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八》文人相輕錄
 
某君,原隸軍籍,退休後來加,活躍僑社,以傲氣凌人,又剛愎自用,頗不容於僑社。以其身體魁梧,欺善怕惡,人頗不值其所為。此君初與姓伍者有隙,講打講殺。而姓伍為當時一方之雄,某君尚敢批逆鱗,眾尚以為他還有一點可取,就是不避權貴。誰知後來,伍某安排其一點職務,他就像哈巴狗一樣,跟著伍某狺狺而吠,而且比任何人都兇。他自稱知識分子,也是藝術批評家、書家,作家。總之無一不懂,而且無一不精。凡是人家懂得的他都懂,他認為世上只有他是全能的天才。他自稱教授,詩、詞、歌、賦,無一不精。無論甚麼評判,沒有他就不公平。有一次,僑社慶典中有即席徵聯比賽,當然他又是主持裁判。經他選出的聯語,連平仄也有問題,但他執意選拔,大家無可奈何,但方家們都變了掩咀葫蘆,他還揚揚自得。另有一次追悼會,這位「教授」擬一聯,真是又長又臭,平仄照樣搞不通,洋相十足,識者已不值一哂,他還對他人的評頭品足,幸虧他僅是個假文人,否則,真叫老粗們笑掉了牙!
假文人相輕還可以饒恕,有些人大半生為人師表,吃粉筆灰比人吃鹽多,執著別人的痛腳,窮追猛打,當面奚落,而平時口口聲聲要人保存忠厚,這種待人以嚴,律己以寬,卻又不知作何解釋。但是,他認為有十足把握,當眾損人的那一個字,實在他也一知半解,但為了保存他的顏面,又何苦計較呢?其實,他用錯的,讀錯的,在我耳聆目睹下最少三次。則文士相輕,自古已然,於今尤烈了。豈不可嘆!
僑社實在是蝸角之爭,何苦呢?為甚麼我們不把眼光放遠些,胸襟放大些。讀書人有為,也有不為。如果無所不為,恐怕也是假讀書人了。儒家之道,忠恕而已,盡其在我謂之忠,饒人過失謂之恕。
時間是一切考驗中的考驗,到頭來,對名利之獵取,卻不擇手段,鬍子和頭髮一把抓,以前信誓旦旦,作光風霽月之狀,豈不放屁?
文人相輕,有時還有可恕的理由。而「文人」被一些不學無術,缺德無良之輩驅使,扔一根骨頭向東就跟著向東,扔向西則西,除了作賤自己,還有甚麼解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