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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作家與作品表現的同異 11/3/2019 6:20: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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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爭拗」與變局

 

〔一〕從尤德到彭定康之變

自從港督麥里浩訪問北京,傳遞了英國政府對香港領域租期的問題,希望與中共談判的消息以後。雙方即開始準備,以後雙方都換了對談判有重大影響的要角到香港來;英國以資深外交能手的尤德出任香港總督;中共提高了駐港新華社社長的角色,用了省級主管幹部、善於權變、鬥爭的許家屯出任,英國和大陸,有人稱之為地下港督。尤德和許家屯,應該是旗鼓相當的對手。

現在回頭想來;和以後港局發展,美國對香港的表態的配合,並不是偶然的。美國對英國在香港的佈局,我們都可以有蜘絲馬跡可尋,美國的角色站在英國的一邊,並不是對外宣稱不介入的。

英國要和中共談判香港,必然先會通知美國;而英國和阿根廷為福克蘭島主權的爭執,在出兵之前,也必然通知美國,並曉以這一戰,就是對中共宣示對香港問題的決心,許勝不許敗的。如果敗了,以阿根廷的國力尚且不能戰勝,對中共就不必談了。美國在英、阿之戰最重要的關頭處出手相助,應可視為美國間接幫助英國對中共談判香港的籌碼。英國戰勝阿根廷後不久,英首相挾其戰勝的餘威到北京正式向鄧小平攤牌,是可以為證。不論其效果多少,但美國幫了英國的籌碼是肯定的。以後在談判和協議的簽署期中,美國又公布對香港法例,都間接說明美國對香港的關愛。及至彭定康歷次提出重要措施,包括「政改」;沒有一次不是到美國去以後才實現。不管彭以什麼名義到美國,如果我們小心觀察,都會發現這種「巧合」。美國對香港並不是袖手旁觀的。

到目前為止,美國是僅次於日本的香港投資者。美國參議員麥唐納(McConnell)在一九九一年向參議院提出「美國-香港政策法」。與眾議員波特(Porter)提出的內容大致相同的法案,合併並經修正,於一九九二年經兩院通過,又經當時總統布希簽署公布。雖然這屬於美國法案,未必對中共有拘束力,但作為美國兩院通過的法案,對美國政府就未來對香港政策,起碼會有所根據,如果中共考慮美國的立場,多少會發生一些影響。這個法案,最主要的精神,仍確定:一、香港有別於大陸地區。衍生出美國繼續與香港維持及擴充經貿的關係,其配額及產地證明,仍視香港為獨立區域;直接與香港商定雙方經貿、投資協定、關稅優惠待遇、貨幣兌換、運輸、文化交流等。二、香港在美國的法律地位。明定美國一般法律與香港有關者,在「九七」後繼續通用;關於國際條約及協定與香港有關者,「九七」後亦繼續適用。除非總統認為不適宜,或香港「九七」未有充分自治地位足以適應這個法案,得由總統頒布行政命令,中止一般法律的適用。該法案能使中共須考慮美國的立場,恐怕就是這一項了。但不管如何,這個法案,還是充分表達美國對香港未來的關注。

尤德從英國代表團組成到談判都是要角,一直到他終於任內。因此,尤德對談判的發展及可能的結局,都看得一清二楚,到草簽協議之前,尤德搶先由港府發表「綠皮書」。又在正式成為簽署的協議之前,再發表「白皮書」,都為香港政府還在管治香港時期中,做了「政改」的基礎。「白皮書」已清楚表明:「要在政府中央階層逐步建立一個更直接向港人負責,而又穩固立根香港的代議政制。」這就是中共所稱的「偷步」。中共不是說「港人治港」的「高度自治」嗎?那麼,將香港過去殖民地總督一言堂改正過來,讓落實鄧小平所言其中的:「中共不干預香港的具體事務,也不需要干預。」不是很好?中共以後最生氣的事,也無過於彭定康的「政改」,就是代議政制逐步的落實。則中共所謂「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不全是騙香港人嗎?尤德搶先發表「綠皮書」和「白皮書」,就開始「中英爭拗」的變局,不過在彭定康落實「政改」以後,爭拗才白熱化起來,其實尤德已開始「政改」的構想和規劃了。

尤德在中華民國撤出大陸之前,是英駐華大使館參贊,算得是個「中國通」,深愛我國文物和古蹟,曾應許家屯安排到揚州去,欣賞揚州博物館珍藏的「揚州八怪」的作品。許家屯回憶錄記述說:「給他欣賞了揚州博物館珍藏的明清兩代著名畫家『揚州八怪』的藝術珍品。」(「揚州八怪」為清康熙年間至乾隆年間,在揚州居住和賣畫的傑出書畫家;金農、鄭爕、羅聘、汪士填、黃慎、李蟬、李方膺,高鳳翰八人,是清一代書畫名家,與明代無關。鄭爕和金農書名不在畫名之下,故稱書畫家較恰當。(許家屯對我國書畫歷史名家認識有限之誤。──著者註)許家屯又稱尤德「還是資深英國的情報人員。」應是不會錯的。

尤德後來在北京參加姬鵬飛設於「釣魚臺賓館」宴後,當夜在賓館躺地逝世。當時其夫人正和鄧蓮如遊西安,聽到消息很錯愕,很多人也認為尤德逝世前精神、身體的狀況良好,到底怎樣突然致死?也祇可能說是心臟病突發了,除此也沒有其他可突然致死的。這是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四日的事,雖然引起不必要的死因猜想。但香港人對尤德的「綠皮書」和「白皮書」的規劃,為香港未來自治的貢獻,給予正面的評價,他的死訊,使香港震撼和哀悼,是可以理解的。

尤德終於任內,是香港總督罕見的事例,而且為香港的事而北上猝死,留給港人良好的印象和深切的哀悼。英國以衛奕信繼任。衛奕信的中譯名字,曾徵求各方提供,後來決定用衛奕信而不用衛亦信,引起好事者大加攻擊。好好的衛亦信正是香港人盼望的護衛和信守。中間搞個「奕」代了「亦」,等於對奕中的防守,對這一盤棋的信守還有什麼慎重可言?雖然是坊間小道之言,但街奕信成為香港有史以來最弱勢的總督,卻是千真萬確的事。

其實從談判到九七移交,衛奕信的任期最長,他是從一九八六年一月任港督,至一九九二年六月才卸下,前後歷六年半,彭定康如果在九七移交卸職,也不過是五年。

衛奕信也算得是個中國通,而且還是倫敦大學的博土,是香港總督最具高學歷的人。衛奕信與香港的淵源深遠。一九六一年,英外交部派衛奕信到香港大學進修中文。一九六三年調往北京代辦處任二等秘書。一九六五年回國,任外交部遠東司一等秘書,接受後來成為港督的麥里浩領導。因此,麥對衛奕信之間有一定的交誼,到麥里浩任港督,於一九七九年到北京傳遞英國要談判香港地位時,衛奕信亦隨行。英國外交部有很多人員,常兼情報工作,衛奕信也一樣。英國在香港柴灣的末端小西灣,設立偵察大陸軍事的基地。衛奕信當時已是香港政府的政治顧問。一九七九年五月,衛奕信宣佈小西灣秘密文件失竊,受到港人的注意。一九八一年衛調回外交部。「中英聯合聲明」協議公布以後,成立的「中英聯合聯絡小組」,衛奕信被任命為英國首席代表。因此,衛奕信對香港的熟悉可想而知。

衛奕信接任港督的時候,「中英聯合聲明」已發表了;尤德也早已先後公布了「綠皮書」和「白皮書」;他只是「蕭規曹隨」。不過他經歷著「六四」天安門事件和製定基本法的年代。在「六四」事件中,新華社香港分社的成員徐海寧和北京選手楊洋請求政治庇護;前者幾經波折,還是從倫敦遣返大陸;後者到了美國。「六四」事件使香港人更害怕中共在港駐軍,港府常務司屆珩發表了「收拾殘局」的講話,希望港研究駐軍問題及基本法中相關宜布緊急法命,並望中共延期頒布基本法。但這些願望,都未能達致,港府予港人軟弱的印象。在基本法起草期間,衛奕信固然無力直接影響港方草委,亦無能力間接引導港人而影響基本法的改變。像查濟民的提案,對香港民主進程的阻延,連許家屯也驚奇怎會得到三分之二通過。雖然後來英方多次提出要求修改,但始終沒有結果。衛奕信的軟弱大概連英國政府也不滿意。他雖然也是個政客,但多少帶點學者的氣味,恐怕是他缺乏強悍好鬥的原因。如專以權變善鬥來言,和許家屯相比,恐怕是下駟對上駟;故終其任期,一無可取。

衛奕信在一九九二年六月卸下港督職位,英執政的保守黨政府派出該黨第二號人物彭定康來接替。彭原是保守黨主席,是大選中為首相馬卓安出謀定策的智囊,英國人甚至說彭是馬的靈魂人物。保守黨贏了大選,但彭自己卻輪了議席。彭無法在內閣佔一重要部長職位,來港任港督,已經等而下之的要求了,其強勢可見。此外,彭拒絕英女皇的誥封,雖任港督,仍保持平民身份,已清楚彭定康未來,仍不以港督而進入上議院為志,以他的經歷和才能,他在保守黨的人脈又這樣豐沛,有朝一日,繼馬為黨魁,並不令人詫異的。

彭定康到任的時候,許家屯已離職。周南已先到任,香港政府已經為人稱為夕陽政府了,這是形勢比人強,彭定康就算到九七,也不過是五年。彭在基本法底定,九七移交政權底定下上任,居然能指揮若定,提出政改方案並強勢執行,香港政府沒有變成「跛腳鴨」,和彭的強勢領導,性格堅定和才能卓越有關。周南也是個強人,但少了彭定康隨和活潑的個性。這樣一比,自然一個是怒目金剛;一個像「羽扇綸巾」、談笑用兵的人。形象自然輸了一籌。如果許家屯仍在,如溫煇筆下「永遠微笑」的笑面虎相遇,定會好戲連場;當比祇演紅臉關公的周南好看。

彭定康上任未滿一年,就把「政改」搬上檯面和中共談判,中共怎麼都可以談,惟「政改」乃是民主政治的取向。中共對民選議席經多次選舉,實在沒有把握。如果九五年的選舉失控,讓有民意基礎的立法局議員過渡「九七」,誰能保證平穩過渡,就算過渡以後,特別行政區會不會失控,也不無憂慮。因此對彭的「政改」無法放鬆。想不到彭這個強人,已經說好對談判過程不公開,他竟單方面公布了。中共如何忍得下這一口氣。魯平說他是「千古罪人」也從這裡開始的。這個「政改」對香港過渡時期和九七以後影響太大了;留待下一節專節評析。自此以後,凡是彭定康政府要經「聯合聯絡小組」定案,中共也就以牙還牙了,幾無一不提出異讓。周南與彭定康相遇也連普通禮儀都不顧,魯平多次到港或經港,就是不與彭見面,表示對他的杯葛。如果彭定康的後臺不夠硬,遇到這樣事事阻延,恐怕早就耽不下去了。

彭定康民主作風是歷任總督所沒有,一部分原因固然是時移勢易的結果,但也不能說與彭的出身背景和個性沒有關係,他究竟是參與國內選舉達到廁身政壇的政客。彭的親民形象,和中共駐港官員或過港的京官比較,就更凸顯起來,中共不是不想效顰,但總是差了一籌,也學不像。例如九四年的「港督施政報告研討會」,特由「福建同鄉會協會」來主辦,新華社派了研究室主任楊光華出席做主講,並第一次以公開形式直接回答市民的問題。廖瑤珠和劉慧卿都到會。廖是香港區人大代表,是個老陴「親中」的人。劉慧卿是得票最高的立法局議員。劉第一個發問:「港人最擔心是九七後如何直接參與管治香港;北京是否按聯合國國際公約為香港提交人權報告。」這是兩個問題,但楊沒有答覆,並指責劉是「文字遊戲,欺騙港人。」這個答覆,卻換來全場鼓掌(見聯合報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三日)。楊並說:「從來沒有國家為一個地區提交人權報告。」暗示港府的要求不合理;繼指英國應先提交北愛爾蘭的人權狀況。場內又是一片掌聲。廖瑤珠出來後指出:「一國兩制」並不是指香港要與內地看齊。並說:「坐在會場中,如置身北京。」中共用自己人來控制會場,那能真正聽到香港人的心聲呢?又如何能與彭定康的民主形象對抗?

中共對彭定康政府提出的新機場預算、福利開支、過渡預算,都抱懷疑、誡懼,怕彭定康不懷好意而反對,連小如第九號碼頭的承建也要重新投標。例如老人福利的補助數額,陳佐洱指責如此濫支,會使香港「車毀人亡」。其實香港老人福利金之微薄,堪足糊口維持生命的基本數字而已,其與香港平均所得下的生活指數,和同樣收入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已屬偏低了。加拿大單身老人平均的老人金為每月九百六十元;其中四分之一為單身公寓的支出,包括水電暖氣等一般開支了。香港尚無老人單身公寓的供應,就以二千七百元港幣算,不及加拿大老人的一半;香港老人福利金是很微薄的。「籌委」的黃宜弘且說增加福利開支,是「精神鴉片」,老人靠福利金過活已是不幸之尤了,何忍責其「精神鴉片」?「工盟」的李卓人對黃的攻擊,認為太刻薄寡情了,也是對領取者一種莫大的侮辱。其實,中國大陸亦將進入老齡社會時期,中共消息說,大陸現有老人達一億一千萬,也就是十二個人中,有一個退休老人,就生產人口來說,除了兒童和在學青年,在十一人中減了以上兩大項,要負擔一個老人的生活費。現在中共因無力負擔這筆龐大的退休金,就說「不照搬西方缺乏親情的『福利國家』經驗;要人民保持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來贍養老人。」不管中共怎樣說,也不必作任何對西方福利國家辯護,在資訊發展的年代,已經很難用愚民政策來蒙蔽真相,或許奏效於一時,但十年之內,中共必須解決老人福利這項問題;也許香港的福利制度,正好提供經驗。要不然,香港的福利制度,成為大陸老人爭取平等目標的。明白這一點,中共反對香港老人福利金的增加,恐怕就是怕大陸老人起而效尤了。

彭定康每事不讓,據理力爭,遇謗必辯。香港有許多高級公務辭職,組織了「香港前高級公務員協會」,該會會員必須是總薪級表三十四點或以上。這些退休高官組會後與北京聯繫,可像「影子內閣」。但彭定康毫無顧慮,誰都不能以辭職威脅他,他也少有慰留,合則來,不合則去,他的自信和強勢,領導他的政府,還是處處表現得從容不迫。最近還把香港入境處處長梁銘彥的辭職立即生效。梁今年只有五十五歲,起碼尚有五年才退休,而其辭職又不按正常有一段緩衝期而即時生效。魯平、張浚生都說「事件不尋常」。要求彭定康有所交代。彭說:「他以私人理由請辭,沒有什麼可說。」還補了一句:「首相對梁銘彥的事情也沒有興趣。」也就是說,你們再向上告我都是徒然的,我要立即生效就誰都保不住。香港有許多高官提早辭職,中共沒有異議,獨對梁見愛,而梁還是第一個辭職立即生效。此中頗令人尋味。

新聞處只有九位處級官員,近月從處長以次就有六位辭職,新聞處在「九七」真難為,或者從大部分高級官員提早辭職可見一斑。彭督也照準無誤,這些同屬高宮,新華社沒有異議。不管中共怎樣不喜歡彭督,但還得靠他合作,否則,如何接收香港呢?明乎此,彭督的強勢,也就有其原因了。

〔二〕「政改」與選舉

香港殖民地政府統治香港一百五十年,總督是絕對的威權統治者,是毫無疑問的。行政局、立法局祇是政策製定過程的諮詢和製定後的諮詢的分別而已。彭定康的強勢,說到底是英國的後臺硬,他不會擔心外來的因素,會有不信任而被趕下臺;其所隸屬的保守黨又是個多數席的執政黨,所以他是毫無後顧之憂的總督。總督的威權來自「外地」,不是內在民眾擁戴;但英國人有一套行之已久,應驗不爽的統治殖民地的方法;就是委任和勳銜制度,這是為殖民地內造的管治階層,即使這種管治仍是受命於總督。說不好聽的是傀儡。但總督能利用委任,選出社會菁英,組成運作的政治架構,使民眾有個宣達意見的管道,成為政治運作中的機制,解決了民意有可洩的管道,雖然即使是表面的。勳銜完全是一項榮譽,但殖民地政府對勳銜者的尊重,卻是非常認真遵守。得勳銜者為終身制,當然由總督的推薦而由英皇頒予。勳銜又有等級,大致以負時望者為頒予對象,其間有與時望、成就分等級。勳銜也有頒予著有功勞的高級公務員,作為退休後的榮譽酬庸。殖民地政府對具有勳銜者的意見,為民投訴必然特別重視,對他舉辦各種慈善活動、私人事業,大體上都儘可能協助。這種不成文而例行之有素,增加民間對他們的信賴。政府的公務員的升遷和職級,雖然不像英國文官制度的完備,大抵精神還是有影響的。因此公務員的隊伍相當穩定。香港人稱公務的職業做「鐵飯碗」。除非犯法,大概是打不破的。因此,香港政府就憑這種機制,穩定統治了香港一百五十年。

香港的教育水準,以過去言不算高,但卻是普及的。是採菁英教育,大學只有「港大」。 到香港工商業發展,為了因應突飛猛進的急速發展,原有的菁英教育適時轉變為普及教育。 現在香港的教育水準,絕不下於先進國家。惟香港政府的運作,大致讓這些高學歷的新生代滿意,因此在民主潮流下仍安於現狀。多數謀求個人事業上的發展,也因此,很多人以為香港年青一代對政治冷漠;其實是不了解港情所致。高教育水準的社會,其表現不在狂熱的行動而在對政情的識見。在先進民主國家,少有街頭的示威而在選舉票上,就是最好的說明了。

我們又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香港政治;隨著教育水準的提高。從一九五六年的右派暴動,到一九六七年的左派暴動。已經是右左兩派分別達到勢力的高峰期。過此以後便漸走下坡。尤以左派暴動以後,香港人更一改過去態度,不再為兩岸政治附庸,走出兩岸相互對抗的傳統觀念,積極認同香港本土化,也就是從一九七六年開始,香港市民多已以自己角色的認定──「香港人」為榮。甚少稱自己為中國人了。香港理工學院應用社會科學系高級講師李明堃先生,在「九七過渡與臺港關係研討會」發表其論文:「政治組織或社會力量組的趨勢」指出:「左、右派政治逐漸遠離香港政治主流,左右派精英分子被孤立和排斥。這種局面,要到八十年代中期,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代議政制開始實施之後才稍有改變。」以上所說「代議政制實施之後」,乃功能團體中把左右兩派工會組織,在立法局有兩議席為代表,使左、右派工會勢力各佔一席;可知左右勢力對香港政治的影響,已到了聊勝於無的境地。

香港立法局是根據「英皇制誥」而設立,自一八四三年開始成立。該局所有議員,全數為港督委任。到了「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以後,一九八五年,才有間接選舉的議員;一九九一年,開始有直接選舉議員;包括直選議席十八名,官守議員三名,委任議員十八名,功能團體間接選舉廿一名,總數為六十議席。一九九二年十月,港督彭定康發表他上任以後第一份施政報告,提出一九九五年選舉的安排,已說明政治改革的走向,使中共立即緊張起來,要求與英國談政改,主要是立法局選舉的具體方案的體制。

其實,在「中英聯合聲明」不論草案的簽署或正式簽署。衛奕信時代的港府已搶先發表綠皮書和白皮書,很明顯說明港英政府在政治改革強烈的意圖。當時已為中共強烈譴責,認為是「偷步」的動作。中共最不放心,就是民主和平轉變,代議制度如果成為政治體制,中共以為在它還沒有完全掌控香港之前,是不能忍受的。一九九一年只有十八議席是直選產生,而「親中」卻全軍盡墨,萬一「九五」年的選舉,如果依彭定康的政治構想,六十權席都是直選的話,又是民主派得權,以這樣的立法局陣容來過渡「九七」,勢必對中共全面干預香港自治,產生很大的阻礙。因此,在製定基本法的過程中,對立法會的選舉特別嚴格週詳。此外,鄧小平對基本法起草有過原則性的指導,並曾公開發表。大體上有以下幾點(見許家屯回憶錄上冊第一五二頁):一、不宜太細。宜粗不宜細,原則一點。二、香港制度不宜全盤西化,不能照顧西方一套,不贊成搞三權分立。三,不贊成立即實行普選,即使搞普選,主張逐步過渡,一步一步來。四、對特別行政區,中央要管一點。……罵中國共產黨,我們還是允許的,如果變成行動,把香港變成打著民主幌子反對大陸,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可。如何干預?首先是香港行政機構干預,不一定要中央駐軍出現,只有動亂、大動亂,駐軍才會出現,但總要干預。鄧小平在基本法製定期間,還是健康良知,對政權掌握沒有任何問題。如果立法局全部直選,每個議員都有一定的民意基礎,雖然行政首長主導政局,但立法局(會)不是橡皮圖章的話,三權分立的形勢會顯現出來,是中共在鄧小平掌控下出現違背其原則的;也就是「本子風波」的發生原因,可看出中共是反對到底的。因此,落實到基本法上,便有「安全係數」打足的規定。如果說中共不全干預香港,那鄧的話是說著玩的嗎?

中共也想不到香港草委,這些香港大資本家比中共還害怕立法局失控,不利他們的特 權,產生了「兩查」(查良鏞、查濟民)的提案出現。結果並獲得通過:「行政長官第四屆,立法局第五屆,進行全民普選的『檢討』程序,附加了四個條件:一、須獲得立法會議員多數通過,二、行政長官同意,三、全國人大批準,四、需百分之二十以上合格選民投票贊成。」試想想,立法局要到第五屆才能直接普選,已經是近二十年後的事;而且還有四個條件,任何一個過不了關就免談,而這四個條件又談何容易;一個也恐怕過不了。這種提案而又能通過,怪不得許家屯說:「的確出乎中方領導層意外。」因此,香港有人說,京官還容易搞,怕就怕香港的虎倀們。也許不無道理。別的細節就不必說了。基本法在政制來說,和港英政府的差距實在無法談得攏。事實上,在「中英談判」中,許多小節中共是讓步的,如選舉人年齡由二十歲下降到十八歲等是,但大原則就完全堅持。中共善於談判,亦可能以為拖長了談判,英方迫於距離選舉日期過近,在不能達成協議下,最後還是就範,屈從中方的要求。中共並且揚言,如果英方將「政改」交立法局討論,等於談判破裂。誰知彭定康就是和前兩任港督不一樣,在認為無法達致協議之後,不但提交立法局討論,並於一九九四年,『英方三月二十四日發表「香港代議政制」白皮書,單方面將中英關於香港選舉安排會談內容公開。其後,中方在三月二十八日發表「中英關於香港選舉安排會談的真相」以示奉陪到底。』(見紫荊雜誌一九九四年四月號)

究竟「政改」談不攏的原因何在?主要有幾方面:英方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香港委員應由中英雙方磋商產生;如香港特別行政區同意,中國政府應支持二OO七年立法會實行普選;一九九五年的選舉委員會應作為今後產生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推選委員會,以及產生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的模式。以上的提議,中共認為是超出了九五年的選舉安排的範圍而拒絕。關於一九九五年選舉委員會的安排,中共以基本法規定由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立法會議員,區域性代表、香港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四部分,每部分占四分之一。但彭定康提案以「全部或大部分委員由直接選舉產生的區議員出任。」並摒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立法局議員。因為英方堅持「選舉委員會所有成員,本身應是在香港通過選舉選出的人士。」也就是排拒不經選舉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成為選舉委員會成員,確保選舉委員會的香港性。英方又認為,一九九五年選出的立法局議員,應在宣誓後即過渡「九七」而完成其任期。但中方必須由「籌委會」先行做「確認」手續,認為:其中有「三、如果有的議員有反對基本法的行為,參與或領導了旨在推翻中國中央人民政府、改變內地社會主義制度活動的話,此人就不能算是擁護和遵守基本法,顯然也違背了『一國兩制』的方針;四、應符合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精神。……」(見中共發表之「真相」)試想這種「確認」的條件,其界定的依歸又憑什麼來「確認」?例如什麼是「改變內地社會主義制度的活動」?以前香港人參加過「六四」遊行算不算?最近抗議日本侵佔釣魚臺時譴責兩岸政府又算不算?什麼「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精神」?精神包括什麼?就是「規定」也不容易,因為有些規定沒有細寫進去,只以「等」代表相關項目,這個「等」字包括了什麼?「規定」沒有明確的界定,叫人如何得知是否冒犯了上列的「規定」?

「政改」主要尚在功能團體的選舉方式和增加新的功能組別,全用直接選舉產生;連同三十席區域直接選舉,維持原來的六十席的總數為內容。其選舉方式與分配,當非中共所願意接受。

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僅以一票之多而通過。這個「政改」方案,就是一九九五年立法局選舉的張本。雖然中共在彭案通過後譴責英、港的不是,並認為這是「三違反」:一、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二、違反了基本法;三、違反了中英雙方已經達成的有關協議和諒解。民主黨的司徒華,今年(一九九六年)在立法局休會到美、加來,就曾在僑界質詢中反問一位左派人士:你說三違反,你舉出那裡違反?結果質問者答不上。

中共已宣稱「另起爐灶」,不許九五年選出的立法局過渡,要另委任議員,組織「臨時立法會」取代;也就是「直通車」不通了,全部要下車。不管如何善後,中共還是著意一九九五年的選舉,但「親中」的著名人士如曾鈺成、程介南、譚羅宗等也都落選。民主派還是掌握了多數議席。

〔三〕「直通車」不通的後果

中共與對手談判,事實證明每能掌握先機;大概由於共產黨是善於運用謀略,和善用對情況了解有關,包括對談判人的個人了解。毛澤東有一名句:「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的權利。」這句話道盡了解情況,掌握情況的重要。鄧小平奉命率團去參加世界共產黨大會,批判蘇共修正主義,雄辯滔滔,教赫魯曉夫上了一課。當然,後來鄧小平主導開放,又有另一套說詞。今日大陸修正幅度,不知大於當時赫魯曉夫時代多少倍了。但以今天之我,來否定昨日之我;在共產黨的世界中是多見不怪,反正一切都以達到目的為主,其他是不必計較的。英國過去的首相邱吉爾有一句名言:「和共產黨簽約,它的價值,不如還未簽約的那張白紙。」是不是他的經驗,就不得而知了。國民黨的江山,有些人說是在談談打打中掉了。後來蔣先生退守臺灣,一直到蔣經國,大陸多次要談。廖承志還公開寫通信給蔣經國;蔣經國不覆,由蔣夫人以長輩教訓後輩的口吻算是公開的答覆。香港有一位政論家何先生,認為這是對中共最好的策略:「勝也好,敗也好,就是不與你講和。」事實也證明這是很有效的方法,換得臺海四十年安靜。現在兩岸交流,也要談判,很多人都擔心,認為海峽從此多事,試拭目以待。

從尤德總督開始,香港總督要面對一個強大而富於談判、無往而不利的對手。尤德早故,衛奕信窩囊下臺,而香港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以後,已成夕陽殘照之局,香港左派人士謔稱為「收檔政府」,來了個彭定康,蓬亂的金髮,眼肚顯著,心臟又有過問題,胖嘟嘟的身裁,落得個「肥彭」的綽號,誰會看好?『肥彭』確也「夠薑」(粵諺,即夠辣之意),軟硬都不吃,笑罵譏侮由人,但在他的職權範圍,他還是強勢主導。寫到這裡,突然想起王荊公有幾句話,頗可為彭的處境和心境寫照:「士固有離世異俗,獨行其志,困譏笑侮而不悔,以其無求於眾人,而有待於後世者也。」這似乎是過譽吧!真實,彭定康的表現,並不是都如左派人士的評價,海外(美、加)一份最暢銷的「世界日報」,在彭定康最後一次施政報告發表後,該報用社論「末代港督的任末施政報告」揄揚他說:「任末的施政報告,從不離三大項目:任內的回顧,任末的跟進,與未來的期望。回顧是吹噓的謊話,跟進是敷衍的假話,希望是走前的廢話。但奇在彭定康說來,竟然是頭頭是道,娓娓動聽,不愧是政客中的極品、絕品!」這樣評價,確屬政治人物的極致。

不管彭定康未來的歷史地位如何,但他的確為香港政制播下代議的種籽。如果有一天,中國實行三權分立的民主代議制,彭定康這個名字想被人遺忘也難。

中共既然不準「直通車」,九五年選出的立法局議員不準過渡,只可「下車」,因為中共也必須要「另起爐灶」了。本來基本法明載要一九九六年才成立特區籌委會,因為訂定基本法的時候,沒有想到立法局不能過渡,那麼,第一層立法會應如何過渡?變成無法可依的問題。中共卻硬在籌委會之前,先成立一個「預委會」,就是籌委會的預備委員會。「預委會」的成立,引起港人普遍的不滿,因為中共已說明預委會乃為籌委會作預備工作,又由於不通車的結果,籌備會的工作,將是推選行政長官和「臨時立法會」的「推委會」而籌備。這種疊床架屋,完全無視法源基礎,頗引起港人的震憾。港區人大代表廖瑤珠,在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向東方日報記者說:「由於全國人大在有關第一屆特區政府及第一屆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中,沒有寫明在沒有直通車的情況下,第一屆立法會應如何過渡,所以全國人大必須補充立法去填補這空白。她認為,人大並無賦予籌委會權力去填補空白,所以目前預委會討論第一層立法會的產生,實非其權力範圍。」

香港大學講師黃康顯在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日在信報用抨擊的標題「不必即時何用臨時?不求守法何以立法?」副題為「臨時立法會是又一惡例!」文章說:「基本法在一九九O年由全國人大通過,已成定案,中國已多次聲明,在九七前不能修改,就算是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只是填補,不是修改,亦不見容於中方。不意三年之後,全國人大又立法通過,在九六年按基本法成立的特區籌委員會出現之前,先增添一個預委會。此例一開,預委會的政務小組,又於十月七日,亦即是彭定康發表第三份施政報告的後兩天,建議在特區第一屆立法會就任以前,再增添一個臨時立法會。」文章又說:「這無疑是開例後的破例,且頻度可能愈來愈密,有如在遊戲未開始以前,非但改變遊戲規則,還增添遊戲項目,到了遊戲正式開始時,原來的遊戲,恐怕已變成附屬的遊戲。這便是未來的基本法,運作以前的真實情況,不要忘記,增添有別於填補,更甚於修改。」

從以上的評析可知,中英談判政改。彭定康堅持立法局能有堅強的民意基礎,祇是在基本法政制行政主導的架構上,使民意得以表達,確保「港人治港」在協議上的精神,使香港繼續發揮自由言論,對「一國兩制」的原則得到某一程度上的保障,這恐怕就是黃顯康的「只是填補,不是修改」的原意,但已經為中方「不見容」了。那麼,中方在籌委會之前,硬插上一個「預委會」,又在第一層立法會之前,硬插上一個「臨時立法會」,這才是白紙黑字違反了基本法,教港人如何還相信基本法呢?基本法已使港人對前景悲觀,連眼前的悲觀程度還要毀滅,要港人還相信一個可以不守法的集團來管治香港,恐怕誰都難以放心。這樣,臨時立法會又何能使港人信服呢?黃康顯說:「井水當然不能流人河水,但萬一河水湧入井水,以大及多欺小及少,井水當然不能坐以待淹的。」這個論斷,並不是沒有理由的。由於香港是個國際都會,港人對國際常識的豐富,而教育水準高,對民主政制和法治都很有認識,且富於冒險精神,中共的強勢壓迫下,在「井水當然不能坐以待淹」的時候,這才是值得憂慮的潛在危機,又豈止港人的不幸!

香港統計及商業研究社總經理洪清田在信報(同年十月十一日)以「笨!笨!笨!」為題,副題「臨時立法會的自殺與他殺」。文章說:「十月七日,預委會要成立臨時立法會,九七年全部六十席由四百人(未經港人選舉)的推舉委員會「選出」。九七年七月一日,沒有什麼功能組別直選議員,只有清一色『推選委員』!幾秒之間,平穩過渡,應由『沒大問題』變成『大有問題』,甚而『必有問題』。十多年來,中國花耗龐大國力、資源與人格昭示的平穩過渡,基本法、立法會組合,輕輕一口氣便風吹。中方真是笨!笨!笨!」

美國加州羅耀拉大學法學院教授梁福麟寫了「拆爐灶是否符合中國法律」一文,指出「中國人大常委通過立法,正式宣布將解散香港三級議會,是不符合中國法律。」他指出:「如果要取消三級議會,應依基本法一六O條,宣布其牴觸基本法而無效,但不能武斷立法取消。」因此,「人大常委會之通過立法,先斬後奏,是違憲法。」而且三級議會中,除立法會外,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依基本法第九七、九八條將來在特區立法和安排,現在尚未「九七」,而人大常委會如此宣告,將增加未來釋法的複雜性。因為倘若香港法院根據基本法不必由人大解釋,而人大持相反意見,強迫要特區接受,是否就是向司法奪權,也不無違反了基本法第五條容許香港實行資本主義社會的精神:司法有獨立解釋法律不可干預的權力。惟基本法第一五八條又將這權力交還人大常委會,但有「但書」,在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前,要「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顯然易見,這次人大常委會並未徵詢,因此是違憲的。

在香港任律師的人大代表廖瑤珠撈出,臨時立法會依法不合。當然,親中共的政客另一套說詞:就是取消『直通車』,立法局不能過渡,必須有立法機關來填補這段空白。因此,臨時立法會乃必要的。然而,這是現實的考量,並不能說它不違憲、不違法的。尤有進者,人大常委以立法機關而首先破壞基本法,而要求港人遵守基本法;又將一個本來沒有的機構(臨時立法會)硬塞上,在一個非常重要而敏感的時期,也就是在移交以後開始,到第一次立法會成立之前;這一年的日子裡,由不必經港人程序認可的委任(四百人的「推委」選舉人團──由中共間接指定)的六十位議員,再由這六十人進行「緊急立法,會觸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有關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法、顛覆……條文中落實在法律的製定上,公安法、人權法、新聞(自由)等相關人身自由、安全的法例,程序上開始便沒有港人授權,臨時立法會將要面對全港的質疑(黃顯康文中句)。」黃文又說:「臨時立法會打擊面擴大到百分之一百,犯不著統戰了。中國政治一大惡疾是當權得勢者不知其所止,沒有比例感;為了當下『一點』總目標,升級、擴大、過激也不知。」臨時立法會長達一年,『大量工作』,必將令將來正式立法會空洞化。社會分化與兩極化,可能與中方的『穩定壓倒一切』陷入惡性循環。」

其實,民建聯在區議會選舉已大勝。如果不是「直通車」不通的決定,九五年的立法局選舉,應有一半以上的議席,可以勝出;即使稍為差一點,配合其他資源,到九七移交,中方能掌握一半以上議席完全有可能。這樣,一個穩定而繁榮的過渡也絕對沒有問題的。因此,「直通車」不通,「直如勝而翻檯」,「中方卻如大躍進和文革時把指標往上移,把調子不斷往上升,非把自己玩死不休似的。(黃顯康句)一向言論溫和的陳方安生在一九九六年三月廿八日,公開抨擊「籌委會」通過成立「臨時立法會」是毫無理由的,「中英聯聯合聲明」和基本法都沒有這種安排;必然引起混亂和不明朗。

中共對廖瑤珠的愛國絕無懷疑,但廖瑤珠對臨時立法會的批評卻很深刻,尤其對一些預委成員的不當言論,不懂法的言論很不以為然。如一些預委的說詞:「基本法未禁止設立臨時立法會,就不算違反基本法。」廖瑤珠說:「根據這個原則,基本法沒有禁止設置超級行政首長一職,於是未來特區,在行政首長之上再設一個超級行政首長,也不違反基本法;則基本法便變得毫無意義了!」(見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一日聯合報)。

由於「直通車」不通而產生預委會、臨時立法會受到合法性的質疑,以後衍生出推委會和行政長官人選,必須認同臨時立法會,引致民選多數議席的民主黨杯葛,對國際形象和公信力也有嚴重的損害,也為未來埋下動盪的種籽。

〔四〕右派勢力與「港澳關係條例」的檢視

國府自抗戰勝利,尚未有周詳的計畫,來安頓待整編的偽滿軍隊和地方的武裝部隊,就有裁撤的復員消息傳開,使非中央所屬的部隊,上下將官和士兵不安。偽滿軍隊祇是一個統稱;緣日本侵華,先佔領東北。一九三二年成立滿洲國;以後向華北進攻,一九三五年策動「華北自治」。日本「以華制華」,先後為此兩個傀儡政權訓練軍隊,維持地方自治。一九三七年發動「七七事變」,中國全面抗戰開始。一九四O年,汪精衛在日本扶植下成立偽政權;表面上統屬所有佔領區,實質上還是由日本分別掌握。各地偽滿部隊大部分由日軍訓練,為各佔領區擔任防守任務。後期以佔領日廣,又發動南太洋戰爭,也就是奪佔東南亞諸國,兵員日缺,偽滿部隊部分調去支援各地戰場。因此,日本對偽滿部隊的訓練極見認真。由於全面抗戰歷八年之久,許多地方成立游擊隊和自衛隊與日本和偽軍周旋;其發展大規模者,中央頒予番號配合作戰計畫,這些統稱「雜排軍」,是中央編制以外的地方武裝。由於勝利來得突然,偽滿軍隊和地方武裝奉命就地駐守,等候整編。裁軍復員計劃的實施,導致這些非中央部隊為中共吸收,迅速擴大了實力對以後內戰形勢的改觀,有一定的影響。國府以後草率的行憲造成的分裂,和金融幣制改革的失敗,人心盡失,終於全面崩潰,中共在大陸建立政權。從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到中共建立政權,前後僅四年而已。

國府撤守臺灣,還是在風聲鶴唳中。南撤到香港人員,初期很少有聯絡。「自顧不暇」是主因,「亦無餘力」是次因。香港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O年這段時期中,也屬人心浮動,許多報紙已改了「民國紀元」,有的在觀望中,在趨勢上來說,也恐怕只是時間問題而已。因為英國已率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了。國府的中航、央航的飛機、「招南局」的船隻和中國銀行,都在這一時期,經英國扣留和移交中共。想不到異軍突起,香港「九龍總商會」在謝伯昌的領導下,在一九五O年的雙十節,聯合會員在該會舉行升旗(中華民國國旗)典禮,正式和親中共的「香港中華總商會」分庭抗議,號召了許多商會轉到九龍總商會(簡稱「龍總」)來。不久,中共參加韓戰,美海軍第七艦隊遊戈臺灣海峽。而大陸鎮反、土改運動,許多公審場合透過廣播,香港人都聽得到,香港輿論又開始轉變過來。一九五二年,國府已在臺灣實施土改,大力清洗境內的共諜,開始穩定下來,便召開「第一次全球僑務會議」,於臺北,重新開始聯絡海外僑社和重整黨務機構。駐香港總支部,國民黨中央也派了朱力一特派員來。在朱之前,鄭介民、王任遠都曾短駐香港。

國民黨中央經過改造以後,初期的確「知恥知病」,香港國民黨人全部義務職,大家在極差的物質條件下,重建了組織;而且以政治環境特殊,所有活動都在地下進行。但由於共體時艱,大家自己找生活,作義務黨工。除了特派員及幾位正式黨工有微薄的補助外,年終時,義務工作人員得到以中央黨部名義獎一件短袖襯衫,已是滿心歡喜了。這種努力到了一九五六年右派暴動的時候,就已完全看到績效。工團總會已發展到三十萬會員,不久連勞工大廈都建立起來,成為自由勞工引以為傲的根據地。「龍總」也長足發展,入口臺灣的產地來源證明,國府海關也授權該會認證。美援補助海外僑生回臺接受教育,香港青年大量以僑生身份,得以回臺接受大專教育;回臺簽證授權華僑旅運辦理,港、臺關係日趨密切。

「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也未嘗不可以作另一種詮釋:那就是因有憂患的意識,便能生存下來;貪逸樂,沒有安全的威脅,反而鬆弛了鬥志,便會衰敗甚至最後歸於死亡。組織尤其如此,國民黨在港勢力最盛之時,大致在兩派暴動之間約二十年;不是在臺灣經濟發展之後,到「臺灣錢淹腳目」的時代,國民黨的勢力已到花事荼薇了。檢視其原因,恐怕就是以上兩句古訓。

國民黨過去黨政確是不分家,在香港更有特派員,定於一尊;因環境特殊,為求事權統一,原沒有什麼可議,事實也有其必要,問題是「絕對的權力,會造成絕對的腐化。」大家看一個人的臉色行事便可。如果領導人天生英明,或者尚可減少人才的浪費。緣有能力的,有學問的人,每多慎思明辨,帶點個性,還多少有點不群態度,絕不會奴顏妾卑。反之必望風承旨,刻意逢迎,廣結奧援,彼此保位保權。駐港總支部黨、僑組織亦不能免。以致權力長期壟斷在少數人手上,在這種情況下,許多有志者、能力強者,在「劣幣驅逐良幣下」,長期處於被打壓、被漠視下而廢然喪志,日漸淡出,自求發展而去,剩下來的都是「等因奉此」之輩;在昇平時期尚可支撐「局面」,在險阻中求發展就難了。

香港總支部過去常選派幹員回臺北受訓,是應中央黨部舉辦的「革命實踐研究院」的徵召,派往的同志固感榮幸,尤感興奮;以為經革命的洗禮,從此受黨的重視,不惜掉下職位(因高級班歷多月)不顧而去。他們對效忠國府,是完全沒有疑問,但很多回來以後,反覺失望,竟然淡出。總支部的書記長很詫異,問一位受訓回來的學員。那學員回答說:過去還以為自己未經洗禮,未受重視是理所當然,既然去了,回來還是一樣,還有甚麼旨望呢?倒不如另謀發展,自己沒有前途還甘心情願,還要使後一代繼續受苦,怎對得起他們呢?這個答案,才使書記長恍然大悟。但還是沒有改進;長期在「志士無名,賢者避席」的情況下,許多有志氣、有能力的國民黨菁英淡出。有不少成了一方之雄,在商業界叱咤風雲的人物,原是國民黨當年熱心的成員,例子多的是。到這些人成了名,國民黨再去拉他,免談了。

從香港到臺灣求學的僑生,畢業總數不少於三萬人,分布在香港各行各業,有成就實在不少。這些人愛中華民國應沒有疑問的,國府可曾重視和培養?有識者早就批評國府:「有僑教政策,沒有僑生政策」。這幾年改變了一些,還不是自動改良,祇是老一代過去,無以為繼下的情況因應而已。鄭彥棻委員長常說:「僑生要回到僑社去服務。」不錯,應該回去。但在服務的同時,是否也應當肯定他們的貢獻?是不是在他們有一定的成績時得到肯定和栽培?在民進黨未成氣候的年代,僑生在海外的成就已很多。有那一個僑生被選拔成為僑選的監委或立法委員?國民黨沒有長期栽培海外菁英,連在臺灣受教育的僑生也一樣,難道僑生統統不成材嗎?有許多僑生早就是當地著名人物了。國府沒有在他成就之前去重視,而在成就之後要他當花瓶,當然不幹;再指責他們忘本不幹。其實是他們「心死」所致,對僑生的指責,似是倒果為因。就以香港來說,從增額僑選監委、立委,自一九七二年開始至今,不下數十人,真正屬僑澳僑生身分的,立委祇有黃興邦。後來海外有國代名額,也祇有譚超俊,而且還都是近幾年的事。次要的如僑務委員,到現在為止,也就是一個丘沛民(在香港定居的朱志筠,也是立委,是毛里求斯僑生,故不列)。香港多少菁英?何竟與國民黨都無緣?試想香港僑生都不培養,還想到培養不過僑生的香港菁英?試翻開香港名人榜,甚至中共任命的人,多少僑生?國民黨今後要重新在海外發展,和中共較勁,似非改變不可。楚材晉用,今古同悲,僑生在臺灣受教育,那有不想回饋之理,從海外黨務人員到中央,捫心自問,誰重視過僑生。

過去駐港人員就地取材,對香港環境熟悉,但長期「霸位」的結果,變成鞏固自己的權勢為主要任務,竟忘記國家政府或執政黨交付的責任,合己意的照辦,不合意的能推諉便推卸,不能的打折扣,減少對自己權位的影響。對人事或新計劃尤其如此。政府或中央稍有一點官僚,香港人員又再加多幾分。由於少數操縱,在上者又任用親信。例如有一位人士數十年不換,香港人多次在報刊點名批判,並說此人像南北朝的馮道,誰做主管都不換他,主要是他學歷低,不會威脅取代,而且對主管奉承十足,保證太極耍得不出紕漏。因此,他雖然劣跡斑斑,僑社對他很之刺骨,亦莫奈予毒。從多次報刊文章的揭露,很傳神寫出此人臉皮之厚,用心之狠的性格。由於涉及私人,不多寫了,都是香港報刊喧騰的事。我派調駐港的時候,把僑委會用私人名義託管的股權、產權全部收回,交回該會,並改變員工的福利制度,主管和雜工同等待遇。僑委會保管單位的主管很詫異,數十年來,只有我能收回這些股權、產權,交還該會掌控。章委員長在公函對我這種果斷,表示獎勵。然而這種斷人財路的作風,結怨小人,當亦無法避免報復,故為該會收回所有股產權後,我也就辭職了。我雖然駐港祇有五百日,各界社團送給我的獎座、獎牌五十二個,平均不到十日便收到一個;是我終身感到自豪的事。

國府在香港從沒有長期規劃,因此無法紮根,連一所像樣的場所供國慶或大型集會都沒有。反而把僅有的香港時報大廈賣了。這個象徵國民黨在港的精神堡壘的喪失,自由僑社的震撼,說多大有多大。又以賤價一億九千萬港元成交,五個月以後,該大廈被人兩次轉手竟達五億八千萬;更令所有黨員痛心疾首。僑社首長聯名上告者數十人。駐港人員各有所司,開會並未提及,此事從報章讀到。過去老一代官僚,貽誤數十年,近年又經這些事,連傳統僑社也得罪光了。港事遂無可為。

香港交還中共簽訂以後,國府的行政院長俞國華立即聲明不承認該協定,並且聲明屆時將撤退所有駐港機構。以當時言,容有不得不如此宣告;但總欠缺週詳的規劃。今日時移勢易,誰知道香港為臺灣出超最大的地區?這是形勢比人強的結果;是無可奈何的。也許值得曲諒之處。惟「龍總」過去為中華民國奮鬥,尤其是在風雨飄搖中登高一呼,可謂振聾發瞶,經濟部竟又以「龍總」不是港府貿易局登記可以核定產地來源證明的機構,因而取消行之數十年的入口認可。這種決定,又不及時通知,致令「龍總」會員全體嘩然。該會未向港府貿易局登記,原因完全為了愛中華民國,致多次拒絕港府的邀請,就是有別於「親中」的香港中華總商會。今天經濟部竟承認香港中華總商會出證明而不承認「龍總」,恩怨倒置了。國府過去時常宣傳和僑社乃道義的結合,不像中共只是利用。國府承認誰發的證明有效,難道不可以自己做主嗎?何況行之有年,如果「龍總」有不公正的紀錄,是主事者的錯過,應該予矯正或指出。才能免被人煽動。香港政府並無干預臺灣內政之事,非承認「中總」不可;為什麼一定要傷透忠貞者之心而後快呢?我多次向國內陳情,仍是無法改變此極大錯誤的措施。結果,「龍總」的會員從此傷心透了,會員組團到北京找尋「商機」去了;理事長湯國華成為「推委」。「龍總」都轉變了,骨牌的效應亦告產生。

國府為因應「九七」,陸委會請了一批法律專家擬訂「港澳關係條例」。我是派駐港為僑務負責人,專家們到港徵詢僑界的意見,都由我主持座談會。當時關於非實質的名稱如「香港地區人民」,香港人尚相當激烈表示:國府數十年來都稱香港人做「香港僑胞」和海外僑胞同等重視,而且香港在前線,數十年來一直為中華民國打拚,何以「九七」以後,同大陸地區人民一樣,祇有地區名稱不同。這種界定,相當於割斷與國府密切關係的「臍帶」,是缺乏情義的做法。這種認定,言詞間十分氣憤,很獲得與會人士的認同。第七條規定:「進入臺灣地區須許可。經許可進入者,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這種界定亦令人疑竇重重。例如是否可進入者為貿易,但做貿易不成,做餐飲又如何?是否應改成「不得從事非法活動」呢?然而非法活動已觸犯當地法律,當為法律所不許。如果說經營餐飲業屬投資,有僑外資投資條例管理。則觀光旅遊又如何?又是否探親就只能探親,不得旅遊呢?外人來臺也無此規定,還不是和大陸地區人民一樣,又何愛於香港僑胞?第八條於居留或定居,辦法由內政部擬訂。到了今天距「九七」祗有半年,本條例尚未在立法院通過,不必說將來通過後交內政部擬訂。即使本條例通過也去不得,因內政部還沒有辦法擬好,何況又要經立法院通過?總之,這些所謂條例也好,辦法也好,不在「九七」之前生效,香港人要到臺灣居留或定居,還是要看中共的臉色。對臺事務,表面或許香港特區政府決定,實質還須中共點頭才算。立法院法例大塞車,以國府對香港事務並未熱心來看。香港人要回臺定居,到一切可行之時,已如西江水,到香港時,港人已為「涸澈之魚」了。第九條來臺港人之聘僱,乃準用外國人聘僱及管理條例,香港人和外地勞工殊無差異。第十二條港澳人士回臺設籍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軍職及組織政黨。這一條香港人認為成了二等公民。

總之,「港澳關係條例」在徵詢的座談會上,幾乎沒有一條不被質疑和批駁,情形之尷尬,印象難忘。而且許多條例,都像第八條,還要相關的主管機關擬訂。說了等於白說。總之,不必說該條例的缺失,縱算滿意,沒有足夠時候讓香港人申請回臺,「九七」一到,這條例似屬白設。

「港澳關係條例」沒有使香港人感激國府的「德意」,有的恐怕只是憤慨;漠視已經是不錯了。我是座談會的主持人,決不是臆測。我沒有說香港人對,也許是香港人不對。但香港人對該條例很反感,我只是說真話而已。還有一個現象,平日越反共的人士,表現尤為激烈。例如申請定居者,要有警務處發的「良民證」證明,有幾位就大罵,原來他們在兩次左右暴動時是在指示下對抗左派,被香港政府逮捕,坐過牢,自然有紀錄,如何能拿到「良民證」呢?當年國府靠這些忠貞人士賣命反共,今天反成不得入臺的原因。可知當初擬訂者對香港的發展過程,未很熟悉。此限定經許多反映,是否取消,要看以後立法院通過後確定的條文始知。但不論怎樣,如初訂時在此條例下另有「但」書,就會減少不必要的誤會,其草案未周詳調查和研究,可見一斑。

國府對香港事務不熱衷,近年的確每下愈況;由於許多事象,只靠「專家、學者」研究;而這種只靠紙上新聞資料的整理、分析下的結論;比相關機構剪報資料室多一重工夫而已,並不是真正的了解;擬「草案」中,只有一位港人學者,他有無援之感。僅憑這種結論製定政策,而駐港相關單位又不統合意見去糾正,或糾正而提不說所以然來;因此積非成是,愈陷愈深。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我來港主持僑務工作,每次回臺出席「港澳匯報」,都感詫異、不安和無奈。不管怎樣,我在每次匯報中都就真象陳述了,盡了言責。侃侃而辯,有一位人士竟當面說我「中了港毒」。今日想來,就想起元遺山名句:「為官避事平生恥」,既無介懷,也無侮意。想起文天祥的「衣帶詔」有幾句話:「讀聖賢書,所為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說我聊以自慰亦無不可。司馬溫公有言:「正色立朝,為天下讀書人增顏色。」孔子也說過:「道不行,乘桴浮於海。」我祇是偶入塵網而已。十五年前,我寫過這樣一首小詩:「三十年前帶酒瓶,布衣一襲功名輕,手中彩筆真堪健,可寫青山可寫經。」我祇是還我本來,又重拾舊筆,畫我的畫,寫我的書。

香港有多少資源,值得國府去爭取?別的不必說,像今日實際尚掌握香港新聞、傳播界的人,超過一半以上是臺灣大專培養出來的僑生,和教育部補助的僑校珠海書院的畢業生。從記者、編輯、總編輯、主播、專欄作家、政論家多的是。我為香港各報撰文,從七十代開始,至今未斷,歷二十五年中所認識文友,少有不希望國府與他們聯絡,也希望國府成為他們有力的靠山。然年復年的希望都成泡影,失望之心情,除彼此相對唏噓外又能怎樣!而「九七」將臨,他們要活下去,能怪他們「適者生存」的轉變嗎?

〔五〕國府能為香港人做些甚麼

國府撤守大陸以後,香港人對臺灣的支持,在臺老一代的政治家都知道。蔣中正先生曾喻香港為政治的金門,其重要地位可知。惟政治是講現實的,也許今天臺灣對香港人的倚重不多了;但具有長遠眼光的政治家,必以情義來結合各方,置國家長治久安之地。況今天仍與中共為對手,得道者多助。其所謂道者,不外天道與人道。順天者昌,逆天者亡,違天不祥。天道者,人心所向,潮流所趨耳。人道者,恤民命,愛人耳。君主時代,也知道「君視民如草芥,民視君如寇讎。」過去老一代香港人支持國府,今之壯者亦可為臺灣資源。「九七」問題發生後,許多國家尚且爭取香港人移民,何況臺灣。今天適值臺、港保釣志士搶灘釣魚臺成功,兩岸旗幟同插在釣魚臺主島上。因為釣魚臺屬於傳統中國的版圖,香港不能將香港地區區旗表達釣魚臺主權的歸屬,不得不以「九七」回歸於中共認許之五星旗為代表,在港來說,理所當然;在臺來說,應是可以曲諒的;如果香港保釣人士也將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插上,他們又何必參加號稱臺、港聯合保釣?臺灣建國黨居然糾眾標著大橫額「捉拿共匪」到酒店來威脅香港保釣人士(如果他們拿著五星旗入境又當別論?)香港對中共保釣的軟弱,是十分不滿的,政治最高的手段在化敵為友,最拙劣是化友為敵。今天臺灣建國黨糾眾逞強,是一種拙劣的手段,除予香港人反感外,應一無所得。

香港「回歸」後為「特別行政區」,自有別於大陸地區。站在國府的立場,以香港轉化大陸,和平演變大陸為上上策。香港人長期受法治的影響,又盼望民主政制的實現,來確保他們原有的自由。他們所追求的目標,和臺灣人民原無二致,也必然在中華民族統一的道路上,佔有很重要的位置。國府對香港人心的爭取,在兩岸對峙中尤為重要。站在中共的立場,香港的「一國兩制」和「港人治港」,正是「項莊舞劍,志在沛公」,就是以香港回歸的模式向臺灣統戰,達到瓦解臺灣人民的心防。可惜近年事與願違,發生了「六四」事件,予港人莫大的震撼;而過渡期中的干預,引致的反彈很大;如國府急起直追,在香港人彷徨之際賜予援手,必然發生長遠的影響。

國府近日公布的「居住港澳地區人民來臺短期停留及長期居留規定(核定本)」,比「港澳關係條例」相關條款,似大有改進。其中有「第四點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七)款人民, 除依前項規定外,其在臺灣地區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居住時間超過二百七十日, 亦符合長期居留資格,得申請戶籍登記。」美、加兩地移民,只要每年不超半年回來(有正當理由便可),不會取消其移民資格。鑒於港澳人民回臺居住初期,容有未許過久留在臺灣,必須顧及其處理個人事業、產業之需要,應將二百七十日修改為一百八十日,也就是每年有半年時間居住在臺灣,經兩年以後,得申請戶籍登記。因二百七十日之規定,僅容許每年有三個月(九十日)回港,除沒有工作或事業者外,確是難以辦到的。

更重要者,這個「核定本」的規定,有必要廣向港澳僑胞宣傳,因距「九七」時間無多了。

除了上述的建議外,國府還可以做到以下幾點:

一、取消「良民證」為基本條件。是否為「良民」,國府應有自訂之標準,和查證的管道;又為恐單一管道不實不盡或查證有私人恩怨構陷,宜採複式查證,以防弊漏。

二,凡擔任僑委會之僑務委員、諮詢委員、僑務顧問、僑務研究促進委員。必對僑務有所貢獻,亦必為僑社重要負責人,不論在任或卸任,均得回臺定居。以上職位全港人數也不超過一百人。以示國府體恤忠良之意。

三、「港澳關係條例」對投資者,已減從臺幣一千萬元為臺幣五百萬元。紐、澳與入臺投資所需金額大致相等,加拿大地區之企業移民祇需為當地製造一名就業者便可。以此而論,國府並無優容之實。而過去反共人士每以大義之責,少有顧計利益為個人謀,今國府反以其無一定金額入境而見棄,頗令反共人士有何必當初之痛。因此,可分兩種處理,凡僅以投資為條件者,可降低投資設定額為二百五十萬臺幣,相當於十萬美元,以示國府對港人的優容,爭取香港小企業家來臺創業。其不足者(設定基本數額為臺幣一百萬元),而經駐港機構證明其過去有利於中華民國之工作(義務)者,得以回臺定居。並簡化投資申請條例。

四、國府規劃眷村改建計劃,改建分期有數萬戶之多,並承諾提二千五百戶中低收入戶。何不提一千五百戶至二千戶與港澳地區來臺定居人士。要件可由政府訂定有具體事實支持中華民國者為限。如此,則不但宣示國府對港澳僑胞之關係,亦有獎助來華之意。

五、國府應比照前委託「救總」辦法,撥款作基金,以孳息交由適當民間團體,救助不容於香港特區人士來臺定居。

六、從速通過「港澳關係條例」,及條例中相關規定(或辦法,分由相關部會即辦)。並立即實施辦理。

七、仿照過去「高雄加工區」辦法。劃定區域,設立「港澳人士投資特區」,供港澳中小企業回臺投資設廠(過去僑委會曾有意建議國府,開發澎湖,供港澳中小企業設廠)。

八、再簡化港澳專業人士來臺定居手續。

九、設港澳人士回臺投資貸款基金,協助中小企業回臺投資。

十、簡化港澳畢業僑生恢復戶籍手續,並協助他們來臺定居。

以上所陳各項,國府是有能力而又可行的措施。昔劉先主攜民渡江,能以仁聲布天下。他的遺訓又說:「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惟賢以德,乃能服人。」願國府三思斯言。

〔六〕「舊電池」與新貴

新華社香港分社在許家屯未接任之前,整體對外活動能力不大,統戰成果不彰,也許是當時經「文革」之亂,元氣未復,中共中央集中精神處理國內復元工作,未能注意香港問題所致。到麥里浩港督北上以後,香港問題正式擺上桌面來,而當時鄧小平已穩定政局,著手處理香港事務了。因此,許家屯銜命南來香港,可說是促成香港轉入一個新的形勢。

許家屯來之前,左派人士除中共掌握的機構外,從事商業活動的團體,應以香港中華總商會為龍頭地位,負責人以親中共的著名「愛國人士」為主,如最早期的高卓雄等,是比較保守的傳統商人;但左派人士的知名度也不高,數量亦因此寥寥可數。港區「人代」 汪明荃,還是許家屯來後提名的,和安子介、廖瑤珠、霍英東,比較有高知名度外,很多未為港人所熟悉。今日的鍾士元、李鵬飛、梁淑怡、譚惠珠、范徐麗泰……等,在過去談判初期,還是緊跟著港英背後走,不久「轉變」成為新貴。廖瑤珠曾自嘲為「舊電池」,光芒當然不及新電池了。但舊電池雖舊,如果論功行賞,以啟風氣之先,自應比新電池珍貴。何竟如秋後扇捐棄呢?亦不無薄責之意了。然而這些,現在都可以推給許家屯來承擔責任了。

過去許家屯徵選大批「港事顧問」、「草委」、「諮委」的時候,也還有不少人婉拒擔任。然「九七」越接近,到今年推選「推委」的時候,名額總數祇有四百個,分配給「籌委」、「推委」、「人代」、「政協委」、立法局、行政局、港顧和中央有一定比例的名額以外,恐怕沒有十分之一。而發出的報名表聽說已逾五千,確實數字除新華社公布外,很難清楚。可知「人人有希望,個個沒把握」;但這樣也是一種表態,最少表示愛國、愛港和擁護基本法、支持臨時立法會的。因為這是參選的基本條件。聽說曾任國民黨的立委、中央評議委員等人都領表報名,可見新貴名銜的吸引,也不能獨怪中共統戰引誘。「人之大欲存焉」,我們倒不如欣賞爭為新貴的俊傑。

中共要擬訂基本法,任命基本法起草委員,「草委」中港人廿三人,大陸「草委」卅二人。由於爭取港人的信任,容納異議人士李柱銘、司徒華,以示民主的包容。可惜後來未及完成,兩位異議人士辭職了,事實上也相當於被停止職務。查良鏞和鄺廣傑在「六四」事件後也辭職了,大公報出身的費彝民逝世。港人「草委」僅餘十八人。「六四」事件使港人震撼太大,當時港人「草案」尚能暢所欲言,故有「草委」容永道招待記者,指出中共在基本法政制擬訂中,罔顧港人的意願,表示要聯合全體港人「草委」,希能集體辭職表抗議(見一九九O年一月二十三明報)。以後當然未能實現,但可看出中共在基本法草訂期間,港人還是有自己意見的表達。基本法通過以後,「高度自治」很難有發揮的空間,以後的新貴就更望風承旨了;而中共經過李柱銘和司徒華出席「草委會」的教訓,對異議分子不再信賴,不再任命;不同意見從此少見,「兩制」已成徒託空言了。

十八位「草委」成員,論歸屬是百分之百香港人,起碼是老香港,但也有兩位例外,那是教育界的黃麗松(港大校長)、馬臨(中大校長);也是無可非議的,因很有代表性。此外,專業界鄔維庸、劉皇發屬新界原居民代表,其餘俱為工、商、金融巨擘有鄭正訓、查濟民、包玉剛、李嘉誠、李國寶、霍英東、容永道;工會僅有譚耀宗。以工人為領導階級的中共言,恐怕必然要化一些時間去說服和教育左派工人:當前任務和策略。「草委」大致尚稱有代表性。這個模式訂立以後,後來的「預委」、「籌委」到「推委」;這些負責主要任務的成員,還是以商界為主要骨幹,以致後來輿論所指的「商人治港」的張本。

如果按新、舊電池來甄別,嚴格來說舊電池祇有廖瑤珠和霍英東;譚耀宗是被培養的工會領袖。放寬一點來說,查濟民勉強可以,因此,新貴的勢力的後來居上了。以後香港政黨興起,除民主黨外,大都向中共靠攏,再加上失歡於港府的政客,新貴的勢力,成為保證順利過渡「九七」的力量。

能順利過渡「九七」,更能保證安定和繁榮才算成功。如果動盪和經濟倒退,接下了政權,將是問題重重;而此除又是江澤民集團,能否繼承鄧小平全部權力最重要時刻。因此香港之順利過渡,不容有任何錯失;稍有紕漏,不難予政敵藉口,以致在強人過後,新威權人物經不起重新確認的考驗而倒臺,對目前所有當權者都不利。這是中共為什麼寧願放棄任何原則,要拉攏香港大資本家來穩定局面的主因。

「籌委會」主要工作在產生「推委會」;「推委」就是推選首任行政長官,臨時立法會成員。「籌委」又必然成為「推委」基礎成員,也間接做著接收政權的預備工作。「籌委」共一百五十人,港方委員九十四人,超過五十名委員有商業背景的,其中有二十人為股票上市公司負責人,涉及上市公司的市值高達八千三百七十四億港元,佔港股總市值百分之三十六。這還祇是大資本家,以二億港元為計算起點。沒有上市的大資本家的資本額,和一些「籌委」既是「推委」的基礎成員。未來行政長官和臨時立法會的成員,亦多半由「推委」自選自任。香港人說:未來特區將是「商人治港」,的確是有道理。

根據明報(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頭版刊出這些大資本家的「籌委」和他上市公司的股值(以億港元為單位):查濟民(香港興業六五億)、徐展堂(北海集團五億)、李兆基(恆基系一三一二億)、郭炳湘(新地系一五O一億)、李嘉誠(長實系三二OO億)、邵逸夫(電視廣播一一六億)、林百欣(麗新國際一九億)、鄭裕彤(新世界發展五五六億)、唐翔千(聯亞集團六億)、‧郭鶴年(香格里拉一三九億)、曾憲梓(金利來四O億)、馮國綸(利豐集團三七億)、安子介(南聯實業一七億)、吳光正(會德豐系九四九億)、謝中民(人蜂國際六六億)、陳永棋(長江製衣二億)、王敏剛(香港小輪集團二七億)、董建華(東方海外二一億)、李國寶(東亞銀行二六五億)、胡法光(菱電一四億)、陳友慶(亞洲金融一八億)。總值為八三七四億。

中共拉攏這些華人資本家,其所經營的地產、航業、工廠、銀行、報業、當地交通,全都執各行各業的牛耳。其所屬的員工(文員和工人)、行政人員與主管,人數之多,佔全港人口必然是一個相當的比例,不必說其資本是可以使香港經濟發生一定的作用,就是對就業、失業,更完全有其影響力。要安定、繁榮過渡,不拉攏這些資本家行嗎?所以即使譏笑中共貪新忘舊;忘了舊電池過去發生的光亮,看來也只可笑罵由你;順利過渡,安定、繁榮要緊。

至於不屬制定香港法律政策、籌備移交的以外職位,新貴也遠比舊電池多。如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港事顧問、區事顧問、「籌委會」的「諮詢組織」的成員。這些職位,名額很多,就情況因應而定,也影響不到大局,祇屬羈縻入局,大家高興唱唱雙簧,但在改朝換代的時候,這些名銜,也是身分的象徵;不但如此,在一般港人還不知自己的處境而徬徨時,有了這些名銜,等於中共正式蓋章承認:他是愛國人士;有沒有利益還在其次,起碼不會秋後算帳,算買個保險。表態擁護一下,在加減乘除的生意頭腦算來,還是值得的。

〔七〕交接前的徬徨與抉擇

香港自開埠以來,一直在英國支配的殖民地政府管治下,除日本軍佔領的三年零八個月外,居民堪稱安居樂業。一九五六年右派暴動,對象限於左派工會及成員。未及政府和社會大眾,只是區域性戒嚴數天。一九六七年的左派暴動,衝擊擴及政府及社會大眾。不祇「白皮豬、黃皮狗」飽受凌辱,還直攀督轅張貼文革式大字報,批臭港英、港督。「菠蘿」(自製炸彈)、「詐彈」在公共場所放置;擾攘數月,港人恐怕「文革」輸出,出現自戰後以來第一次移民潮。許多親中共的商人,也藉口旅遊先離港觀望,有的也準備後路在外置業。我是第一個在多倫多華埠開辦地產公司(和當地人士合夥)的人,名叫「雅來地產公司」,是華埠當時唯一的,接過不少人士的委託(包括「中總」的高會長卓雄,但他行色匆匆,沒有做成。「五龍探長」之一,由經紀馮社校先生做成了。)香港股票下跌至七百點(記憶中數字)。這一次衝擊以後,香港人開始關心政治,認同香港,保護香港,不再局限對左右兩派選擇。也從此,香港人甚少稱自己是「中國人」而改稱香港人。也從一九六七年事件平息以後,香港像否極泰來,從此雄飛猛進,千里一日。不久,亞洲第一條小龍翻海而出;不久,居然成為國際大都會,繼紐約、倫敦而為世界第三個金融貿易中心。香港人自信十足,見識日多,有豐富的國際經驗。日本人以財雄勢大,東京無法成為第三金融中心,反給香港後來居上,日本人恨得牙癢癢,但也無可奈何。主因是少了香港人那種國際觀和香港那樣國際化。這個成果談何容易,日本人且不能做到,兩岸目前更做不到;香港做到了。如果香港因「回歸」被中共「玩殘」了,失去國際金融貿易中心的地位,別的不必說,只以這一點論,已是中國人的悲哀了。竟然有些土包子說,香港有什麼了不起,我們要建十個香港;真不知天高地厚。

一九八二年,英首相戴卓爾夫人到北京談續約。距一九六七年左派暴動剛可十五年。鄧小平斬釘截鐵說一定收回,可談的祇是怎樣收回而已!戴聽了以後,心情恍惚,離開會談室後差一點跌倒,香港人已認為是不祥之兆,當然也是聽到一些消息。香港第二次移民潮又形成。不過,當時大部分的香港人的信心還是滿滿的,因為他們對英國還是寄以厚望,同樣也認為香港人自我認同所凝聚的力量,中共必然正視。亦有以為大陸開放改革,中共不會如此不識相,把香港「玩殘」。左算右計,找不到過壞的公算。然而,到了一九八三年,經歷劇烈的中英對抗以後,中共並未在強烈的輿論指責下稍有緩和的跡象,還發動七十二個工會公開座談,和英國對著幹,以致在各不相讓的情形下,英相終於致函中共放棄三個條約有效論。港人至此,對英國的信心動搖了,觀望的人不再觀望,也開始排隊移民。一九八四年,經歷了「胡說八道」的駐軍問題;英外相賀維第一次聲明:認為寄望一九七四年「仍由英國管治是不切實際的想法」;英國人的無良,等於在聲明中透露;而英商怡和遷冊百慕達,被視為英國人陸續撤退的訊號,到了九月「中英聯合聲明」草簽確定,已是白紙黑字確定香港未來的命運;香港人往好處想的迷夢全部被現實粉碎,在徬徨中必須及早有所抉擇。有能力移民的人,都開始準備「太平門」。羅德丞的「太平門」,也是香港人的共同願望所促的。

香港是個商港,從事商業者多,大分僅本地人與外省人;細分則族群林立,以省籍或地區而分。但即使是外省人,在香港已久,第二代已成長,如後來參加行政長官的候選人董建華、吳光正都是第二代,已經變成道道地地的香港人了。本土的商業人土,過去在香港還沒有急速發展年代,世家大戶較多。如永安之郭家,九巴雷家,中巴許家,華人銀行周家,廖創興銀行寥家,恆隆伍家,李世華、李東海、謝雨川‧關祖堯、馬錦燦、羅文錦、何東、高可寧、傅老容,霍寶才、利銘澤等,都是當年(七十年代以前)香港巨富,迨七十年代到了中葉,香港地產和外貿迅速發展,新銳日多。到了八十年代開始,香港世家在眾多後起巨富比較之下,失去往日的光彩了。第一位宣布參選的羅德丞,就是羅文錦的兒子。如果未來香港行政長官屬於三人之中的一人,還是香港世家的第二代;和大陸中共政權的政治世家掌權,似是同一模式。

資金是往安全的地方投資;沒有一個資本家不知的道理,香港在中英草簽後已決定了命運,中共過去在大陸對待商人的記憶猶新,縱使許家屯多方說明已接受教訓,不會歷史重演,中共要員也口徑一致要香港商家放心,甚至放萬二個心。但有錢人家是很現實的,資金總要往安全之地;因此在草簽以後,外流的資金還是很厲害。但香港畢竟是個新銳的城市;而資本投資講回收率,也少有別的地方可以追得上,到資本家再靜下來想一想,香港尚有十二、三軍在英國管治下,外匯出入完全沒有問題。因此不久又回流了。香港雖然每因中共的強勢,股市隨著也有反覆,但長期來說,經濟還是好景,股市也在反覆中往上爬。一九八七年美國股災發生,香港亦被累及大跌。同年,大陸民運蠭起,擴及多個省份,一九八九年,天安門廣場事件突發,大資本家的資金再興起外流,有多個和中共關係密切(在大陸投資或受中共資助、協助過的人)的資本家受到警告。過去曾對香港人的不放心,表示不理解的趙紫陽落臺,與趙有來往的富商更難放心。像趙這樣身為總書記和總理都無法自保,誰不觸目驚心呢?恐怕連趙本人,也不敢再懷疑香港人不放心的理由了。但商人的最高目的還是求利,大陸局面稍安,資金還是回來。中共有了多次經驗,要安定繁榮過渡,對大商家的倚重日增。以後重要的規劃,大商家和親中政黨人士合成「主流」。

然而,這畢竟和廣大的香港居民相比,大富豪和政客還是個少數。香港的普羅大眾、中產階層最大。「九七」問題擺上桌面,到草簽公布,兩、三年間的移民家庭很多。當年以香港地產,股票狂瀉?許多移民賤賣了家當移民,又過上當時各國景氣,賣少買多,很不化算;但祇可遷就環境,到一切安定下來,未到退休年齡的移民,又恐「坐食山崩」,入不敷出,祇可出而謀職,十九都不如意;而香港反而暢旺起來,有許多移民又祇可全家回流,賣了住宅回香港換個小單位還不夠,又祇可重新供樓。現在「九七」又到,在徬徨中的抉擇,真不知如何是好。也有一些移民回流不帶家人,因為孩子就學,甚麼也習慣了,不想回去,就祇可做「太空人」了。這些回流移民比較好處理,有機會能賺多少就多少,到「九七」移交後望觀一下,能留則留,不能留的就走。這些人最後還是離港回家的,祇是時間的遲早。不管怎樣,這一批港人,雖然有了「太平門」,已不像以前的徬徨,但卻是苦惱的一群。其實香港過去最能享受生活,也是最典型的香港人就是這一族群。他們有一份優厚的薪酬或良好的事業基礎,雖不是大富大貴,但豐裕的生活,在努力工作之餘,可以享受香港社會制度下一切好處。他們祇要賣了住宅,大致己足夠移民的條件,祇要肯放棄香港良好的職位或事業,移民是不成問題。這個族群也許政治色素不明顯,但卻是社會的中堅,有良好的教育,對政治有一定的認識和分析能力,是對中共最不放心的族群。「九七」問題發生,敏感的觸覺,促使他們先離開再說。他們的回流,多半準備好重返海外的準備。

香港的中產階層很大,以上回流或不回頭的族群祇是小部分。大部分還是捨不得香港的,而且過去尚有十二、三年。另一種心理,是香港陸沉了,也有這麼多人陪葬。這個族群是安於現狀,是很單純的生意人,小康之家,在「香港乜都有」(粵諺。「乜」是「什麼」的同義土語)之下,早已本土化,能不走便不走。但「九七」已迫在眉睫,他們也不是沒有現代常識的人,久住香港,對中共的歷史焉有不知,因此也徬徨,也有一定的準備,最起碼先拿個英國護照或海外護照再算。這一批香港中堅分子,還是有能力移民的,他們是最草根性的族群。

一九九六年六月廿九日,港督在倫敦向「泰晤土報」記者稱:「大陸官員曾說港府公務人員不能保持中立,又警告法官言行要謹慎小心。大陸官員還告訴港人『九七』之後無法再參加上『六四追悼』活動,對港人的良知產生重大衝擊。」彭又說:「香港有經驗的民意調查專家預估,一旦九七後香港情勢發生不好的轉變,香港六百二十五萬人口中七十五萬至二百萬人準備移民。屆時人口將以每週一千人的速度外移他國。大陸官員只消開口發言和作一些舉動,就可以把港人推出香港。」(見世界日報十八版A頭條「彭督警告中方勿再恫嚇港人」──倫敦訊)港督的發言未必沒有根據,當我們看到港府宣告英國海外護照最後申請期限,市民冒著風雨,在最後兩三天內,申請者就有三十八萬人。

由於香港經濟迅速的發展,胼手胝足的勞苦大眾所佔總人口的比例並不高。這個下層社會,是留守香港主要成員,他們沒有能力選擇移民,包括經濟和適應能力。香港工業自內遷以後有空洞化的傾向,這個階層也成為失業的基本族群;如香港因為繁榮不再,這個階層將成為香港的負擔。這些勞苦大眾除少數例外,大多在大陸開放以後來港的,他們對大陸的情況很了解,只是條件所限,在徬徨中唯一無選擇的族群。

右派老一代人士,皆垂垂老矣,能離開的都已準備好,不能離開的,只可等候做順民,臺灣也未必可入,是最無奈的一群,但年事已高,多活十年八年,早已不放在心上了。年青的早已淡出,「抓銀要緊」,能離則離,不能離的必然是勞苦大眾,也就無所謂了,生活已教他們忙碌,沒有餘暇想別的。

左派發跡的,也有後路,連曾鈺成的家人也想移民,曾本人面對選民時宣告留在香港。還是勞苦大眾的、年青的,看來是主權回歸最有希望好轉的一群了。

反共的國民黨人和拒共的民主黨成員;也許是最徬徨的族群了,如果是「秋後算帳」,什麼罪名都可以。國民黨成員在香港很多,黨中央有沒有為他們的撤退做準備呢?看來並無必然性的吧!民主黨的主要成員,據司徒華來旅遊美、加時說,他們大多不走,留在香港為民主奮鬥,走了就恐不讓他回港。他們鑒於大陸民運人士,出了國門,就不準入境。政治家失去了地盤,很難發揮作用。因此,他們到了「九七」移交,就不打算出國,所以是最後一個假期,到想去的地方旅遊,以免以後沒有機會。司徒華這次到美加,但希望移交之前再來一次,為民主黨籌款,因第一屆立法會選舉的籌款,到時就未必像移交以前的順利了;而且「下車」以後,還要「儲糧過冬」,也非籌款不可。張文光、單仲楷遊非洲、李永達到東歐,謝永齡到歐洲、張炳良到馬來西亞、曾健成也出海釣魚去。

過去改朝換代,常有誅殺,但那是帝王時代,惟亦有例外,漢高入咸陽,與天下約法三章,項羽入咸陽,則焚殺立威。楚漢爭霸之成敗便改寫了。宋太祖登位,善待勝朝子孫臣民,亦從此天下歸心。孫中山推翻滿清,倡導民主,還有優待清室條例。香港「回歸」,且不是改朝換代,中共更宜寬待港人,與民生息,如以誅殺立威,豈祇港人不幸!

〔八〕行政長官的產生

「九七」主權要栘交,當然也要治權一起移交;這是中共堅持的一個目標。主權的轉移,是象徵的宣示,意義雖然重大,但落實還須治權的掌握。治權的移交香港持別行政區就必須準備接收移交的候任班子,以備接收後繼續運作。領導特區政府的人,依香港基本法,自然是行政長官。因此,行政長官必須在「九七」之前產生,給他充裕的時間,來組織他的班子。依香港政制,成立像「影子內閣」似的候任政府,到時才可把治權接收過來。

首任行政長官已決定由「推委會」四百成員選舉產生;雖然中共極力營造出民主氣氛,其實,她是有足夠的資源可以掌控的。從一九九四年,行政長官的推選預測便在香港輿論出現。其中一個理由,是鄧小平身體欠佳,如在他神志清醒時候,讓他拍板定案,比較沒有爭議。因此,先放幾個氣球出來,看看反應。這提早作試探性的人物,大致上不是「真命天子」吧!在這種試探提出以後,當然就有人向上提意見。每個人或集團的意見常有分歧。舊電池和新貴不一樣;新貴也各有所屬的集團,如以私誼關係、利益共生等各種不同的結合,又形成結合後發言的力量,向北京或其他管道反映。目前香港幾個有勢力的大集團:如商界大財團、港事顧問集團、籌委會、人代與政協勢力集團、香港親中政黨集團等;很難說出那個最有影響力。若論對香港前途最有實質影響力的,應是商界大財團;但因利益衝突,反而相互抵銷,因此,還是無法有左右局面的發展。

試探氣球不必全由那方面主控或放出,總之飄出來,看看風向的轉移,多少有個方向感,比黑箱作業高明。讓香港人表示意見;當中取利,一舉兩得的。其實行政長官候選條件很簡單,滿四十歲的香港永久居民、中國公民;在香港也住滿二十年。後來再由一些中方官員補充一些條件:例如愛中國、愛香港,擁護基本法。到了「另起爐灶」決定時,又加上支持「臨時立法會」。這些都不是寫在基本法上的行政長官產生的要件。嚴格來說,都不算成為法定要件,而且界定模糊,實在不說還好。到將來香港人真能一人一票普選時,如果真要補充一些條件,最好補列上;口頭任何重要的宣示,不但不能和法律條文相比,而且在法律言,是違法的。法律僅憑法律條文做界定,誰說的都不能凌駕法律的規定。

信報(九四年十二月七日)透露,北京目前考慮行政長官人選,主要從兩大類別:一為公務員,另一類為非公務員。同段消息還列出人選,公務員有陳方安生、陳祖澤、楊鐵樑。非公務員有霍英東、羅德丞、鍾士元,榮智健、李業廣等。

到了一九九六年下半年;以上人士正式宣布參選的只有楊鐵樑。本來多次民意調查,到同年十月中旬,陳方安生都還高據首席,由於她的職位是在任的布政司,是港督以下的最高行政首長,如果她做了,香港果真有福了。問題出在一些中共官員已說出口:行政長官有支持臨時立法會為條件之一。但陳方安生到目前為止,還是站在彭定康立場:臨時立法會未依照基本法規定產生,是不合法的。也許說陳方安生站在彭的立場是不公平的,難道陳方安生沒有自己判斷的能力嗎?基本法原來就沒有臨時立法會的設立?那是一清二楚的事,豈祇彭一人看到!陳方安生至今未改其觀點,恐怕難有中選的希望。陳太曾暗示,如果行政長官是董建華,她願意留任。她暗示的時候,董建華參選的消息已曝光。

鍾士元說他老了,讓年輕者較適合云。霍英東屬舊電池,也自謙身體未能多負責任。羅德丞最活躍,但不該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也在手了,在眾多輿論抨擊下很難解釋,失分很多,是多次民意調查中最少支持的人。其他人士,似已石沉大海,毫無後繼消息,只做了一陣試測風向的氣球。

霍英東、李嘉誠多次向北京表示:行政長官不宜商界人士擔任。大概鑒於所放的氣球中,有羅德丞在。香港大財團常有「埋堆」(粵諺:結合而成勢力之謂),地產商尤多,因結集資金投標和開發土地。羅德丞是兩大地產集團推出的人選。霍、李當不能坐視,但北京似放任不管。可能一因已有心中人選,正是商家;此外,如果不同意商家出來選,也有許多負面影響,因此,乾脆不置評;而羅德丞積極的活動,似聲勢漸轉。是霍、李主動找出董建華來對抗羅德丞,還是其他因緣,無人可證,但我們看到董低調處理,而媒體卻都是正面的報導與評價,此馬來頭大矣。

董建華在呼之欲出的時候,卻意外引出一個吳光正來,緣董建華是董浩雲的兒子,很多人稱董浩雲是「船王」。那包玉剛又是不是「船王」?誰的噸位多?吳光正是包玉剛的女婿,「會德豐」的董事長,年青有為,又是有線電視創辦主席。無論身家、學識、年齡、絕不下於董建華的。吳光正這一搞局,又引一路人馬殺到。這批人馬打著堂堂之陣,正正之旗,要遵重法治,讓有良好法律修養的大法官楊鐵樑來選怎樣?清廉而沒有利益衝突。這是由安子介和徐四民推舉,專業群如譚惠珠、鄔維庸、胡法光等都歸隊,陣容似也不弱。世事有時真妙,楊鐵樑是大法官,但有一位前申訴專員賈施雅對他有意見,你老兄出,我難道不可以出麼?於是又說要參選,也教楊頭痛一陣子,但不知怎的,賈後來自動放棄。剩下來的,羅德丞活動最早,但缺點也最多,支持率亦最低,董建華曝光比吳光正、楊鐵樑早,但正式宣布卻最遲,但不管怎樣,此人最少在表面是穩重派,可議處不多。雖然他低調,但自有人為他造勢。小心觀察,絕不是「黑馬」(外間放言他屬「黑馬」,是兵法中強而示弱的表現)。吳光正過去,支持彭定康政改,中共能否不記舊帳?楊鐵樑如每事講法治,中共又是否放心得下?很多人擔心董的票源為吳光正的參選所分薄,楊便有機會,也許正是楊參選的原因。

行政長官的選舉看來很有民主氣氛,但發展中的風詭雲譎,常出人意表。最近居然有人認為候選人不必公開公布,其理由更妙:這樣會令更多人登記候選,大家有多些選擇云!有人罵這種是不成理由的,為什麼不堂堂正正公布候選人名單,也可讓市民知道(雖然沒有選舉資格)。但議者又說,何必公開,有選舉權者只有「推委」四百人,讓四百人知道候選人便可。著名政評家胡菊人在「東方日報」專欄「港裡港外」以「詭異的選舉」為題,文章說:「而誰是行政首長的候選人,誰是被點中的黑馬,都在猜謎,都被蒙在鼓裏,這個所謂選舉能稱選舉嗎?這連串的設計和運作,有太多的神秘性,太濃的幕後感,好像很多事情都不能見光似的。」(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一日刊)。

到執筆為文的時候,羅德丞宣佈退出了。羅德丞的聲譽經多次反覆,香港人對他未具好感,大概中共對他也興趣缺缺,在奔走之餘,覺得已點起火頭,向中共表態過了,算有個交代便作罷。羅宣告退選,卻又多了一個李福善出來,表示有興趣要參選。香港報章說是「師傅出馬」,大概是認為李、羅關係密切,李原是支持羅的。李也是個大法官,如果他「去馬」,楊鐵樑是否受影響?抑或是策略性,董的機會就大了。

「推委會」成員四百人,而推委是經「籌委會」產生的「籌委」有一百五十人,成為「推委會」的基礎成員,此外,按一定比例分配「人代」、「政協」、「港事顧問」、「區事顧問」等,而這些人,必然是中共可以信賴的人才入選「推委」。「籌委」中已首次出現國安部代表丁人林,還有兩名軍方代表隗福臨、許和農,亦可見這兩個重點機構,也要在香港事務中提出發言權了。可知中共在「推委」有絕對掌控的能力和票數。所謂選舉,恐怕只是形式和煙幕,其實誰當選都差不多。基本法對行政長官的權力都加上安全罩。照目前的候選人看,中共是屬意董建華的;如果連董建華都不是,中共未免太過賣弄手段了。(著者按:本節結論曾在新生報十月間發表,到校對時,董正式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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