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討李登輝滅國、賣土、毀憲宣言
 
中華民國前總統李登輝,已發起並擔任本年五月十一日(近傳延期舉行)在臺灣總統府廣場舉行「正名運動」的總召集人,自稱發動十萬人走上街頭,表達要將中華民國改名為「臺灣共和國」。一個曾擔任十二年的中華民國總統,至今每月仍接受中華民國卸任總統優待條例:包括各種津貼、福利、警衛、交通提供的人,居然提出消滅中華民國。凡不值李某行為的華僑,我們同聲聲討。
臺灣宜蘭縣轄的釣魚臺列島,無論在地理上屬於大陸棚架;在歷史上屬中華民國版圖,又經「中日和約」的簽約,認證歸還中華民國的。李登輝竟公然指釣魚臺列島屬於日本,導致日本加強佔領的藉口。我們對出賣國土的李登輝聲討。
中華民國憲法,原根據全國國民、各黨派代表擬訂的「五五憲章」為基礎製定的。李登輝在擔任總統期間,別具用心經六次修改,近日李某竟公然自承「已像衣服修到不合穿,必須重新易製新憲法。」可知李某過去存心,逐步使原憲法癱瘓;消滅民治、民有、民享的立國精神。以毀憲來配合消滅中華民國,這種難以原諒的手段及陰謀,昭然若揭,我們同聲聲討。
中華民國憲法既經全體國民代表產生,不論修憲與重新製定,根據民主共和國體制,應交由全體國民代表議定之;而現在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可知李登輝過去主導各次修憲與目前倡導均屬違憲。其稱「中華民國在臺灣」或「臺灣中華民國」,實乃變更固有疆域之舉,亦屬違憲。與其出賣釣魚臺,均屬出於行為之宣告。因此,李登輝之滅國、賣土、毀憲,已構成法律之動機與行為要件,而且一再進行,自不能以「意圖」視之。
為此,多倫多各界華僑,對李登輝以上之滅國、賣土、毀憲,舉行集會聲討。
多倫多華僑護國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