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的墮落是本質、誘因還是懲罰?(2012-06-05)
 
我回香港到執筆寫這篇文字(六月二日)剛可一週。這一天,全港大小、左右、中英文報章約二十份,首頁的頭條都是特首曾蔭權向全港市民致歉的照片和報導;沒有一份是例外的;他在港人勒緊褲帶抗通脹的時候,到外旅行五十多次而因公的少,多住入總統套房,快要任滿的今年,尚密集出遊,豪化四百多萬,激起全城憤慨。幾份銷量大的報紙:如東方日報頭條:《貪曾咪做戲:回水、落台、入獄》(姓曾的貪官不要演戲了:交回公帑、落台、入獄);太陽報:《全城狂吼、貪曾踎監》;明報:《道歉似哭非哭、特首被促下臺》;蘋果日報:《新華社發稿、踢 CHEAP 曾屁股》;英文的南華早報:《Quit Calls As Tsang Says Sorry
Again》(曾致歉被要求落台);大公報只將事件定性為:《處事不當。特首認錯、公開致歉》。曾蔭權本來在七月一日便卸任,還不足一個月,為什麼搞得這樣狼狽!比上屆董建華以腳痛請辭職更不光彩!董沒有貪污的情事,也很努力任事,誠懇和善良;可惜當時新手上任,又適亞洲金融風暴、首次豬、禽流感殺到,都影響施政的績效不彰。港人過慣安定、繁榮的生活,遭此變故;董成了一切不如意的、動盪的禍首,便認為他是無能。如果和今日的曾蔭權相比,多數港人應該後悔吧!
公務員高效率、清廉的形象一次清倉
曾特首這一次由媒體不斷揭發出:他藉現有體制無法監管特首的漏洞,大量豪化公帑為個人旅行享受、不回避利益衝突與大商巨賈飲食、不當場合的私會,都令港人瞠目結舌,不相信素享廉潔的公務員隊伍的領班特首,帶頭去做這等無齒的事;一向謹守本份的公務員,在殖民地政府建立廉政公署後,在肅貪的監管下,對利益衝突的範圍,都敬而遠之。這次由特首的被揭發,過去的清譽,一次洗倉。我認識的一些公務員朋友,都感覺面目無光。更重要的,若從此市民對政府管治的誠信不再信任,特區政府又如何治理香港?香港人的教育水準高,而又是久為國際城市,見多識廣,曾特首罪行嚴重,決不是輕描淡寫的《處事不當》,而是涉及到特首人格的誠信、利益衝突、黑金見面等質疑;不是致歉可以了事,若不慎處理,將是很麻煩的事。從輿論的觀點,我們隱隱感到風暴的形容。在報紙的報導中,許多激烈的字句已刊出如:《只見貪官窮奢侈,誰憐天下蒼生事。》(東方日報小標題)《虛偽道歉,簡直作嘔》(太陽報)。很多輿論多主張普通法,都可以判他入獄;起碼他須請辭下臺,以身作則,負起政治責任。
享盡海陸空旅遊、每晚總統套房
香港過去發展、繁榮,法治是重要的基礎。曾蔭權不幸觸動了它,而且不斷不知收歛,先後被媒體揭發,觸動公憤。以後,東方日報從二月二十日開始,一系列刊出圖文並茂報導曾蔭權的豪華旅遊。在香港還在通漲、百物騰貴的困難時候;曾特首的衣食住行,都被分類逐項展出,日期時間、場所、陪客的圖文,有根有據刊上。說衣著,曾夫婦上了遊艇就換上一身名牌。在上船前和上船之後,同一遊船,曾的衣著明顯兩樣。食雙頭鮑魚、鵝肝、名釀,是〈四億船隊〉富豪同游三日兩夜的菜單。曾的數十次旅行,都被記錄入住總統套房。曾還常坐富豪私人飛機旅行,如與重慶富商張松橋四天旅遊;或坐其他友人的〈順風機〉去,被掲發時便說他同樣付費;但這種說詞,恐怕自己也不相信就是了!有時還有陪客,如報章說的劉鑾鴻、何國柱。報紙連他到澳門賭場,坐在主家位上;有些內文說一些人屬江湖中人;這些避嫌的場所、人物都不要迥避麼?假使一般公務員如此放肆,廉政公署不要他去解釋才怪!曾蔭權又在深圳租下退休後寓所,業主又是熟悉的地產人士,不回避瓜田李下,這樣不自律,立法院通過委託獨立而有公信力的人士調查;這一次以退休的首席大法官李國能為首的團隊,經調查後的報告於上週公佈,對曾蔭權予嚴正的糾正,跡近譴責,使曾不得不出來〈致歉〉,也勢將引起對特首現行的監督機制的檢討。
曾蔭權的貪凟是本質、引誘還是懲罰?
曾原來的學歷不高,中學畢業便出來工作,任過推銷員。以後加入政府部門,是基層班子出身。其練歷漫長,能執行上級的交託,應是合理的推斷,否則不會在港英時代做上司長的位階,可知學歷不能決人的成就,而且曾在任職期間的進修。曾照理是謹小慎微的人,應該在本質上沒有、也不敢有貪凟這個念頭;何以臨退休而忽然改變?全因他當了特首以後,他明白:除了阿爺,香港我最大。我們看到他侍候老爺們的執禮唯謹,拿起筆記簿埋頭紀錄,表示你老的囑咐敬謹接受,且恐遺漏;當面慎而錄之,你老放心吧!大概過份做作,代表香港人的特首,那需要這樣卑躬屈膝過,所以港人稱做《擦鞋仔》。只要阿爺寵倖,尚有何忌?因此對富豪的交往也就習以為常(在港英時代絕不敢),香港的富豪窮奢極侈,曾是禁不住引誘了!特首雖然高薪,不及富豪彈指間可得;而又快將退休,難道他不知道內地流風所及:當權不用、過時無效?損友所言,曾特首像陳水扁的飛擒大咬還沒有這個膽量,但順手牽羊不為人知的徼倖心存在了,這才會一犯再犯而終於成了慣犯,豈不可慨!特首在基本法架構下,懲罰或罷免都不可能的事,除非阿爺出手。然而,看到建制派在出事後做足保皇黨應做的工作;重重的舉起、輕輕的放下。所以有人這是阿爺示意:是殺雞儆猴?讓曾蔭權得黥面而發配滄州?這都是疑問。但今天冒出一位立法會票後級的陳婉嫻議員,她雖然是民建聯的成員,卻力排眾議,認為曾特首非下臺,不足平民之憤;公義為心,擲地有聲,令人敬佩!曾特首危矣!如此看來,除非有證據,還不能武斷懲罰必然來自阿爺;是小人長犯險的結果,不是阿爺的懲罰,說不定阿爺也救不了他!是耶!非耶!我一向不作臆測的評論,高明者可自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