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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作家與作品表現的同異 11/3/2019 6:20:49 PM

《詩論與詩人》補遺(許之遠) 7/5/2019 4:51: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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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鹿鼎」記﹝上﹞

 

為了保障大自然野生動物,打獵的季節是有規定的。國人以鹿產於寒帶,對鹿視為滋補的野獸,這個觀念,一直至今不改。而鹿是善跑的,性多疑,稍有異樣,拔足就逃,追之不易。在槍炮未發明以前,獵鹿者,祇有先圍一圈,慢慢將範圍縮小,到最後,使他無法衝出重圍,遂成擒。另一種捕鹿方法,當然也是設陷阱,不過,鹿的腿長,這種方法不易奏效。

由於獵鹿不易,而物以罕為貴,鹿茸市價奇昂,上等的在唐人街賣二百元加幣一兩,次貨也要七十。鹿尾羓、鹿筋價亦可觀,都是從唐山來的。而加拿大新鮮鹿肉,只不過一元左右一磅,只要是獵鹿季節,碰巧的話,甚至免費得來,也不是稀奇的事。

獵鹿須領許可証,按人數多少,所獵的數目也有規定,違者重罰。一個獵鹿的小團體,最少有一個對此道有經驗的人,否則,開車到北部的原始森林,數日緊張而寒冷的生活,,多半一無所得,那真是敗興而返,「勞民傷貨」的事。

譚君好獵,每年必出獵一次,他的興趣所在,非徒食肉之輩。時有所獲,每送一些獵物給我,果子貍、山雞、水鴨最多,鹿肉比較少,我問起原因?他說獵鹿費時,而路途遙遠,劃算不來。我提議由我開車,汽油與子彈費我負責。譚君遂約好獵友:洋人史勿夫先生,於獵鹿季開始,購備營幕食物被褥,遂北望驅車,歷七小時抵達獵場,搭好營幕,豎立標幟,測好方位,我做傳訊、送食物工作,他們各揹獵槍,蛇行鼠伏,在預定的範圍搜索、等候。

北部奇冷。晚上,我們生火取暖,早睡早起,因為太陽將出,野生動物便出來覓食;許多鳥獸都在那裡見了,但我們的獵物是鹿,故一一放過。到了第三天早上,機會來了,一隻高大的雄鹿,剛剛從密林中踏出來。史勿夫經驗豐富,遠遠的潛到牠走的方向,守在大樹的背後,耐著性子,到他走到射程內,而十拿九穩時,才按掣射出,砰然一聲,大家一同竄出,望鹿面追。鹿負重傷,不遠就倒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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