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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作家與作品表現的同異 11/3/2019 6:20: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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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台北難為知音人

 

   音樂是孔聖人定為六藝之一,因此人們聽音樂,認為是不違聖人之言,是高雅的嚐好,對陶冶性情有幫助;學校設有音樂科、音樂系。聽歌?似乎不如聽音樂那麼肯定,特別是聽女性唱的歌,衛道者每多說成「靡靡之音」,是足以亡國的:「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歷史上的南朝,不思振作的,每沉溺小朝廷的苟安,反覺得繁華榮景,連老百姓也徵歌逐色,南宋是南朝的歷史典型:「西湖歌舞幾時休,風薰得遊人醉,錯把杭州當汴州。」偏安不宜聽女性唱歌尤為明顯;要聽關西大漢「執銅琶鐵板,高唱大江東去。」才可以激發豪情,光復故土云云。這種論定,三十年前的臺灣發生過:不准公務員上歌廳。聽說薩孟武夫子抗議:「大家已經這樣苦悶了,連聽聽歌都不准,拉人先拉我好了。」薩夫子這樣一說,也很有道理,因此取消禁令。抗議者是達人,納諫者是可人,彼此相得益彰。誰想三十年之後,鄧麗君的歌聲,比台灣老兵、資本先入大陸。有說:日間由老鄧統治,晚上卻是小鄧的世界。

       如果正當的娛樂,還是人性的需要,那麼正正當當去聽歌沒有甚麼不好。孔老夫子每日不唱唱歌也覺得渾身不是勁,何況聽聽歌呢?如果把亡國和女性唱歌扯上關係,祇是「紅顏禍水」多一項罪名,男人未免太會推卸責任了。

       我大概是個天生五音不全的人,開喉自己聽了也大笑,實在無法唱下去,因此很羡慕他人有副好嗓子。我曾問過一位聲樂家,為什麼我就是不會歌唱。他說唱歌像學說話,越早越好,年紀大了才學,很難唱得好。這就怪不得我了。幼時在鄉下讀小學,那個年代還沒有音樂科,叫做「唱遊」,到六年級還是「唱遊」。實在是遊而不唱,那會唱得好。所以到卡拉OK盛行的今天,遇到唱歌,人家大展歌喉,我必然是唯一的閉嘴胡蘆。但閉嘴胡蘆也有很多好處,第一節省元氣;第二可專心聽歌;他人的歌藝等級,我能在專心欣賞中打分數,比較客觀。第三,做聽眾比做主唱易受歡迎。還有許多其他的好處就不說了,不會唱歌的人才知道。說了會影響歌藝的進步,因為大家不多唱了,有礙善良的風俗。

       我不會唱歌,所以從無開始,歌齡免問。若論聽歌,則老神在在。台灣歌壇的開始,應是民國四十七年吧!有雪華、霜華兩位主唱,歌廳設在那裡?時移世易,不復記得。印象中收費十元,座位是長條板凳,前面木桌,桌上供清茶一杯,黑瓜子約五十粒。在「克難時代」,算是高消費了。因此心有餘而力不足,一年也聽不上幾次。民國六十年代,台北的聽歌已蔚然成風,歌廳不少。我每次回台北,總會到歌廳去上幾次,都是靜靜坐在一隅聆聽。近年風氣變了,不論大牌小牌,都接受紅包,有的還親自送上,彼此鬥闊,紅包多至十多個,散成扇型,還不是鬥多麼?有的大鈔,送者特地露出來,一看便是千元大鈔,等於說:「俺一張頂你十封」,不是鬥闊又是甚麼?想不到紅包政壇之風,吹來歌壇。歌者在唱,有些老先生在座位拍掌,雖然有板有眼,總是「絃外之音」,擾亂清聽。有的歌者接受紅包之時,對奉者含情一笑,引得他就地忘形,手足舞之蹈之!打情罵悄竟然公開到歌廳來,還教真正來「純聽歌」的聽眾有甚麼感想?怪不得近年歌廳的客人越來越少了。不在酒的醉翁應負部分責任,不自愛的歌者負大部分;這是平情之論。近日周末去了一次,全廳只有十人,一個也不多。有位歌者未徵得我的同意,老實不客氣在我的身邊坐下來,就執了帳單要為我付帳。我正色說:「我從來是自己付帳的。」她只可放下,大概想解釋一下,說道客人太少,大家心情不好,唱不起勁。我又正色說:「這就不對了,人要敬業,一個客人也要好好地唱,藝人的生命在舞台上。」她眼睛睜了一下,問我做那一行。我說:做過和尚,現在還俗但守五戒的人。她似懂不懂的離開。近年濫竽的歌者太多了,在歌台上開黃葷說髒話,把真正的知音者趕出歌廳之外,這才真正是歌廳的掃把星。

       「好歌不厭百回聽」,旋律好還要歌詞好;曲好而歌詞不配,像鮮花插在牛糞上。詞好而曲不好,如衣錦夜行。有聲無韻如惡婦罵街,有韻無聲像寒蟬淒噎。好的歌手必須有聲有韻,聲有好音到一定水準時,韻味尤其講究。鄧麗君是最好的証明。韻味是歌手感情抒發的流露,喜悅、哀怨各有不同的表達。「古人唱歌兼唱情,今人唱歌唯唱聲。鄧麗君有沒有讀過這兩句話?但她確實:唱歌兼唱情,有別於唯唱聲;成一代中文歌后。英國人善偽,感情難於流露,英國人永遠出不到第一流好歌手,「披頭四」是音樂時興的異數,不能算作歌藝之能者。西班牙、意大利人均熱情奔放,世界第一流歌手輩出,激情易於流露,中國人歌手姚蘇蓉差堪接近。我在一九九一年到檳城旅行,竟發現姚也到那裡一間小歌廳主唱,但她精神專注,十分投入,其敬業精神,令人感動。

孔蘭薰約六七年前在多倫多慶祝雙十國慶晚會演唱:「中華民國頌」,淚涔涔下,大家都陪她流著淚唱完。吳靜嫻、張鳯鳯都能唱出感情的好歌手;韋莉莉唱民謠民歌,少有人能出其右,憶如唱「王昭君」別有韻味,但人不見了。台北歌壇盛況難再,也許我所及見的,祇是演唱懷舊歌曲的歌廳而言;兼雜表演玩藝的夜總會,我是從不涉足的,當無資格論斷。

       內子也喜歡唱歌,唱得還不錯;也和我同好聽老歌。台北來的歌星,我們都是捧場客。她在家裡唱,洗碗時唱得最多;洗澡次之;習慣了不覺得怎樣。近年卻少聽到,猛然想起,怎麼老娘的歌少唱了。問之;答曰:氣不夠啦!唱不好還唱甚麼?我說:拜託妳多唱,台北也快沒有幾個歌星及妳了!她橫我一眼,說:廢話!我唱得最好時當是耳邊風!

       由於彌補自己不懂音樂和歌唱,我們三個兒女,在四、五歲的時候,都帶他們學一種樂器。兩女兒學鋼琴;幼子學小提琴。到長大的時候,都各有專業,沒有繼續學下去,而且都搬出獨立生活去了。過去琴絃不絕之家,現在連內子的濫唱都從缺了,辜負我這個知音人。

2013年 許之遠 版權所有