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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心淚寫人頭稅(2012-03-30)

 

一九六二年的九月一日,香港人活過六十歲的人總記得這一天,是香港開埠以來最大的颱風—「溫黛」肆虐的日子﹔今年剛滿五十周年。那一天對我來說,也有著黑色的不愉快﹔

 

誰也不知道明天訂好飛往加拿大的飛機,能否按時起飛,我是趕著到加拿大上學的。那天正在向外祖父母辭行。

 

「到加拿大幹什麼?難道香港就會餓死你!」好歹我是外祖母的外長孫,還沒有被她這樣苛責過。難道九號風球連快將九十歲的外祖母也發飆起來。我是難忘當時的情景。「我是到那裡留學的,畢業我就回來了。」我沉住氣向她解釋。「回來!回來!那是騙人的!」不知那句話刺激了她,她指著坐在一旁垂著頭的外祖父說:「他就是這樣騙我! 結婚不久,我有了身孕,他就到溫哥華去﹔五年以後才回來,也不過三個月,我懷了你的媽媽,他又走了!八年以後才回來!也不過三個月,我懷了你的阿姨,他也趕著要走。以後就不回來了,一直到去年才回來。你媽媽見過他三個月,阿姨一輩子都沒有見過他。不是說賺錢還人頭稅,就是說還船費。我一輩子都守望著他回來﹔從結婚到他退休回來之前,見面還不到十個月,守了一輩子生寡!」她沒有什麼諱避。

 

真難怪,外祖母一輩子的委屈失外祖父亦只有長嗟短嘆;他沒有說話,都近九十了!還有什麼可說呢?一個飄洋過海的老人,他也是頂著種族歧視的眼光啊!那五百加元的人頭稅,近百年前這是一個很大的數目,除了生活費,要還多少年?那時還沒有華僑坐得起飛機位,坐郵船也只能坐大艙,老華僑的後枕骨是光亮亮的,硬甲板把毛髮都壓落了。遇著風浪,經歷幾個月躺著,毛孔也壓死了!我到加拿大後和一些老華僑談起來,才想起外祖父的後枕也光亮亮的。郵輪票也不是一般老華僑輕易清還的。外祖父總算回去過兩次。後來不回來了,有幾年是因日本偷襲珍珠港,美軍封鎖太平洋所致。那段時間,僑鄉賣兒賣女,僑婦不想餓死的,只有改嫁。到日本戰敗,僑匯再通,也有一些華僑鑒於過去的教訓,不眠不休積了點錢,買了幾鬥田,以後可以使僑眷免於飢餓,想不到改朝換代,又成了富農、地主被鬥還掃地出門。華僑永遠是苦難的同義詞。外祖父也因為買了幾鬥田,也害得外祖母被鬥下田插秧,這個纏足老婦的怨懟理由好多了!

 

我來加拿大十年才第一次回香港,那時外祖父母早就身故了。到我回來的時候,大陸還在「文革」,媽媽和阿姨都還沒有出來,也正如外祖母說:阿姨一輩子也沒有見過她的生父。到一九八三年,大陸改革開放,我才以僑眷申請母親團聚,在機場相見時,真無法相信面前雞皮鶴髮、臉上刻滿皺紋的龍鐘老婦,竟是我的母親!她第一次和我們同桌吃飯,就要求換一個較大的飯碗。問她甚麼原因?她說三十年沒有飽過﹔其他就不必說了。後來阿姨一家也以僑眷到了香港,她的兒子長了一臉贅疣,不敢抬頭見人,我問這個表弟為甚麼會這樣?阿姨認命說:裡通外的富農,撿回命就算了!華僑就這樣無奈!當非時下華僑所能想像的。

 

我在加拿大,還見過築鐵路的老華僑。住在昭倫公所的阮姓老伯,年紀近百歲了!一隻眼睛已長了繭,聽覺也有毛病。我當時是該公所主席,同樓的宗親發覺他死了,我報警同去看屍體,他是習慣全裸睡覺的,真的一絲不掛走了!沒有一個人知道他的身份。我任安省中華總會館副主席的時候,鑒於時有無以為殮的老華僑,大多是街頭凍死的,因為沒有親戚,經由市政府通知證屍。如會館亦無法找到親屬,始由市府買棺代葬。又為節省費用,棺木當然是最廉價的一種,更不堪的,是葬地不是一棺一塚,是多棺一塚,像疊屍一樣。老僑的身世本來已夠可憐,死後亦無安葬之塚,我當時在會議提出,會館應設一個「義葬委員會」,專為死後無以為殮的華裔老人,專責與市政府聯絡。凡找不到親屬認屍的,由「義葬委員會」認屍、買棺、買地、義殮、義葬。會議一致通過,並選出我為首屆主任委員,當時會館主任秘書為龍讜先生,他就兼任了委員會的秘書。「義葬委員會」就這樣創立起來,經費由我去籌措﹔一切收支歸會核辦。認屍和安葬由龍讜先生主持。我記不清楚多少個無人認屍的先僑,都經我和龍讜先生安葬入土。以後僑眷來加日多,認屍安葬的漸減。第二屆才交由黃英發先生主持,移交時約有七千餘元。在約四十年前是個大數目。這筆錢經久未用,為以後起建「先僑紀念碑」的本錢﹔再以刻名售出靈位墓地集資興建而成的。這已是義葬發展之後的事了。

 

我在這裡必須指出:五百加元的人頭稅,在近百年前可買唐人街一座房屋。我在多倫多唐人街第一個開設地產公司,瞭解地產的價格。我曾為鄺先生購入近「聯僑公所」(安省美術館對面),一九七五年左右才三萬五千元。小一點的在「劉輝診所」的才二萬五千元。小街如固連治街「李氏雞鋪」的旁店洗衣館,一九六三年(我住四十九號),猶太業主來拍門找我,因為我常拿衣服去洗,他知道我有一份好工作﹔找我的目的,是他年老,想出賣他的洗衣店,只要五千元,首期五百元,餘數四千五百分二十年還,年息三厘。他說比我租房還平。華僑入境的人頭稅就伍佰元,想想加拿大華僑對加拿大國庫的貢獻有多大。這種種族歧視,有多少家庭被拆散、多少華僑青年男女的青春、快樂被剝奪﹔而伍佰元又多少血汗血淚才還清。誰想緬懷這些不幸的歲月,但歷史是懲前毖後的,尤其是加拿大的社會,誰說不歧視少數而不同膚色的華僑?只要我們不忘記這慘痛的歷史,才知道任何的歧視,都不應緘默,要起來反抗、表態。我們的後代,才免於歧視的恐懼。過去還可以抵賴人數太少,而今天華裔公民,有足夠發聲的人數,如果我們還事事鄉願姑息,不去反抗歧視,我們還能否認二等民族?怎樣向我們的後代交代?

 

過去「太平洋鐵路」的火車,經過峭壁的卑斯省地段,還依中國習俗撒冥錢,因為太多因築路跌落山谷而死的先僑太多了。遇上大雪的冬天,連屍首都找不到,要到明春雪融才發現。過去同鄉會、宗親會,都有為築路華工收屍火化,一罎骨灰,又傷透多少僑眷的心呢?我曾寫過多本早期加拿大華僑的故事、史書。年紀大了,受不起刺激,這幾年已不再寫了!人頭稅幾個苦主要我再寫一些,令人傷心了好幾天。緬懷過去,已亂不成章了!


2013年 許之遠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