紙攻擊「三腳櫈」論;認為英國節外生枝,借代表香港民意之名,行壓迫中國之實,是不應該有的壞想頭,是不誠摯的表現,而且一再聲明只英國有代表為談判對手,其餘一概反對。這種表態也十分聰明,英國人想,你們既以我的政府為談判做唯一的對手,那不是間接承認我們的合法地位嗎?邏輯的推理是對的,但也有「邏輯的謬誤」。英國在這一著不堅持,不但剝奪了香港五百三十萬市民對未來前途表達意見的權利,亦違反了民主潮流人民有知的權利,和民意對與其前途有選擇的權利。英國還是以統治者的心態,竟毫無條件越俎代庖,答應中共的要求,置港人意見於不顧,以後香港人對英國全無道義只顧自己的真面目,也看得一清二楚,叫出:「中共不可信,英國不可靠。」但除發洩一下氣憤的話以外,港人又能做些甚麼?

英國人的現實是世界有名的,過去在國際舞臺,挾其雄厚的國力做後盾,故能縱橫捭闔;其現實的功利主義成為她的強點。但是今天以時移世易,對手又是講究策略、善於翻雨覆雲的談判老手,用了現實的利益誘惑,光榮撤退後又尚有餘瀝可分的想像;名和利都有了,與現實、功利都符合,不自覺隨幻覺假象起舞。因此,現實與功利主義又成為她的弱點。英國人大夢醒後,成了枉作的小人,心有不平,派個能手彭定康來,要想回天,但人心早死了;而且大勢已成。彭定康據理力爭,但港人已有教訓,祇會從中對其有利者作選擇性的支持,端不會如當年無條件支持了;無他,亦形勢比人強而已,這是後話。

中共定出的基本談判方針,實在對英國人太吸引了。其中第三條規定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立法、司法及終審權,現行法律基本不變。這是清楚不過的意象,似可落實「香港五十年不變」的上層政治架構;第四條對「中外籍公務員和警務人員可以留用。」而且還有吸引的「可能外籍人士擔任顧問或某些公職」。這一點,也給與英國人在職的或不在職一個幻覺,誰對港情最了解的呢?英國人與香港有一百五十年的管治關係,英國人佔優先地位是可以想見的,其實也不能說是天真的幻覺,實情的確如此。以上還不算重要;第九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同聯合王國(主要是英國,次及其邦聯國)和其他國家建立互利的經濟關係。這一條把英國特別提在其他國家之上,其主從之分是十分明顯的;這一條不但可以「拖住英資」(許家屯後來也有同樣的建議);而且當時令英國有非份之想。第十條「香港特別行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各國,各地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係。此條有「單獨地」三字,也令英國怦然心動,如香港真能「單獨地」作主,過去與香港千條萬縷的關係,特別是經濟關係,則英國對未來香港的經濟發展,不但在現有的關係基礎上,可以延伸下去;還可以在移交前佔盡優勢的主導地位,製造更多的聯繫關係,對移交後的香港,造成英國對未來的香港更大的影響力,在香港「單獨地」自主下存在;何況第十二條還說「將以「基本法」規定上述基本方針政策……五十年不變。」也就是落實上述方針的執行。

這些文字,無論橫看側看,英國人的好處多多,不但沒有一點排斥或報復性的歧視,反覺處處優先和善解人意似的。因此,中共一方面強力排斥港人插一腳,是英國不該有的,只會使談判複雜化;何不雙方誠摯相對,祇以對方為對象?我這樣單純對待你,你還要港人搞局;何必呢!外交上的一手硬,一手軟,常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英國在這種情形下,本來已為假象、幻覺搞昏了頭,定力已退了一大半,如無特別事故的轉變,也會就範,何妨對手如此婉轉?不及一句,就答應下來,港人當然在談判中出局。

英國人被牽上正式談判桌上,以「公開談判,秘密交易」代替了「秘密交易」,是技術性的錯;排除香港民意是實際談判中原則性的錯,試問除民意以外,英國還憑什麼可以改變香港談判的先天性缺陷:香港是在英國帝國主義者槍口下割讓的。英國眛於中共佈下的假象、幻覺,丟了手上唯一的皇牌。

〔三〕「孤臣孽子」與看風轉舵

一九八三年七月十二日,英國代表團包括港督尤德在內與中共代表團在北京外交部賓館正式談判香港主權問題。中共代表團團長由姚廣擔任。由於鬧了一陣子「三腳櫈」的爭論,中共堅決排拒港人參加,拒絕曹廣榮簽證入境等言行,香港人對談判感到身不由己的悲哀,忐忑不安之情也自然反映在輿情上,又由於雙方簽訂談判內容保密,說不好聽就是「秘密交易」。在英國人原意,也是祇要於我有利,港人本來就是你們自己人,與我何干,是可以隨時不顧而去;因此,戴卓爾到北京前宣示「我們對港人有道義的責任」,祇是談判時的籌碼而已;所以後來同意排除港人,是十分自然的事。但這種損人而不利己的事,到談判桌上坐下來以後,才發覺「秘密交易」錯了;而且同意「公開談判」,祇是形公開,內容不能公開就更錯。到了發覺的時候,已經難以挽回了;不過,如果英國還是表裡一致,貫徹「我們對港人有道義的責任」,而不是敷衍港人的話,英國人還不致在談判中一敗塗地,可惜英國人原就是沒有道義的念頭,以致一步一步越陷越深,到後來也無法自拔。既無法在談判上得到任何好處,反成了穩定香港的背書人;又從此失信於港人,變得俗謔所謂「豬八戒照鏡子,內外都不是人」了。

英國人的「豈有此理」還不止在此。談判以後,發現問題嚴重性,其始還在欺騙香港,對外公佈還說談判在「有益的進展」中。那一段時期,英國正在發「主權換治權」的春秋大夢,也就是英國仍以為「三條約」是有效的,否則何須談;而且英國表明不是堅持香港主權,但基於公平原則,中共也應該各讓一步,把管治權延伸,作為「過渡」,到期時再移交,大家好聚好散。這個以主權換治權的意見,英國透過鍾士元、沈弼、譚惠珠等與許家屯見面時作試探性的提出,也就是先談主權;這顯然和鄧小平的兩個談判策略相牴觸。不久,中共宣布主權和治權不可分;而且說:沒有治權,就沒有主權。因此到「九七」移交時,是主權、治權一起收回,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至此,英國已清醒過來,再沒有公佈「有益的進展」了。同年九月二十三日,「中英談判」第二階段第四輪會談結束,雙方立場對立,中共強硬聲明主權和治權一定在「九七」一齊收回;從此,香港人起了個「九七大限」的名堂,洩漏悲涼無告的心境。這個對立,導至金融外匯市場大亂,港元狂拋擠兌美元,金價三級跳。二十三日又正好是星期五,大家稱為「黑色星期五」。港人不但排長龍兌換美鈔,還搶購糧食。英國原本以市場的自然反應,使中共立場軟化,惟這種演變,導致港人相當反感和壓力。港府也擔心演變下去,對香港金融和經濟,會造成嚴重的局面,對己不利,不得不二宣佈挽救港元各種措施,其中重要一項,乃將港元與美元「掛鈎」,明定官價兌換率,才平息港元繼續貶值,人心也稍為穩定。以後,英國終於在談判中全線撤守,接受中共的「十二條」方針,幾至俯仰由人。「九七」之前的基本方針,中共已定;已沒有甚麼好談。「九七」之後,英國只想對香港繼續保持聯繫,但已屬殘餘的權益,而且難以掌控;說不好聽,找個下臺階而已。

英國出賣港人,到此已成一子錯著全盤皆落索的地步。英國的涼薄得到現眼報!還不止此,原本熱心支持英國的港人,特別是過去由港英培養的菁英分子,看到英國人的不可靠和只識利用的真面目,也不得不一反過去做馴服工具的心態,為了未來繼續保持在香港的利益和政治地位,漸次向中共靠攏,香港人稱之為「轉?」,就是將原本方向的方向盤扭轉過來,向右也轉了向左。有的說是看風轉舵,因為風向已知道了,何必還逆風而行,順著風勢,人船兩安。英國人負義於前;能怪「轉舦」、「轉舵」者「忘恩」於後嗎?

香港人口百分之九十八為中國人,餘者各國均佔,英國人不到百分之一,傳統上,中國人不管是做統治者的工具,或是做統治者的順民,大致來說都很馴服的;偶有例外,也是英國人太過份激成;如我抗日嚴重關頭之頭,英國人封鎖滇緬公路,中國人激於民族大義反對。又如廣州沙面大慘案,英國開槍掃射工人,引起「省港聯合大罷工」等的少數反抗例子外;在一百五十年統治中,中國人是善良而馴服的順民的;否則,試想不到百分之一的英國,如何能統治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的中國人呢?一九四九年以後,中國人已經是「故園歸去已無家」的環境下,香港已成安身立命之地,就更珍惜在香港得來不易的自由。一九六七的暴動,香港人初次嘗到左派對自由、財產、生命的威脅,於表現支持港府的表現,是熱烈而無條件的;也從此,香港的中國人,第一次學習為自己的權益參與鬥爭:並開始真正對結合自己的族群,和對香港這片土地、社會發生了認同感;也從此,特別年青一代的香港人,稱自己做「香港人」。除了必須在證件填寫國籍欄為中國以外,大多數港人能避免說中國人就避免。這是鐵一般的事實和現象,至執筆時仍未變。

「中英談判」開始,香港人雖然被排拒,懷著忐忑下安的疑慮看待雙方談判的進行, 但還是熱切的期待英國人為港人盡道義之責,這是英首相親口說的;到港人確定不能參與以後,英國代表團又發佈聲明說,未來的協議,必須是港人可以接受的才簽署。香港人都相信這些類似的保證。因此,也配合、表達對英國的支持。港人的「苦戀」(作家楊聲雄在「草根」文)是可以理解的。

雖然,在一九九一年部分立法局議員在民選中產生,但行政局全部,立法局大部分的議員還是如過去是港督委任的,未必有眾望,但代表香港的菁英卻還可以說得過去的,是英人治港的傳統勢力,是港英管治下培養出來的特殊族群,雖然不是香港人選出來,但傳統上還是代表港人的,港人在過去對此族群,也沒有排拒或否認。

談判開始以後,兩局議員也迫切地反映港人對談判的意見,他們組團向英國政府、議會請願,也有的甚至到北京去表達;如鍾士元、利國偉、鄧蓮如等,但給許家屯罵作「資本主義的孤臣孽子」,孤臣孽子的含意,也就是一個朝代將亡或已亡時,一些遺臣、遺孽對剩水殘山或前朝的戀戀不忘之意。這句話罵得很刻毒,但鍾士元等當時確是代表多數港人的憂慮而表達的;我在香港看過港人穿著印有「英雄鍾士元」字樣的文化白襯衣,至少可代表部分港人當時對鍾的祟敬。至於後來,鍾士元急轉彎做了順風旗的旗手,那是以後的事。歷史事件就是歷史事件,「以今薄古」或「以古薄今」,都昧於歷史事實。也從此,我們可知對歷史人物的評價,未到「蓋棺」,難以定論。即使鍾士元到了今天,我們責鍾士元背叛港人尚可,如責鍾士元背叛英國則不可。因為鍾士元等與英國之間,本來就是相互利用。合則來,不合則去,沒有誰背叛誰的道義評價。行政、立法局的委任議員,如李鵬飛、梁淑怡……。專業菁英如利國偉、譚惠珠……等,亦在「中英談判」初期,都曾為英國保住治權配合;也組團到雙方首都調陳利害,不能說他們沒有為香港、港人的利益努力過。並在風聞英國將徹底放棄香港的時候,兩局議員曾組團到倫敦向英政府、議院陳情,都無法打動英國人涼薄、不顧道義的鐵石心腸。賀維外相的聲明還是發佈了。兩局議員曾一度以集體辭職,來表達未能代表港人的利益,阻止英國政府對香港不利的決定,雖然他們並不是民選產生,但理論上還是代表港人的。人非聖賢,如果我們責備兩局議員見風「轉舦」、「轉舵」;首先應責港英,「孤臣孽子」他們也當了,其奈港英不須他們當何!

兩局議員不但在「中英談判」初期與港英配合;即使在談判的鬥爭中,英國敗下陣來,賀維發表了意圖明顯的放棄香港的聲明;兩局非宮守議員還是提出了向英政府類似忠告的相對聲明,企圖在英政府還沒有和中共達成協議以前;使香港和港人的利益得以適切的保障。然而,這個及時提出的補救建議,英國政府不曾用心研究,未為香港、港人稍盡點道義的責任。

兩局非官守議員還組團到倫敦去,由鍾士元率領,並在啟德機場宣讀其聲明。這是一個重要的歷史文獻,其主要內容如下:

鍾士元宣讀說:「雖然中英會談向來都在嚴守秘密的情況下進行,但中國方面曾多次發出有關香港前途的聲明。」從語意來說,很明顯到此一刻,鍾士元還是大袒英方的。他又說:「四月二十日賀維爵士在香港發表聲明,英方首次公開了會談若干內容,他特別提及:一、要達成一份協議,使香港在一九九七年以後,仍然繼續由英國管治,是不切實際的想法;二、現在正尋求其他方法,來確保香港的穩定、繁榮和生活方式得以延續,縱使香港成為中國的一部份,仍能以特別行政區的地位,享有高度自治權,三、中國領導人曾表示,希望在一九九七年後,香港現行各項制度和自由及其自由市場的經濟體系,最少在五十年內基本上維持不變。」從第二點中可以看到中共利用英國在過渡時期,為香港的穩定、繁榮背書的意圖,賀維聲明中已相當明顯了。鍾士元宣讀聲明中,代表了港人的疑慮和建議。聲明中幾點疑慮說:「一、中英協議的內容是否包括基本法的主要綱領?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話,中國方面日後可能會藉著協議與基本法有所牴觸的理由,單方面不顧協議,英國應否仍冒這個險去簽訂協議呢?」這個疑慮後來都證實了;即使協議內容已包括基本法的主要綱領,例如立法局民選議席的增加,就是一步步落實「港人治港」的精神。但中共要反對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就認為是違反基本法。基本法是中共委任「基本法草委」草訂,經「人代大會」通過成為未來管治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基本大法的。除此之外,中共後來干預港英政府的各種措施,都以違背基本法為藉口。「協議」祇能作原則性的概寫,不能作具體的細節寫上,已有如此麻煩;如果真如聲明所疑慮的沒有寫上,以後港人連一點根據都沒有,就更無法置辯,任令宰割了。基於第一點疑慮,衍生第二:「因此,如果需要在頒佈基本法之前簽訂協議,國會應否等到獲悉基本法的詳細條款後才正式批準簽置協議?」英國人沒有尊重議員的聲明,結果協議在基本法訂定之前簽署了;不但港人失去應有的保障,也為以後「中英爭拗」留下禍根,英國人損人而不利已的一事又多了一椿。後來這些議員、菁英從失望而怨懟,帶頭「轉舦」、「轉舵」,英國人能怪誰呢?聲明:「三、就算如此,事實證明,香港過去多年來已發展為一個有目共睹的自由社會,有獨特的生活方式,因此,香港人當然有權要求獲得保證,確保中英雙方會履行所簽訂的任何協議。既然如此,英國政府應否堅持採用一個有效的方法,去保證日後協議得以切實履行?」「四、要達到這個目的,英國應否堅持一九九七年仍然保留若干程度上的地位,藉以進一步保證協議的履行?」英國人全都沒有堅持,祇顧她自己的利益,「九七」以後,她殘餘的影響力還能保證甚麼?「五、我們不能排除一個可能性,便是中國政府為準備一九九七年的來臨,或會從現在起便干預香港的行政。……如果在一九九七年之前喪失信心,香港會達到不能管治的地步。例如,警務人員和其他公務員對政府的效忠會受到嚴重的損害。」這些都在「九七」之前發生了。很多人認為香港菁英不了解中共,應該有所修正。「六、本港現時有五百三十萬居民,其中約有半數來自中國,他們是為了尋求較美好的生活而來,當然不願意再生活在中國共黨統治之下。其他的人又怎樣?他們在英國屬土出生,持有英國護照,有權在英國屬土的香港居留。國會可以放棄對香港行使主權,但它不能因此而禠奪英籍人士的國民地位。那麼,在香港屬土公民的命運又如何?他們的權利又如何得以保存?他們怎樣可以繼續受到英國的保護呢?他們和其他不願在共產政權下生活的香港人是否有權移居英國?英國政府應否與其他國家商討,為他們作移民安排?」沒有!英國人都沒有為港人著想,英國海外護照不能當作移居英國之用,英國議會也沒有為彭定康的呼籲:設額來收容部份港人;動過惻隱之心討論或通過,只空泛說著向外國呼籲:準許攜英國海

外護照的港人可自由入境;但入境和移民是兩碼子的事。英國人不但不為香港居民設想;

也沒有為香港土生人士(包括中國人和其他族裔人士──印度裔最多),不想在中共統治下,為他們有所安排。聲明中籲請協議必須一、詳細臚列一九九七年後實施的行政、法律、和經濟制度;二、獲得充分和可行的保障,確保雙方遵守協議條款;三、說明協議條款將納入基本法的條文;四、保證維護英籍人士的權益。

英國人自從放棄「過渡論」和「主權換治權」以後,一切道義、責任都不談,祇會談英國的利益,也就是九七之前的管治權的確保,和「九七」後殘餘的利益分羹而已。因此,協議也只有基本原則性的協議。因為沒有具體條款的臚列,又無解釋權的認定,成了以後各說各話的根源。更難談到像法律條文的拘束力。到後來協議公佈,還說港人必定滿意。港人欲哭無淚之餘,除大罵英國人無良以外,又還能做什麼呢?有志氣的,努力在「九七」未接收以前賺錢,做好移民的準備。無此能力者,過著「無匣頭」的生活,興起了「無厘頭文化」,也就是沒有生活、生命的目的,「今天有酒今天醉,明日愁來明日當。」用無可奈何的瀟灑、放任,來嘲笑人生的執著與勤奮;表達了人生的無常,也無法掌控的命運。

香港菁英和一般港人,在「中英協議」簽訂之前,雙方在談判中洩出的消息,大多數對港人不利,大家還是從好處想,即使從常理去臆測,英國人還沒有壞到這種地步吧!因此,大家都對英方曲諒。到協議公佈以後,才大夢初醒,英國人比想像還壞。最明顯的轉變,是過去對英國效忠的菁英人物,這些人本來就是英國管治香港有地位的臣民,英國人連他們如此長久的歸屬感情都忍心欺騙,英國人還有甚麼令他們眷顧留戀呢?他們以後一反過去對英國效忠,轉而對中共望風承旨,許多人罵他們的不當,也當先論英國之「為德不卒」。李陵「答蘇武書」有兩句最傳神的話:「陵雖孤恩,漢亦負德」是香港菁英後來反英最好的注析。

香港菁英從擁英到帶頭反英,所起的作用實在太大了,也是中共意想不到的收獲。她能想到當時的鍾士元、羅德丞會對首任行政長官有興趣嗎?羅德丞還第一個表達旺盛的企圖心。羅本來是兩局議員,在「中英協議」公佈以後,港英政府還要假惺惺請兩局議員簽字,向市民「推薦」協議,並且在兩局通過,表示香港人對協議的接受,羅德丞拒絕贊成。除羅外,尚有施偉賢、陳鑑泉兩位。對「中英協議」持異議的人,等於對中共投反對票。「有記者問羅德丞對中國信心問題時,他回答說:『信心是留在敦堂的。』(見「草根」雜誌第九期劉方著「像羅德丞那樣說老實話」文)羅德丞現在雖然說要參加行政長官的選舉,而且常有飯局請客;最近還寫文章刊在「人民日報」上,嚴厲的批判港英,不管他怎樣表態。如果中共還記得他這一段拒絕贊成協議的過往,和開設「太平門」協助港人移民的話,他符合「愛祖國、愛香港」嗎?鍾士元被鄧小平罵了,他心裡有數,有人推蔫他,他說:謝了!我年紀大了,不太適合。

這些菁英,不但有聲望,財富恐怕更能影響港人。他們的事業和人脈太廣太多了,包括新聞事業在內。協議公佈不久,香港新聞處長張敏儀已發覺新聞界「轉風」,她警告說:「本港言論傳採溫和態度,似乎過早放棄獨立批評權利。此種轉風現象,實在不值得鼓勵。」「轉風」兩字第一次在港府高級官員口中說出,如果不在代表整個港府,起碼可以代表新聞處。如果責新聞界「轉風」,為什麼不想想過去新聞界(除左派外)怎樣懇求英國政府應對港人負起保護的責任;甚至表白願意在英國人的管治下,避免失去自由,生命財產的保障。英國人何嘗正視香港真正的民意呢?還硬說大多數港人願意接受這個協議。張處長不要新聞界放棄批評中共,她能保證「九七」後這些批評者的安全嗎?即使要批評,也不會為港府做應聲蟲了。港府自協議以後,失去港人的信賴。

〔四〕「中英協議」及其幾個基本點

一九八四年九月廿六日,英國和中共經過二十二輪的談判,在北京草簽「中英聯合聲明」,也就是所謂「協議」。只等候雙方在國會通過後,再做一次正式承認的簽字儀式而已。其實草簽的協議內容,大致上已由每次談判中洩出;由於中共的強勢談判,港人得到的消息大多是負面的,心理早已不安。大概也因為這樣,在草簽之前,英外相賀維在同年八月一日又到香港來,對港人再說一次聲明,強調香港前途的協議,將是「最佳保證」的遵守;因為是有「法律約束力」和「國際影響性」,做了「最佳保證」的基本條件。賀維的第一次聲明,最重要乃是:「一九九七年以後仍然繼續由英國管治,是不切實際的。」有炸彈在港人面前開花的震撼;但經過了二十二次不停的打擊,港人已有點麻木;這次突然有不同的說詞,驟聞之下,竟在股市反映出來:暴升。是第一次聲明以後難得的現象。賀維走後,大家冷靜下來,外國政評家的文章也次第出現,都認為賀的聲明,實在不值得樂觀。美國「華爾街日報」還用社論發表了「瓷器店裡的蠻牛」為題,是指賀維「八一聲明」是「不足使香港的中國人相信他們有安全可靠的前途。」理由很簡單,「協議不在確切性、可行性,也決非詳細的內容,大綱和細則、法律條文的週延所能確保,而是奉行協議的政府及其本質與政治體制。」這盆冷水和香港政論家們冷靜的分析後,港人又掉在沉哀裡,所以到草簽協議達成後,香港人已失去笑容。稱為:「九七大限。」

事實上非常明顯,草簽協議交到雙方國會去通過時,北京的「人民代表大會」就像辦喜事,座無虛席,一致舉手通過。倫敦的下議院呢?六百五十位議員中,只有五十位出席,到晚上九時,會場剩不到二十人,到了(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六日)零時一分,下議院議長宣佈「香港前途協議」表決「一致通過」。這就是英國政府對香港的「歷史創舉」和「歷史任務」的完成。這現象只有兩個解釋:一是英國人對香港、港人的涼薄,有利時有興趣;無利時或無可為時,看也懶得多看一眼,多坐陣,是「棄如敝屣」最好的詮解;二是英國人在談判中吃了大虧,這種丟人的事,要自己留在院會向歷史背書,不幹。兩國政府通過協議競有這樣大的差異,對那一方有利,已不喻可知了。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兩園政府代表:趙紫陽總理、戴卓爾首相在北京正式簽署了「中共聯合聲明」。中共從鄧小平以次的最高層人士,幾無一人缺席在這歷史的盛會中。由港澳辦和新華社香港分社邀請的香港人士組團回國,參與此盛會者共一百零一人,包括港府官員,英商也有在內;親國府港人沒有參加;而中外記者被廣邀達兩百人,並以衛星轉播整個簽署儀式。

「許家屯香港回憶錄」對這個協議,用這樣評價的文字記載:「中英用和平談判方式,歷史性地解決了香港回歸問題,開創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新局面。」他也記載說:「鄧小平那天十分高興,儀式結束後,對香港記者表示,如果到九七年體力仍能支撐,一定會到香港看看。」「我動員趙紫陽:『你可以到香港看看。』趙反問我:『怎樣去?』是的,他是總理,沒有邀請怎樣去。」鄧小平能否支撐到九七以後,是因自然生理的身體和壽命;趙紫陽卻在八九民運「天安門事件」倒下來,「怎樣去?」似是一語成讖了!連提議的許家屯,後來也倉徨出走,恐怕誰都始料不及。中共對高層人事尚如此多變,港人看在眼裡,協議更細詳和具體又有什麼用呢?正如「華爾街日報」社論說,重要視「奉行協議的政府及其本質與政治體制。」

我們稱之為「中英聯合聲明」,乃就內容的形式言。因在此聯合聲明中,有兩國政府各自的聲明。某中以中共佔據大量篇幅;英國的聲明,僅以交出香港為內容。但此為兩國的「聯合聲明」,不管內容多少,都經雙方協議同意的;但實際上是否成為兩方遵守並履行的協議?似乎有可疑的空間。既然雙方簽署才生效,如果一定遵守並履行,在用詞上用協議似較週延。中方用了「聯合聲明」,未必沒有含意。英方的英文用協議,文字也較簡單。是不是中方堅持不用協議?變成你用什麼協議,我雖然同意但我還是聲明而已。

協議中第一項明確的宣示: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 因此,後來通過的「基本法」的序言中也確實這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有:「堅持社會主義,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那麼,協議的「一國兩制」中又如何並存?為了保障現有的香港資本主義制度的不變,宜應列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那些條款不適用於香港,才能使香港免於主從關係而屈從,終於導至從有兩制之名而無兩制之實,協議中顯然沒有提及。第二項說明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管轄。這項原無可議,惟以後經過「滲沙子」的手法,變得問題重重,在下一節中再論;第三項「現行法律基本不變」。如果祇有:「現行法律不變」,少了「基本」兩字,不就意象明確嗎?壞就壞在多了「基本」兩字;什麼是基本?什麼不是基本?以位階來說,法律不能違憲,香港基本法在香港就算真能做到小憲法的功能,依然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產生,其位階低於國家憲法,是非常清楚的,國家釋憲權不在香港大法官,則香港法律的穩定性,能不可慮嗎?

至於協議中幾個附件,文字和內容可以用「華而不實」四字概括。例如「附件一」中寫的「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持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這種說詞,明顯在解除香港人的「不放心」。但如果對政治稍有常識的人看來,都覺得有點可笑。港人「不放心」不是社會主義制度,也不一定喜歡資本主義制度。最坦率的來說:「不放心」是主權和治權的真正主人--中共。

中共對香港人很不了解,以為香港人也是中國人,和大陸人民沒有兩樣,完全忽略了她的歷史背景和其時代的成長過程,以及普遍的教育程度,和年青一代的高水準的專業知識,都不是三言兩語可以化解。所以對「附件一」這些話,港報刊的專欄作者就一再質疑,綜合來說: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是以不同的經濟政策的兩種制度,並不包括當局的管治形式,是民主還是獨裁、專制的;英國工黨的政治理想,是民主的社會主義制度,而柬埔寨的波爾希持政權則是獨裁的社會主義。因此,工黨執政的英國或不執政的英國,差異不很大,只是帶有資本主義的社會主義制度或帶有社會主義的資本主義制度之別。因民主政治制度在調和運作下,互為包容所致;和柬埔寨波爾布特執政年代,把國家變成世界震撼的「殺戮戰場」的社會主義制度,兩者的差異就不能並在一起比較了。

現代的社會主義的學說有一百多種,加拿大實行的,色彩非常接近福利的社會主義制度,如果還把加拿大列入資本主義國家,加拿大人一定很不高興和你辯論;他可以舉千百個事例、法律條文、工會保障等富於社會主義的理想,遠遠脫離資本主義的事實根據。香港人自從「九七問題」發生以後,有能力移民的人,以加拿大為首選的事實,證明了港人不是「不放心」社會主義;如果有之,恐怕是共產黨式的社會主義。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的「四個堅持」,還皇皇然存在,起碼在形式上還屬於共產黨式的社會主義,如果不幸有一天,左的勢力重來,誰說得清楚會變成怎樣?而且誰敢保證中共從此不會左派當權?不必說左派復辟,就是偶而的「寧左勿右」的決定,那怕是偶發事件,就算中共不願意,但為了政權的生存,不得不如此,最能說明這個道理的事件,是活生生的天安門民運。不必說必然是鄧小平決定,就算他同意,也有不得不同意的理由,然而鄧是敢衝出共產主義制度的框框的開放、改革的領袖,他尚且如此,不是最好的證明嗎?如果是鄧小平做決定的,就更令人對中共政權首領不放心,不必說過去的歷史領袖,連最開放、開明的鄧小平尚且如此,教人如何能相信其他領袖必然比鄧小平好呢?

「附件二」提出「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設施。這是非常具體的建議,對過渡時期有一定的影響,下節詳論。「附件三」屬於雙方利益的土地招批,與大多數港人在直接經濟生活上關係不大,且是見仁見智的評析,在此就不浪費筆墨了。

我時常懷疑中方用了「聯合聲明」而不用「協議」,是否淡化其約束力。因為英方英文用「協議」,承諾交回香港主、治權,意象十分明確;但中方用很大的篇幅,自然寫了許多原則性的內容;也就是英方雖然同意,但如未來有悖於原則性的精神,預留了反對的空間。我們從過渡時期發現的「中英爭拗」,未必和聲明中雙方原來的想法,有不同認知上的差距所引致,正說明「協議」和「聲明」的不同所在。正如協議簽訂「九月廿六日」以後,許多香港報刊在十月份,都抱懷疑的態度來看這「協議」,又是「聯合聲明」形式發布的「聲明」:星島日報的社論:『談到「中英協議」的約束力,人人都知道,協議是共同聲明,並非條約。共同聲明與條約有別,條約有約束力,聲明是沒有約束力的,是故想望「中英協議」具有約束力,是不實際的。……正如賀維外相所言,即使中國有一天撕毀「中英協議」,英國亦無可奈何。因之,我們必須打定主義,消除幻想,腳踏實地的做實際的事。』張國興在他的專欄(刊在星島日報)說:「立法局首席非官守議員鍾士元爵士說過,究竟中英關於香港前途問題的協議草案好與不好,香港人要等二十五年以後才能知道。……無法估計的因素實在太多,無法預科的事情太多,無法肯定的事情也太多。在目前作任何比較、準確的估計都不可能。……。協議的許多部份太離奇了,與一般做法全不相同……。香港快報(十月八日)的「快語」說:「對前無實例,後需確証的前途協議,正如對前無先例,後需驗證的『一國兩制』一樣,不宜僅憑富有想像力及其創造性,而作出這樣的樂觀結論。」「富有想像力」和「創造性」兩詞,正是當時中共和左派報章不斷歌頌協議的用語。香港工商日報社論說:「……中共方面答應香港可以不實行社會主義而依舊維持資本主義的制度,實施『特區政府』,一切不變。以共產黨人處事的專橫,幾乎令人不相信如此的隨和。」明報社評說:「但一九九七年之後,香港事務成為中國的內政,中共在內政的信譽卻並不怎麼好,那又怎樣?」信報(十月十一日)的「人在香港」專欄分析鄧小平的談話:「鄧小平十月三日在北京接見香港各界觀禮團時說:『十三年過渡港人逐漸參與管理,中央政府支持港人參與。』鄧小平這句話是什麼意思?這幾年來,港府已逐漸把一些高層職位讓華人來擔任,這些華人算不算港人呢?鄧小平認為這些港人不是鄧小平心目中的港人,還是認為讓港人參與還不夠?港府要怎樣做才能使鄧小平滿意?……鄧小平不是人大常委和國務院的領導人,但卻以中央政府的身分講話,呼籲並且支持『港人』參與管理,實在是有煽動一些人奪權之嫌。鄧小平身為兩個軍委會的主席,是否表示他要槍桿子來支持他心目中的『港人』奪權?……鄧小平說:『過渡時期各行各業都要推舉一些能幹的、年輕的人參與管理,包括金融方面。不參與就不熟悉。參與的過程中有機會發掘人才。……細細品味鄧小平的話『各行各業』不光是港府,還包括私人機構。鄧小平這些露骨的話,是在勝利衝昏頭腦時流露出來的,人們不可掉以輕心。

中文大學政治行政系講師鄭宇碩認為:「基於中共過往的紀錄,而對其承諾缺乏信心,則不是一份前途草案所能解決的。」胡菊人(作家)指出:「協議內容矛盾重重,香港前途充滿危機。」香港中大學生會「中英協議專責小組發表意見書」:「中國方面以『聯合聲明』的名稱,公佈草簽本,而英國方面,則以協議稱之。這是否反映雙方對這份文件之不同理解及立場?我們不禁要問,究竟聯合聲明和協議是否一樣?如果不是,那麼,雙方所指的約束力,又是否有程度上的不同?」(均見於「草根雜誌」第六期第三十一至三十一頁)

誰都會懷疑「聯合聲明」的約束力,如果中英文本對名稱有不同的認知而分別用不同的用語就有問題。中大的專責小組既清楚說明英方用協議,必有所本,又較一般傳媒分用兩種名稱而又混為一談就更可靠。協議的名稱又當較聯合聲明有約束力。而小組指出「聲明」乃出於中共的中文本,以中共過去的紀錄,更令人對其未來的遵守與履行,就更打了折扣。

〔五〕「過渡時期」的重要伏筆

「聯合聲明」中對中共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基本方針政策,強調新的構思,主要在「一國兩制」,並清楚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以示和大陸地區有實際上完全不同的政制。又為加強港人的信心,乾脆標榜出所實行的乃資本主義的制度。用意之誠,不可謂不盡意。然「一國兩制」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衍生的基本法中落實,位階上自在憲法之下,其不能違憲,自不待言;即使這一代尚能遵守聲明,難保以後不會異議;因為憲法中有「四個堅持」,和資本主義政制實屬冰炭,不能相容的;除非憲法有所修改。即使以上的憂慮都是多餘的,就「一國兩制」這個名稱來看,驟眼之下,似無任何可疑,但就主從關係而言,主在「一國」,從在「兩制」,沒有爭議則可,若有爭議,「兩制」必然屈從「一國」,是無可懷疑的。這個憂慮,後來也在左派專欄上見到,也就是「一國」、「兩制」。看來無甚懷疑的承諾,其實是預設伏筆的。

別的未發生的事,不必臆測;就像行政長官和推委、籌委等的遴選,強調是要「愛祖國、愛香港」才符合資格,才符合「港人治港」。香港人就問:像李柱銘、司徒華這批人,難道不愛香港嗎?為什麼老是被劃歸反共、拒共或反中、拒中的一類人物呢?反中、拒中還難算愛祖國嗎?可知「愛祖國、愛香港」,主在「愛祖國」,從在「愛香港」。更愛港都沒有用,愛國才算。則「一國兩制」,「兩制」如與「一國」有不父集,有利益衝突時,「兩制」難敵「一國」必矣。如果有「但書」,也許尚可以爭論一番,也就是在基本法上,寫清楚憲法上的「四個堅持」和一切有違「兩制」的條文,不能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除此並無他途;即使有,在違憲的爭議上,由於位階的高與低,最後還是「兩制」屈從「一國」的。這理又有一個「除非」,才可以稍有勝算;就是:「除非」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法庭,是唯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釋憲的機構。否則,如何能保障「一國兩制」!

如果我們小心研究「聯合聲明」和根據它製定的基本法看,其第二項規定「外交和國防屬於中央政府管理,到基本法公佈的時候,這一文句的「國防和外父」下多了一個「等」字,其範圍擴充就沒有限制了。甚至可以說,祇要基本法中沒有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所管轄的事務,都可以包括在「等」字之下。其所籠罩的範圍,就像民主國家的政府中,除各部會有明文主管範圍內,沒有的都歸「不管部」一樣。而在基本法草訂的條文中,中共中央適時加入了有關「顛覆、叛亂」的條文,幾可肯定未來這些懲治,最後必然落入中央政府。諸如此類的事務,在香港落入鄧小平心目中的「港人」管治下,真正的「港人冶港」,恐怕難乎其難矣。

起草基本法中也有不少是香港人,難道沒有人明白加了這個「等」宇的後遺癥嗎?他們有許多是法律專家,即使對法律稍具常識,決不會不知道此「等」非等閒;何竟無一人異議?如果我們還記得李柱銘、¸徒華對基本法的爭持,最後還是無可奈何退出,就是避免背書的責任。我們就不難想像「視而不見」的情況,不會不發生。主要是草委在人數的比例上,即使有爭議,最後還是依中共的意見拍板定案,反對者除了和李、司徒的收場以外,似無其他選擇,何況還是無補於最後通過。

香港記者有的很聰明,對「一國兩制」,繞了一個圈子問鄧小平:「如果香港人將來覺得『兩制』不好,要求改制,你同意嗎?」鄧小平想了一會說:「好的改就同意。」(大意是如此)問得好,答得妙,香港人聽了以後是怎樣感覺呢?也無人理得了。誰能代表香港人呢?鍾士元、鄧蓮如、利國偉見鄧小平,帶了一大堆香港民意調查向他說了,鄧說:「這不是香港真正民意;你也不能代表民意,祇是代表你個人。」香港民意從來未被承認,從談判到過渡時期均如此。香港人只可祈求「九七」之後,如果有香港人提出要求放棄「兩制」,中共未來的領導人,也像鄧小平不承認這是真正的香港民意,就不勝馨祝了。鄧與鍾等會面的談話,對香港未來關係很大,應予實錄,這是一九八四年,草簽協議前的事。

鍾士元等三名兩局非宮守議員訪問北京返回香港,新華社香港分社六月二十七日發佈消息:「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四川廳,鄧小平主任會見了香港兩局非官守議員鍾士元、鄧蓮如、利國偉。」

「鍾士元等從北京返港當天下午,舉行了記者招待會,鍾士元說『鄧主任不相信我們所說的是港人真正的意見……他相信香港並沒有信心問題。』還說:「我似乎並沒有說服中國領導人,香港是有信心問題存在。」於是,有人就說:中國領導人太不了解香港情況了,這怎能訂制符合香港實際的政策?」

「經過記者多番了解,總算摸清了真實的情況。現將二十三日的談話內容整理如下,讀者當可從中作出自己的分析和判斷。」 (下略)但鄧小平其中有一些很重要的話,新華社沒有寫出來。到了六月二十八日,香港明報做了補遺:

「鄧小平說……至於過渡時期的十三年,問題不在北京,我們的擔心不比你們少,所以我們主張成立聯合工作小組,就是為了這十三年,機構要設在香港。」

「鄧小平說:我再重申我注意到你們三人不是代表立法局議員,你們只是私人發言。 你可以想想,有那個國家有這樣開明的政策。概括來說,你們說香港人沒有信心,其實是你們的意見,是你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信任,你們只說對我個人信任,是空話!國家的政策,是從人大通過的,如果這樣不信任,還談什麼?……」

「鍾士元爵士說:我要澄清,我沒有說過我們代表兩局議員,但我們訪京前,曾廣泛收集香港人的意見。」

「鄧小平:我不相信這是香港人真正的意見,是有人有這種意見,例如你們三位,至少鍾先生有這意見。中英協議宣佈之後,大部份人會相信。還要寬大什麼?不久前,我和政協及人大代表說過,如再寬大,就會犯錯誤。你們是不相信中國人有能力管理香港,這是老殖民地主義的影響。……。」

「你說『京人治港』,如果說他們是京人也可以,但我叫他做『港人』,他們的任務是把香港搞好。我曾多次說過北京不會派人到香港。如果你說愛國的人是京人,也無不可。……。」

文長不必再多錄;鄧小平這些話都非常重要和具體,不能不存錄以為日後歷史的驗證。「一國兩制」和「港人治港」未來的演變,已經有脈絡可尋了;最低限度可以作為伏筆。如果香港未來沒有變化,也至少可以證明鄧小平原定的香港政策,已失去支配香港前途的能力了。

鄧小平向鍾士元等提出成立「聯合工作小組」機構設在香港;後來果然實現了。鄧小平雖然沒有明白說出理由:乃在過渡時間不信任英國。但他已間接說:「問題不在北京。」「聯合工作小組」就是後來的「聯合聯絡小組」。中共提出的時候,英國立即反對,惟恐這個小組成立,並在香港設立,便成了第二個權力中心,港府變成「跛腳鴨」。後來還是許家屯出的主意(見「許家屯香港回憶錄」):一方面訂明該小組不是權力機構也不會干預港府管治權:另一方面規定該小組跨越「九七」,到二OOO年一月一日終止。滿足英國的虛榮心和自利心,憧憬「九七」以後還可以有若干程度上影響香港前途的發言權。英國終於又答應下來,使中共提早在過渡時期,得以干預香港事務。「聯合聯絡小組」從協議簽訂後便成立,兩國均有代表參與小組成員,商討過渡時期以至二OOO年的前景規劃的各項事務;而且分上、下半期。下半期寫明主要任務:順利過渡。從協議簽訂至移交十三年,上、下分期各佔六年半。因此,從一九九一年開始,中共經過半期的經營,大致已能掌握各方資源,我們清楚可見,中共已不是吳下阿蒙,其強勢的作為日顯;又碰上政治強勢、自信十足的「末代總督」彭定康,開啟各不相讓的「中英爭拗」時期。追源溯始,「聯合聯絡小組」的設立,是中共提早在過渡時期干預香港事務的重要伏筆。

由於下半期的主要任務,很清楚寫下「小組」的功能,就是順利的過渡。凡是中共主觀上認為妨礙順利過渡,都可以提出反對。雖然還未在主權移交,無從預知其不順利過渡;但英方又如何能證明其不影響而順利呢?於是成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各說自話的局面。演至凡是彭定康說的,都是「別有用心的陰謀詭計」。大事的如「政改方案」,新機場的規劃;次事如土地批售、財政政策;小事如新界繼承權、九號碼頭的經營權和社會福利金補助數額。事無大小,小組的中方代表都有意見,如不修正,諸多延阻;港府縱未成「跛腳鴨」,也得蹣跚地走上發燙的施政路上。

英國在雙方談判到設立「聯合聯絡小組」,由中共提出,英國立即反對,可知英國並非不知該組設立的後遺癥。但以中共的堅持和保證,又在小組可以跨越「九七」的引誘下,英國又妥協而同意了。正如外相賀維說,如果「九七」後中共不去履行協議,英國也無可奈何。這是現實的問題,並非一廂情願可以達致的。何況「聯合聯絡小組」祇是協議中的一個附件,雖然說附件也是協議中的部份,究竟屬於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而細緻的條文,更不是雙方的條約,難免又成為各說各話的解釋和藉口。小組已為中共發揮了在「九七」前干預香港的功能,但會不會為英國在「九七」之後保有殘餘對香港的影響力呢?我們看看一九九六年中方首席代表趙稷華在北京的談話,便可概見一二了。

趙往北京出席籌委會會議,他在機上表示:「目前聯絡小組,包括常設、非常設及非正式的專家小組。專家小組的大部分工作,基本上都可於九七前完成,唯一是法律與國際和權利義務方面的工作較為複雜,目前仍難以估計可於幾時完成。」他又說「依常理推測,若專家小組完成手頭上的工作,可以解散,中方希望在九七前盡量完成各專家小組手頭上的工作。」他表示「聯合聲明雖然寫明聯絡小組將繼續工作到二OOO年一月一日為止,但是,並沒有明確界定聯絡小組的角色和工作,有關的問題,聯絡小組目前無暇處理,具體仍然有待與英方進一步磋商。」最後一句,只是客氣話。他已清楚說明小組沒有明確界定的角色和工作;並且小組「目前無暇處理」;也就是其角色和工作,即使已發現無明確角色和工作之界定,過去都如此延續下來了,現在接近九七,大家忙,不必抽暇來界定了。同一則消息,記者又去問英方代表的吳榮奎。他說:「聯絡小組的工作要靠中英雙方共同努力,港府不能「開空頭支票」,否則只是一廂情願,最終還要對方配合。」港府沒有中方的配合,是一張「空頭支票」,還有什麼更具體說明小組在運作中的中方權力?如說九七後,英方還有殘餘的影響力,已經不是客觀的分析,而是「客氣」的論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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