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新作:《如何寫出好文章》(專著)、《情歸》(小說)、《中華民國能沖出百年宿命?》(專著)

中、西作家與作品表現的同異 11/3/2019 6:20:49 PM

《詩論與詩人》補遺(許之遠) 7/5/2019 4:51:15 AM

第九章:自學可成詩人 3/14/2019 11:49:10 PM

附錄2:陳新雄近體詩格律 3/14/2019 11:41:00 PM

附錄1:詩學的基本常識 3/14/2019 11:32:13 PM

第十章:詩的高妙與評詩 3/14/2019 11:27:42 PM

第八章:古今詩人的評析 3/14/2019 11:22:15 PM

雖不能至,然心嚮往之(2013-02-17)

 

新春開筆,本來寫一些內地同胞喜歡聽的趣事,點染多些新年喜氣;我天天看春晚,常看到《為人民服務》的橫幅,就想起做本篇題目的兩句話來。它源出《詩經》的兩詩句,前賢引用它來稱讚孔子語,也是人民對高道德的社會的憧憬。但觸目所及,亦有許多網上看到的畫面和訉息,與春晚場景的人人喜樂、人人善良的風俗背道而馳;令人不無感概。

我離開大陸故鄉快要六十三年了,魂夢為牽,寫過多少思鄉的長、短篇小說、散文、詩詞。拜託!我不是天生的涼薄,外地的遊子情懷,孤寂還須說嗎?我何嘗不思歸,我的護照常不到五年就換新的,後來加厚,照樣密密麻麻蓋滿人民共和國的入出境印。我很想趁我還能走動的時候,將我家的在僑鄉開平市唯一的家廟:同治年間建的《中憲家廟》重修,成為開放的圖書館、室內體育場,對外開放而不牟利,算是對社會和故鄉的回饋;我家散落在海外各地,略約估算,總有二十多家以上,很多已聯絡上,都希望我牽頭重修。根據發還僑產條例申請,正式行文向多倫多總領事館提出申請,總領事館也很樂觀,因為國僑辦、省僑辦到區僑局都有回覆,都說沒有大問題,只補一些證據。我拿了這些覆函到市僑務局接洽,其初問及物證人證,我們都能找到了;人證物證俱在。但市僑務局的官員代表變了口風說:因當地市政府過去未有沒收過〈家廟〉,因此沒有發還的問題。你們需要直接和村委協商。我說:雖然市政府沒有明文沒收,但實際已被村委會強佔〈家廟〉,出租給車衣工厰,只收租金從不維修,以致這座160年的古蹟殘破不堪。其初要我家提出物證人證,到認可了,市、鎮主管就應依法規所定,要強佔的村委依法交出就是了,還協商什麽?我何嘗不知道:這不是變相准許霸佔者以協商向我家勒索嗎?如果要賄賂,也不要費這麽多工夫依法辦理。

在官官相護下,我只可無奈帶著更年老的叔父回鄉和村委〈協商〉,他是〈家廟〉奠基人的嫡裔孫(主要人證之一)。談到維修費用,村委要我家全數負責;我們沒有異議,但村委一定要繼續操控管理權。我說:過去就因為管理不好,我們才要求歸還自費修理和管理,現在我們都不計較讓你們參與管理,已經遷就到不合理的地步了,為什麽我們的產業,你們還要操控管理呢?但村委一步不讓要有管理支配權。叔父說:你們這樣蠻橫不講理,霸佔收租數十年,又從不維修,這樣拖下去,難道任由古蹟倒塌而不負責任嗎?村委聽了,突然一拍桌子:你在威脅我嗎?然後一揮手,對他率領的人說:“我們走!不談了!就是不發還,看你們能奈何我!”就這樣帶著幾個來協商的村委會幹部,長揚走了!我們又能奈何得他!

我三年來白費時間、金錢,想回饋故鄉而不可得。只慨歎寫過《一自回鄉一斷腸!》記其事。家叔本在建政前是嶺南大學讀書,建政後發生抗美援朝,他就參加志願軍,當時還敲鑼打鼓送牌匾到家。復員後入中山大學,以成績優異入中科院;後到香港大學研究,是香港最著名的植物學家。香港政府對港產植物出版的專著,都是委託他研究編著出版的。他就是許霖青;前歲已抱憾去世。我還有兩個叔父,在我申請時尚健在,是羊城晚報總編輯許實;廣州人誰都知道他是個老革命,不久前也去世了。今尚在的是入藏平亂的許國華叔父,退休前是東莞人民代表主任。因他們有公職,既不想麻煩他們,更不想用人事關係,依法申請亦無需特別人情關係;我曾擔任國府立法委員,更應知法守法。但一切按法規和程式辦理,都無法得過九品芝麻官的村委許護安的惡關。至今我亦垂垂老矣!聞道許護安也去世,他還不過六十;大概飲酒和吃狗肉太多吧!因為協商的一日,他起碼遲到了半小時,一身酒氣和狗肉異味,開平人對此是有敏感的嗅覺。

我慨歎人治的遺害,以致依法辦事難,光求情就更免開口了;年老的海外僑民,心律不整又不宜長途勞累交涉,何況上訪又沒有門路!我聽同族人說:前省長也來過了;可知下有對策,人走就茶涼。每看到《為人民服務》的大橫額,我雖不能至,然心嚮往之!

習近平要把權力關入制度的籠子裡。真是一語道破今日社會的亂象;重要在起言立行。把權力關入制度之籠以後,一切善良的效應就能釋放出來,還怕惡勢力猖獗嗎!余心嚮往之。


2013年 許之遠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